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調解 房屋成功過戶

12月20日,在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董某終於成功辦理了過戶手續,激動的握著法官的手說:“謝謝法官幫我了了這麼多年的心結!”

1997年,董某購買了張某一套沙崗寺小區的房屋,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同時張某向董某出具收到條一張,內容為今收到董某購房款五萬四千元整。收到這筆款項後,張某將房屋交付給董某居住,但是因為各種原因過戶手續一直未能辦理。2014年張某去世後,張某的妻子劉某和兒子小張繼承了這套房屋。為了給房屋辦理過戶,董某多次聯繫無果,遂將二人起訴至順河法院。

2018年6月12日該案在順河法院開庭審理,審理後法官判決確認該棟位於沙崗寺小區的房屋歸董某所有,劉某和小張於調解書生效後七日內協助董某辦理過戶手續。

判決書生效後,二人均未履行,董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瞭解到,自從2014年張某去世後,劉某離開本地不久也過世了,房子的所有權人就剩小張一人。執行法官經過多番查找,終於聯繫上了小張。一開始小張並不願意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於是執行法官耐心與其交流,勸他不要因為一時糊塗最後成為“老賴”,應該積極承擔起自己的法律責任。經過四個小時的苦口婆心的勸導,小張最終同意陪董某前去辦理過戶手續。

董某終於在時隔二十年後將房本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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