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梧州三名正處級官員一天內“落馬”

“反腐沒有雙休日”,這句話再次得到驗證。4月27日,週六,廣西紀檢監察網同時公佈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長、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在內的三名梧州市在職正處級幹部被查。

這三名被查的梧州市正處級官員分別是: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梁志偉、梧州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朱鋼、梧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覃振明,三人都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梧州公安局連續兩年副局長被判刑

被查的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梁志偉,曾任梧州市公安局督察長等職務,2010年4月,任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根據梧州市公安局網站的領導分工顯示,梁志偉排在五名副局長的第二位。

梁志偉的分工為:協助局長負責警衛、社會治安和應急處突等方面工作。分管局警衛科、局戶政科、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局特巡警支隊、局治安警察支隊、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聯繫岑溪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梧州邊防檢查站、市森林公安局、南寧鐵路梧州站派出所、南寧鐵路梧州南站派出所。

目前,梧州市公安局網站領導簡介一欄已經沒有梁志偉的名字。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梧州三名正處級官員一天內“落馬”

梧州市公安局網站領導簡介截圖。

記者注意到,此前,梧州市公安局已連續兩年有副局長被法院判刑。

2017年5月26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梧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陸志光受賄案,被告人陸志光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陸志光利用擔任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先後分管經濟偵查支隊、局對外聯絡辦公室、交警支隊的便利,在案件辦理、合作經營等事項上,為趙某某、黃某某等多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所送錢款共計230萬元。

2018年8月24日,梧州市蒼梧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梧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江金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江金在擔任岑溪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生意經營、職務調整、工作開展等多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共209.8314萬元。

以上被判刑的兩人,都是在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任上被查辦。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梧州三名正處級官員一天內“落馬”

2018年8月31日晚,梧州警方組織近280名警力對城區涉黃、涉賭、涉毒等重點區域及場所開展統一清查行動,梧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梁志偉一線指揮行動開展。

朱鋼和覃振明都曾做過梧州市水利局局長

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負責人信息顯示:黨組書記、局長朱鋼,男,1963年1月出生,漢族,廣西梧州市人,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學學歷,助理農藝師。主持梧州市工商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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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朱鋼。

朱鋼是從2016年10月被通過任命為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此前是梧州市水利局局長。2011年9月,朱鋼被任命為梧州市水利局局長,並在該職務上任職5年。

2019年2月18日,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該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部分組成人員名單,其中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朱鋼。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梧州三名正處級官員一天內“落馬”

▲2017年7月,梧州市工商局組織全體黨員幹部、入黨積極分子和共青團員到蒼梧縣石橋鎮永安村參觀勤政廉政教育基地,在局長朱鋼的帶領下重溫入黨誓詞。圖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另一名“落馬”的梧州市正處級官員是梧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覃振明。梧州市應急管理局官網領導信息顯示:覃振明,男,1967年11月生,漢族,廣西蒼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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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覃振明。

覃振明曾歷任梧州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梧州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等職。2016年7月,覃振明接替朱鋼,擔任梧州市水利局局長,在這一職位任職近3年。今年3月,梧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任免名單,覃振明任梧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朱鋼和覃振明,兩人都是新任職兩個月左右,公佈被查。

梧州紀委監委最近動作頻頻

據廣西紀檢監察網消息,今年第一季度,梧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497件次,處置問題線索819件,談話函詢44件次,立案433件,處分196人(其中黨紀處分169人)。處分縣處級幹部5人,鄉科級幹部20人,一般幹部31人,其他成員140人。

自去年年底以來,梧州市紀委監委公佈的反腐消息中,有關法院系統幹部被查的消息格外引人關注。

2018年12月25日,梧州市紀委監委通報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原審判員肖軍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稱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和支付費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縱容、默許親屬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權謀私,涉嫌犯罪。決定給予肖軍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緊接著,4天后的2018年12月29日,通報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名處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分別是: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調研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鄧昌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庭)局(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鍾濤。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梧州三名正處級官員一天內“落馬”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鄧昌言。

通報稱,經查,鄧昌言違反政治紀律,私自留存反映其本人涉嫌違紀問題的舉報材料,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與曾向其有請託事項的案件當事人共同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經查,鍾濤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掩蓋事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群眾紀律,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梧州三名正處級官員一天內“落馬”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鍾濤。

到了今年3月19日,梧州市中級法院又一名官員被查,梧州市紀委監委通報: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副主任覃延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最新的通報顯示,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鍾濤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通報稱,2015年至2017年期間,時任岑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岑溪市河道採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鐘濤受他人請託處理砂場糾紛,糾集具有涉惡性質的人員到他人合營砂場駐場看守,縱容涉惡性質的人員使用暴力、脅迫、毆打等手段處理砂場與村民的糾紛,為砂場非法開採河砂提供保護。此外,鍾濤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群眾紀律等嚴重違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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