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案例」一单位大门被撞坏,半年没法修理,最终这样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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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上杭县古田镇的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占地面积1150亩,可同时容纳1350人学习培训,是闽西重要的干部培训基地,吸纳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然而近半年来,不少前来学习的学员都觉得奇怪,摆在大门另一边的两处跨栏障碍物一样的门栏,怎么看都和气势恢宏的党校有些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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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事情要回溯到2018年5月8日上午。当事人范某自驾前往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参加节目彩排时,不慎将党校的电动大门撞坏。双方报警,经古田派出所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派员至现场勘查确认,由范某对损坏大门进行赔偿。然而具体的赔偿却拖沓了半年之久,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大门的维修也只能暂时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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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范某无奈地表示,他们并非不愿赔偿,只是因为保险方、维修方和物业方等因赔偿方式及款项问题未能沟通好,无法及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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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介入调解

2018年11月19日,范某来到了古田司法所,说明情况,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忙调解,和平解决此次事件。由于此事涉及市委党校工作门面之所在,及当事人双方调解意愿强烈,古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党校门卫处,被撞坏的电动门已拆下放置在侧,门口设置栅栏进行阻挡,显得有些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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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调解员发现谈话基本没有进展,根本原因是在场人多口杂,分散了焦点。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相关内容,实际赔偿只需要党校、范某及保险公司三方参与即可,物业方、维修方以及门卫无需参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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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调解员负责牵头与党校法定代表人联系,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党校总务处陈某,与范某对接和处理相关事项,力求将复杂的情况简单化。

减少了谈话对象,调解就有了实质性进展。经三方鉴定,党校损坏的电动大门若作价赔偿,需36000元。在此共识下,三方冷静地进行了谈话和分析,最终,范某与党校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党校同意由保险公司通过转账方式,直接将赔偿款汇入党校公共账户,此后维修问题与范某无关,已损毁的大门旧材料可在收到赔偿款后交予保险公司。范某选择直接委托保险公司将36000元赔偿给党校,并做好后续情况跟踪,确保赔偿款在2018年11月30日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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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后续回访了解,党校方已收到赔偿款,并着手维修事项。2018年12月24日,新大门安装完毕。拖延了近半年的大门修理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许多买了车的人都知道

车子要买保险,

但是对保险内容却不甚了解,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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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链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据此可知,在我国境内所有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上文的范某)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上文中的党校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

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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