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百日整治行动」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12月21日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案

为强力推进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从12月中旬其每日抽调专门警力组成查缉小队,严查涉酒涉毒驾车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12月21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三中队民警丁警官率队在嵩山路延长线与南环公路交汇处设卡临检,14时35分许,查获一辆号牌为吉A8XXX5的黑色轿车的驾驶人王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酒精含量为74mg /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驾驶人王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冬季百日整治行动」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12月21日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案

「冬季百日整治行动」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12月21日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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