我縣進一步貫徹落實困難群眾 主動發現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落實工作機制。建立了機關幹部及駐村幹部包村、村(社區)兩委幹部包組、村(居)民小組長及網格管理員、黨員幹部包戶的工作機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健全問責機制,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摸清底數,建立信息臺賬。結合2018年低保專項普查工作,以“廣覆蓋、全包圍、無遺漏”為目標,全面開展困難群眾摸底排查,建立困難群眾主動發現工作臺賬,每月定期更新,並上報鄉鎮、街道備案。三是因戶施策,開展精準救助。村(社區)對符合低保、醫療、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的困難群眾,及時引導其申請社會救助;對其中不符合社會救助政策範圍,但有生活、就醫、就學、就業等其他特殊困難的群眾,及時引導其申請臨時救助、社會關愛援助等服務。四是定期巡查,注重效果反饋。村(社區)負責督促村(居)民小組長及網格管理員定期開展困難群眾日常巡查,並建立困難群眾主動發現巡查記錄,對死亡人員進行分類梳理,及時上報。五是嚴格督查,壓實責任。將困難群眾主動發現工作納入 “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目標予以考核。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定期督查並通報有關工作情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