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陽一男子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長春交警雙陽大隊查獲無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案

2018年12月24日上午,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曹警官率民警郝警官、寧警官組成公路巡邏分隊在龍雙公路巡邏。10時50分許,巡邏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吉ASXXX5的白色捷達牌轎車疑似達到報廢標準。民警遂將該車攔截並進行檢查。經公安交通管理系統查詢比對,該車確為達到報廢標準車輛。在證據面前,駕駛人裴某承認其違法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的違法事實,但是一直無法出示駕駛證。民警預判該男子很可能還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根據駕駛人信息查詢,發現該男子已經於2018年6月因吸毒被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民警當即控制裴某,並對其駕駛的車輛再一次進行檢查。所幸車中未發現管制刀具、毒品等違禁品。隨後將裴某帶回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根據裴某無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二款、第一百條第一款、第一百條第二款,《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之規定,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一中隊對裴某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4000元並收繳已達報廢標準車輛的處罰。目前裴某已被送押至長春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拘留所執行拘留。

「雙陽一男子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長春交警雙陽大隊查獲無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案

「雙陽一男子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長春交警雙陽大隊查獲無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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