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梭羅的生平和著作

題記

张爱玲:梭罗的生平和著作

梭羅的生平和著作

文丨張愛玲

亨利·大衛·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在一八一七年七月十二日生於麻薩諸塞州的康考特(Concord)。康考特是美國文學史上很有名的一個地方,它除了孕育過梭羅這位天才之外,還產生了兩位文壇巨人──愛默森和霍桑。梭羅一向頗以自己生得其地,生逢其辰而欣悅。他時常對人說:“我只要想到自己既然生在全世界最可敬的地點(康考特亦為美國獨立戰爭爆發之處),而且時間也巧合,就會覺得萬分榮幸!”

他生於一個從事手工業的小康之家,子女四人,他排行第三。唸完中學後,他考入哈佛大學攻修文科。雖然他天資甚高,而且終日手不釋卷,可是在這著名學府中他並不見得如何出人頭地,也許那是因為他只潛心鑽研自己心愛的讀物,對校中課程和分數成績卻漠不關心的緣故。一八三七年畢業,他曾經有一個短時期在一所私立學校裡教書,但是為了校方所提倡的體罰制度與他做人的宗旨恰巧背道而馳,他不久就辭職不幹了。

一八三九年間,他和他的哥哥約翰作過一次回味無窮的旅行,十年後出版的《康考特與梅里麥河畔一週》(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就是記載這次旅行的一本遊記。全書分為七章,每章繪述一天的生活──包括天氣的變化,情緒的起落,和讀書心得等,描寫細膩,絲絲入扣,可以說是一本情文並茂的傑作。這時他們兄弟二人同時暗戀著一位名叫愛倫·西華爾(Ellen Sewall)的小姐,而且先後都嚐到了失戀的滋味,因此這本書的創作過程中還隱藏著不少痛苦的回憶。

梭羅素性好動,為了追求新鮮的刺激,他不時改變著生活方式。一八四〇年後的那幾年,他有時在自己家中幫助他父親製造鉛筆;有時住在愛默森家裡做零碎的工作,有時為日晷季刊(The Dial)撰稿;有時到各處去講學,還當過一個時期家庭教師。一八四五年的七月四日,他開始在康考特的瓦爾登(Walden)畔的一所木屋中隱居了二十六個月,過著類似魯濱遜漂流荒島的生活,這是美國文學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件事。他這樣做,是要證明一項理論:人可以生活得更簡單,更從容,不必為著追求物質文明的發達,而喪失了人是萬物之靈的崇高地位。他要試驗一種返回原始的生活,多和大自然接近,去發展人類的最高天性。不過他雖然隱居於林野之間,仍時常到附近的村莊上去,並在湖濱接見訪客,有時也在康考特各處幹著他擅長的雜活,例如:測量、做木匠、髹漆房屋、做園丁、築籬笆等。兩年後,他認為試驗已經成功,就在一八四七年九月六日離開了瓦爾登,嘗試另一種新的生活方式。這兩年的生活,後來結晶成一八五四年出版的《湖濱散記》(Walden, or Life in the Woods)。這書的中心部分是述說超越論的經濟論,號召生活的返璞歸真;但同時也是研究大自然所得豐富經驗的不朽記錄,可以說是梭羅的代表作。

梭羅非但愛自然,他也愛自由,因此絕對不能容忍人與人間的某些不公道的束縛──例如當時美國南部的蓄奴制度。當他住在瓦爾登期間他就曾因拒絕付稅而被捕,那時美國正和墨西哥作戰,但他認為這只是美國南部蓄奴區域的地主們的戰事,因此拒付國稅以示抗議,結果遭受拘捕,在獄中過了一宵。這次坐監的滋味使他不禁聯想到個人和國家的關係。他認為政府應該“無為而治”,不可干涉到人民的自由;而當政府施用壓力,強迫人民做違反良心的事情的時候,人民應有消極反抗的權利,後來他還寫了《消極反抗》(Civil Disobedience,一八四九年出版)一書來闡明這一套政治主張。

