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耕地拒不还 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12月4日上午,原阳法院执行局来到县祝楼乡某村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吴某侵占了一年的土地被强制执行归还给申请执行人。

刘某于1999年农村土地延包时登记取得该地承包经营权,并与2016年获得新乡市平原示范新区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一直耕种至今,2017年3月某日晚上吴某连夜在刘某耕种的土地上垫起2米高的土方,并在耕田上堆放红砖等建筑材料,刘某与吴某多次沟通未果,吴某依然继续强行占用耕地,刘某诉至法院。


强占耕地拒不还 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对该土地有承包经营权证,故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原告刘某。吴某在樊某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垫土、堆积建筑材料,侵犯了刘某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应予排除妨害。判决生效之后,吴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仍继续占用刘某的承包地。刘某奈他不得,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上门对被执行人吴某做思想工作,让其主动归还刘某的承包地,但吴某态度蛮横,不予理会。法院责令吴某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停止占用该土地,并清除该承包地上的建筑材料,但吴某仍拒不履行。


强占耕地拒不还 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12月4日上午,原阳法院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由执行一组组长李佰瑜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共10余人前往执行现场,并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疏导围观群众。在认真核对执行标的物范围后,挖掘机进场对地上土方、建筑材料予以清除,执行现场秩序良好。经过一个小时的工作,涉案土地上的土方、建筑材料清理完毕,顺利将土地交还申请执行人使用,案件得到妥善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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