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醉驾!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上了榜?(2018年第四季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示交通参与者,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2018年第四季度查获“醉酒”驾驶人进行公开曝光:

醉酒驾驶

01

程其武,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3997,2018年10月2日21时52分,程其武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皖LC8xxW轻型普通货车,沿泗县屏山镇老山至瓦坊乡村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彭鲍庄村部门前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程其武血样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94.2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赵小孟,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6618,2018年10月2日21时43分,赵小孟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沿泗县屏山镇徐贺至孟圩乡村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高秦庄南高架桥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赵小孟血样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32.8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项卫东,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6619,2018年10月8日14时52分,项卫东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皖LX1xxD小型轿车,沿泗县屏山镇徐贺至孟圩乡村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徐贺小学西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项卫东血样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22.0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黄小康,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426xxxx2039,2018年10月14日5时38分,黄小康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泗县北二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北二环红绿灯处,与相对方向小型轿车相撞,经鉴定,黄小康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2.5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陆玉柱,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2714,2018年10月14日18时25分,陆玉柱酒后驾驶一辆皖L3Kxx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泗县瓦坊乡陡张村南北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歧路庄南湖路段时交通肇事,经鉴定,陆玉柱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7.4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6

刘明利,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2410,2018年10月16日21时39分,刘明利酒后驾驶一辆皖A54xx6号小型轿车,沿泗县黑塔镇黑塔街由西向东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刘明利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7

李宏伟,男,28岁,居民身份证号:321324xxxx1839,2018年10月22日20时许,李宏伟酒后驾驶一辆苏N2Nxx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343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中交通肇事,经鉴定,李宏伟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5.4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8

鲍广益,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0331,2018年10月28日14时40分许,鲍广益酒后驾驶一辆苏CQ6xx2号二轮摩托车,沿泗县山头镇找沟街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找沟粮站门口处交通肇事,经鉴定,鲍广益血样中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187.8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9

熊彬,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5353,2018年10月10日14时许,熊彬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皖L3Lxx0小型轿车,沿泗县平山镇吴集至屏山乡村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大蒋庄西头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熊彬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36.0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

邱良亚,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3857,2018年11月11日14时左右,邱良亚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沿泗县平山镇屏山至杨集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屏山镇屏山街变电所西5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邱良亚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66.4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

卓亚,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3197,汉族,2018年11月13日13时20分左右,卓亚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皖L99xx8小型货车,行至泗县黄圩镇曹场街,在倒车过程中交通肇事,经鉴定,卓亚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62.9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2

张岩,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0072,2018年11月15日14时14分,张岩酒后驾驶一辆皖A99xx1号小型轿车,沿泗县汴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与蟠龙山路交叉口东200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张岩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3

潘相江,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1513,2018年11月23日21时35分,潘相江酒后驾驶一辆皖LP5xxL的小型轿车,沿泗县东二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泗县东二环路与汴河路交叉路口北侧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潘相江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0.7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4

朱龙,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1999,2018年12月04日21时20分,朱龙酒后驾驶一辆皖L03xx3号小型轿车,沿泗县虹乡路城市之家酒店门口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与东二环交叉口西20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朱龙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97.8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5

王雨闯,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42225xxxx4015,2018年12月11日00时25分许,王雨闯酒后驾驶一辆车号为皖LQQxx6小型普通客车撞上路边路牙石后被查获,经鉴定,王雨闯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0.5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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