當約翰·勃朗事件發生時(注:一八五九年勃朗等突襲維基尼亞州的哈卜斯渡口,企圖解放並武裝當地的黑奴,引起軒然大波,勃朗終於被判絞刑),梭羅還以實際行動來積極支持這位思想激烈的“叛徒”。在死刑宣佈後,他曾在康考特市會堂發表演說“為約翰·勃朗請願”。甚至在勃朗死後,由於當地市政府拒絕舉行特別追悼會,梭羅還膽敢親自跑去敲鳴市會堂的大鐘,召集民眾開會。此外,他也幫助過一個黑奴逃犯,瞞過警方耳目,逃到加拿大去(詳見梭羅日記──Journal,一八五一年十月一日)。由此可見他不但是一個“追求個人內心和諧”的思想家,還是一個言行一致,敢作敢為的實踐者。

梭羅生平極喜歡旅行,他曾三度遠足遊歷緬因森林(Maine Woods),四度遊歷麻州的科德角(Cape Cod),也常去遊新罕姆什州的白嶺(White Mountains)和蒙納德諾克山(Monadnock)等風景區。這些旅行供給他豐富的寫作材料,後來收集成冊的有《旅行散記》(Excursions),《緬因森林》和《科德角》等書。一八六一年間他還不顧肺結核症的纏繞,扶病到明尼蘇達州去遊歷一番。那時他的身體己經非常虛弱,次年五月六日他就病逝於他最心愛的故鄉──康考特。

梭羅的著作有三十九卷之多,可是在他的生前只出版過兩本,而且是自費。他死後的半個世紀中,一般讀者只把他看作愛默森的一個平庸的及門弟子,一個行為乖張的怪人。一直要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他的聲譽才逐漸增高。因此,他之獲得如今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崇高地位,還只是近三四十年間的事。

梭羅一向是一個言行一致的人,所以在他生前和死後,大多數人把他看成一位自然主義者或博物學家。他的文名很容易被他的人格所掩蓋。一直要到近幾十年,他被公認為第一流的散文家,並且有他獨特的風格。可是梭羅的詩,和他的散文著作相形之下,可以說真正的“生不逢時”。因為梭羅的詩作有好有壞,而且他的朋友們都認為詩歌並非他所長,散文才是他的理想表現工具,勸他不要分心去創作詩歌,不如集中精力去寫作散文。這些朋友中包括愛默森在內,而愛默森的忠告對他是極其有分量的。可是誰也沒有想到,這些朋友們好意的勸告可能使美國詩壇蒙受相當嚴重的損失。一直到了一九二五年前後,大家才重新發現梭羅的詩的價值。有不少人認為梭羅的詩並不屬於過去,而是屬於現在。他的詩有一種大膽的,故意與眾不同的獨立性格,使他與他同時的那幾位模仿傳統的公式詩人迥然不同。有一位批評家甚至進一步說:“梭羅,同狄金森一樣,是二十世紀詩歌的前驅;從他的作品中可以預先領略到現代詩歌中的大膽的象徵手法,深刻的現實主義和一種不甘心於求安定的矛盾心理。”

我們雖然不應該把這種做翻案文章的心理變本加厲,可是我們至少應該指出梭羅的詩作中充滿了意象,有一股天然的勁道和不假借人工修飾的美。就好像我們中國古時的文人畫家一樣,梭羅並不是一個以工筆見勝的畫匠,可是他胸懷中自有山水,寥寥幾筆,隨手畫來,便有一種掃清俗氣的風度。技術上雖未必完美,可是格調卻是高的。又像中國古時的忠臣良將,例如岳飛和文天祥,平日就有一種治國平天下的凌雲壯志,根本無意於為文,可是等到機會來臨,隨意寫來,便是千古至文,令人心折。我們至少可以說梭羅的詩比當時人所想象要高明得多,如果他沒有接受愛默森的勸告而繼續從事詩的創作的話,他可能有很高的成就。不過照詩論詩,那麼有很多人一定也會同意愛默森對梭羅的按語:“黃金是有了,可是並不是純金,裡面還有渣澱。鮮花是採來了,可是還沒有釀成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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