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用戶數據安全談何互聯網發展

用戶數據大規模被竊背後,是互聯網產業之繁盛與數據保護能力之羸弱的懸殊對比。數據保護嚴重不力,顯然已經成為互聯網產業的“阿喀琉斯之踵”。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互聯網公司走向世界,需要依靠的不應僅僅是世界級的用戶市場,更應是世界級的互聯網倫理與規則。

日前,一起被冠以“史上最大規模”的數據竊取案,被浙江警方偵破。撐起該“頭銜”的是一組令人觸目驚心的數據:犯罪分子非法竊取的用戶數據達30億條;犯罪團伙所依託的公司,一年營收超過3000萬元;被竊取用戶數據的互聯網公司多達96家,百度、騰訊、阿里、今日頭條等巨頭悉數在列。

用戶數據洩露是個老話題。多年來,我們又氣憤又無奈,甚至不得不被動接受自己在網絡世界幾乎“裸奔”的現實。但當這樣一起大案見諸報端,還是會讓人不禁打個寒顫,原來目前的數據竊取已經到了如此猖獗的地步,原來即便是把企業責任掛在嘴邊兒的行業先鋒也如此不靠譜。從警方的調查來看,犯罪團伙的手段嫻熟且隱蔽:偷偷登錄用戶的微博、QQ、抖音等賬戶,或是關注營銷賬號,或是進入陌生群組,或是自動成為一些網紅的“粉絲”……幾乎是以一個“替身”的角色在進行網絡社交,這種近在咫尺的犯罪著實讓人“細思極恐”。

用戶數據大規模被竊背後,是互聯網產業之繁盛與數據保護能力之羸弱的懸殊對比。走過飛速發展的二十餘年,中國互聯網早已“越過長城,走向世界”,網羅著個人、行業以及社會,在改變人們生活的同時,也轉換了大家的行為方式。小至“掃一掃”買個煎餅餜子,大至網絡借貸購房購車;小至APP上訂票出行,大至電郵發送商業合同,今天的經濟社會生活早已牢牢依附於互聯網。可遺憾的是,相較於產業發展的日新月異,互聯網企業對用戶數據的保護能力並沒有與日俱增。在這場攻與防的博弈中,不進則退、慢進亦退。數據保護嚴重不力,顯然已經成為互聯網產業的“阿喀琉斯之踵”。

隨著“數字化生存”成為常態,如今的互聯網早已告別草莽,步入成年,行業大佬紛紛斷言“中國互聯網進入下半場”。這一判斷準確與否暫且不論,但一個明顯的共識是,中國互聯網不能再野蠻生長了。目前,我國網民數量已突破8億,獲取用戶的成本越來越高已成業界普遍感受;幾大互聯網企業巨頭基本完成了跑馬圈地,主要領域的市場份額已然瓜分殆盡。這種深刻變革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互聯網行業的未來走向。如果說企業過去拼的是誰能發現藍海、誰肯燒錢補貼,那麼今後拼的是誰能提高用戶體驗、誰能引領規範發展。很大程度上,能否讓用戶不再為自身數據提心吊膽,將成為互聯網企業能否立足“下半場”的決定性因素。

沒有安全就沒有發展,透支用戶安全的發展,註定是竭澤而漁。嚴峻現實面前,僅僅依靠市場調節倒逼安全升級顯然不夠,關鍵要有形之手不斷髮力:對“數據竊賊”露頭就打,對諉責企業施以重罰。揆諸現實,行業巨頭也好,新興公司也罷,幾乎都在吸引用戶、提高黏度上鉚足了勁,卻在履行保護責任上溜了肩膀。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犯錯成本太低,一來相關部門可能查不到,二來即便查到了,所罰金額也是“毛毛雨”。懲治失範企業,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觸發其在經濟收益上的痛感。只有“罰到傾家蕩產”,才能讓企業在對待用戶數據上如履薄冰。今年2月以來,公安機關開展“淨網行動”,對網絡違法犯罪案件實行“一案雙查”,對犯罪分子與涉事企業“兩手抓”,就是倒逼企業履責的有益嘗試。

無視用戶數據安全的互聯網巨頭走不遠。如果說用戶讓渡一定的個人信息是享受網絡服務的必要成本,那麼互聯網企業理應擔當起數據保護的第一責任人。今年6月,歐盟頒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對洩露用戶數據的互聯網公司的處罰標準,是其全球營業額的4%。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互聯網公司走向世界,需要依靠的不應僅僅是世界級的用戶市場,更應是世界級的互聯網倫理與規則。期盼“史上最大規模數據竊取案”能成為一個重要契機,警示全社會,更能倒逼制度完善,助力中國互聯網產業穩紮穩打地走好“下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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