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副省長躲過了白恩培,卻沒躲過周本順

日前,天津、江蘇、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保監會原主席項俊波、甘肅省原副省長虞海燕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長安街知事App注意到,楊崇勇、項俊波、虞海燕三人分別於去年上半年“落馬”;一年之後,他們又同期被提起公訴。對比他們的腐敗情節可以發現,三人有不少共同點。

1955年出生的楊崇勇是雲南昆明人,他此前的工作經歷集中在雲南和河北兩地:1984年7月,楊崇勇進入昆明市宜良縣蓬萊區委工作,此後23年深耕雲南政壇;2007年12月,楊崇勇從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的任上調任河北,歷任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長,河北行政學院院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年4月11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楊崇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此時,距離楊崇勇調任河北工作,已將近10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楊崇勇工作的雲南和河北兩地,他與兩位落馬大老虎白恩培、周本順均有交集,不過檢察機關只起訴他在河北工作時收受賄賂,沒有提到他在雲南時的情況。可見,楊崇勇躲過了白恩培,卻沒有躲過周本順。

周本順曾任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2015年落馬後,楊崇勇擔任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

不過,繼任者楊崇勇並沒有吸取“前車之鑑”,反而成了“前腐後繼”的典型。經查,楊崇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辦理假身份證件,並以此私自出境,長期向組織隱瞞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住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中紀委對他的通報十分嚴厲,甚至包含“忘記入黨初心”“私慾極度膨脹”等措辭。同時,楊被指損害黨的事業、汙染河北省的政治生態,應予嚴肅處理。

在楊崇勇“落馬”前2天,項俊波也出事了。2017年4月9月,中紀委宣佈其接受組織審查。

項俊波是被中紀委通報“搞迷信活動”的原正部級幹部的一位。當時,中紀委通報稱,項俊波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喪失,毫無宗旨意識,政績觀扭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除了受賄、搞迷信活動,項俊波還對抗組織審查,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等。檢察機關對他的指控中提到:項俊波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與楊崇勇、項俊波同期被提起公訴的,還有甘肅省原副省長虞海燕。後者2017年1月11日被中紀委拿下。

長安街知事App注意到,檢察機關對虞海燕的起訴指控中提到,虞海燕在擔任酒鋼公司鍊鋼廠廠長期間就開始收錢,當時他只是處級幹部。此後他邊腐邊升,一路官至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在任職天水市、甘肅省的各個職務上都沒有收手,成了“帶病提拔”的典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虞海燕利用其擔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鍊鋼廠廠長、酒鋼集團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總經理、董事長、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甘肅省委常委、中共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崇勇、項俊波、虞海燕三人為了一己私慾,無視組織原則,對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或許可以說,“前腐後繼”的背後,是“帶病提拔”。而正視並解決這個問題,與懲治腐敗同樣重要,這也是反腐敗的一條治本之策。

楊崇勇簡歷

落馬副省長躲過了白恩培,卻沒躲過周本順

楊崇勇,男,滿族,1955年11月生,雲南昆明人,1980年8月入黨,1971年4月參加工作,雲南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

1971.04—1980.08雲南省昆明市藥材公司採購批發站工作

1980.08—1984.07雲南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4.07—1984.10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蓬萊區委幹部

1984.10—1986.03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蓬萊區委副書記、縣委常委

1986.03—1987.12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委副書記

1987.12—1992.10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委書記

1992.10—1996.03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

1996.03—1998.02雲南省政府秘書長

1998.02—1998.06雲南省玉溪地委書記

1998.06—2000.02雲南省玉溪市委書記、市長

2000.02—2000.12雲南省玉溪市委書記

2000.12—2001.02雲南省委常委、玉溪市委書記

2001.02—2003.06雲南省委常委、秘書長

2003.06—2007.12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2007.12—2008.01河北省委常委

2008.01—2011.12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11.12—2015.12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河北行政學院(河北管理幹部學院)院長

2015.12—2016.01河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河北行政學院(河北管理幹部學院)院長

2016.01—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八屆省委委員

(簡歷摘自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項俊波簡歷

落馬副省長躲過了白恩培,卻沒躲過周本順

項俊波,男,1957年1月出生,重慶人,1974年8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研究員。

1993.01—1996.04 南京審計學院院長助理、副院長(1994.02任)

1996.04—1996.11 審計署審計管理司副司長

1996.11—1998.05 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副特派員(主持工作)

1998.05—1999.12 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特派員

1999.12—2001.02 審計署人事教育司司長

2001.02—2002.02 審計署黨組成員、人事教育司司長

2002.02—2002.11 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成員兼人事教育司司長

2002.11—2004.07 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成員

2004.07—2007.06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兼上海總部主任、黨委書記(2005.08)

2007.06—2008.12 中國農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8.12—2011.10 中國農業銀行(改制後)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1.10—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

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簡歷摘自人民網)

虞海燕簡歷

落馬副省長躲過了白恩培,卻沒躲過周本順

虞海燕,男,漢族,1961年7月生,浙江義烏人,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冶金系冶金工程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1982年8月,西安冶金建築學院冶金系鍊鋼專業畢業後,先後在新疆鋼鐵公司鋼研所、酒泉鋼鐵公司鍊鋼廠、酒泉鋼鐵公司計劃處工作;

1992年12月,先後任酒泉鋼鐵公司鍊鋼廠副廠長、公司生產調度處副處長、鍊鋼廠廠長;

1998年12月,任酒泉鋼鐵公司總經理助理兼生產處處長;

1999年10月,先後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2002年12月,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常委、總工程師;

2004年12月,任甘肅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07年6月,任中共天水市委書記;

2008年3月,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1年5月29日,甘肅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任命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2012年4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甘肅省副省長;

2012年10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甘肅省副省長、蘭州市委書記;

2013年1月,任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

2016年10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6年11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省長。

(簡歷摘自甘肅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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