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獲權開展反壟斷執法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獲權開展反壟斷執法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實施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案情較為複雜或者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

總局認為有必要直接管轄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獲權開展反壟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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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反壟斷執法工作,以本機關名義依法作出處理。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現案件屬於總局管轄範圍的,及時將案件移交總局;對屬於本機關管轄範圍的案件,認為有必要由總局管轄的,可以報請總局決定。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獲權開展反壟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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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嚴格依法做好管轄範圍內反壟斷有關舉報受理、線索核查、立案調查和案件處理等工作,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不依法行政、違反法律規定執法辦案的,總局將視情況改變授權方式或者撤銷授權。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做好相關涉企信息的公示工作。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獲權開展反壟斷執法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結合本地實際,研究採取切實有效的反壟斷工作舉措,當好市場公平競爭的維護者和消費者利益的保護者。科學配置執法資源,明確專門負責反壟斷執法的機構和人員,逐步建立反壟斷執法人才庫,形成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相對穩定的反壟斷執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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