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一男子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长春交警双阳大队查获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案

2018年12月24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曹警官率民警郝警官、宁警官组成公路巡逻分队在龙双公路巡逻。10时50分许,巡逻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SXXX5的白色捷达牌轿车疑似达到报废标准。民警遂将该车拦截并进行检查。经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比对,该车确为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在证据面前,驾驶人裴某承认其违法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违法事实,但是一直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预判该男子很可能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根据驾驶人信息查询,发现该男子已经于2018年6月因吸毒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即控制裴某,并对其驾驶的车辆再一次进行检查。所幸车中未发现管制刀具、毒品等违禁品。随后将裴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根据裴某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一中队对裴某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4000元并收缴已达报废标准车辆的处罚。目前裴某已被送押至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拘留所执行拘留。

「双阳一男子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长春交警双阳大队查获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案

「双阳一男子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长春交警双阳大队查获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