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直銷行業野蠻生長史:模糊的邊界,不斷有新企業入局

變味的直銷,模糊的邊界,一哄而上,不斷有新企業入局

上世紀90年代,直銷已經進入中國,但並未明確區分直銷和傳銷。公開資料顯示,1990年1月,美國直銷企業雅芳投資2795萬美元,與廣州化妝品廠合資成立“中美合資·廣州雅芳有限公司”。同年,合資的廣州雅芳有限公司申請註冊成立,正式的直銷企業誕生。

隨後,安利緊隨雅芳腳步進入中國。據騰訊新聞報道,彼時不管是“直銷還是傳銷”,一哄而上,“幾乎失控”。1997年,雅芳中國的直銷人員達35萬人,年營收超過10億元;安利通過開會培訓模式,在全國建立起了強大的銷售網絡,持續多年稱霸中國直銷市場。

據公開資料顯示,由於1998年之前沒有對直銷和傳銷的定義進行區分,大大小小的非法傳銷公司大量湧現,到1998年初,非法傳銷猖獗。數據顯示,1998年初,在傳銷仍未得到規範時,持有傳銷牌照的公司猛增到5000多家,各地因傳銷發生的惡性事件比比皆是。

1998年4月,國務院頒佈《關於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對整個傳銷行業全面整頓。同年6月,國家三部委發佈《關於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僱傭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並批准雅芳、安利、玫琳凱等10家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經營。

2001年,我國加入WTO,中國政府承諾,以商業方式存在提供的無固定地點批發或者零售服務(包括直銷)在入世3年後逐步取消限制;2005年,《直銷管理條例》生效,直銷行業的牌照由商務部發放。

據智研諮詢發佈的《2017-2022年中國直銷市場專項調研及投資方向研究報告》,2010年至2015年,我國直銷行業規模從2010年的593億元增長至2015年2207.84億元,年複合增長率為30.07%;同期美國直銷行業年複合增長率僅為4.81%,遠低於我國直銷增長速度。

據新京報記者統計,在美國直銷新聞網站DSN發佈的2017年全球直銷企業100強排行榜中,總部位於中國的直銷企業有30家,創造了238.97億美元的業績,佔據世界直銷百強業績的近四分之一。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根據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官網公示的信息,目前中國已有91家企業拿到了直銷經營許可證。其中,全國直銷企業分支機構達566家,直銷企業服務網點15828個,直銷企業培訓人員2958人,直銷企業直銷產品種類多達4212種。

其中,包括老牌直銷企業,有著豐富海外直銷經驗的安利、無限極、玫琳凱、康寶萊,也包括運作時間不長但成效明顯的新型直銷企業如權健、天獅、炎帝、中脈、三生等。

直銷行業中的保健食品黑箱

2016年商務部發布《關於直銷產品範圍的公告》,將直銷產品類別從化妝品、保健品、保潔用品、保健器材和小型廚具等五大類擴張至化妝品、保潔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廚具、家用電器等六大類。

保健食品是直銷行業的重中之重,其次是化妝品、保潔用品等。據智研諮詢發佈的報告顯示,涉及保健食品的直銷企業在所有直銷企業中佔比82%,為69家;涉及化妝品的直銷企業在所有直銷企業中佔比57%,為48家;涉及保潔用品的直銷企業佔比31%,為26家;涉及保健器材的直銷企業佔比20%,為17家。

值得注意的是,“保健食品”與“保健藥品”是不同的。此前,保健食品和保健藥品同時存在了近8年的時間,直到2000年原衛生部公佈了《關於開展中醫保健藥品整頓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02年底藥健字號產品全部退出市場。

2018年12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電話營銷行為管理的公告》。保健食品經營者以電話形式進行保健食品營銷和宣傳時,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得虛構保健食品監製、出品、推薦單位信息。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厲曙光表示,保健食品是一種特殊食品,一般只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不能代替藥品。

北京工商大學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劉筠筠表示,一些保健食品聲稱有秘方,其成分是什麼、療效幾何、副作用有多大,根本就是一個暗箱。

此次陷入風口浪尖的權健旗下直銷產品也包括保健品,在事發後被媒體曝光部分知名產品查不到備案許可、誇大宣傳療效。據丁香醫生的報道,周洋的父親週二力付了5000元現金,獲得了一款紫草體用精油、一款粉末狀固體飲料、一袋沒有配方說明的中藥製劑。

新京報記者在梳理中發現,廣東太陽神集團有限公司官網展示的29種保健食品中,尚有產品沒有備案許可; 山東益寶生物製品有限公司官網顯示有20種保健品, 而實際備案的僅4種。

小貼士

如何判斷傳銷?

樊星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傳銷和直銷的模式在很多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處,比如都有大量的末端“銷售”人員,都會有一定的層級,現代的很多傳銷組織也會以一些商品作為幌子等。從這些角度來看傳銷和直銷二者確有類似之處。

但是,從最高檢的指導案例中可以發現,傳銷組織通常沒有實質的經營活動,利潤來源於直接或變相的人頭費,以後期收到的保證金、會員費等資金來支付返利,類似於金融領域的“龐氏騙局”,這種模式是無法長期維繫的。而合法的直銷企業則往往有比較好的產品,在我國,合法的直銷企業的產品往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企業和直銷員都能夠通過產品的銷售來獲得收益。

樊星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傳銷企業有如下兩個特點:一是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二是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

傳銷組織往往通過層層盤剝各級“經銷商”、“代理商”、“會員”的入會費實現盈利,實際是人頭費而非真實的產品;與傳銷不同的是,合法的直銷企業有真實的產品,並且其利潤的最終來源是消費者購買產品。

此外,傳銷組織往往存在較多的層級,通過金字塔形的人員層級來實現上層獲利;直銷企業因為利潤來源是消費者購買產品產生的營收,層級越多則運營成本越高,所以層級往往不會特別多。

是否存在一些直銷企業打著直銷的幌子做傳銷?樊星表示,目前社會上存在一些所謂的“直銷企業”打著直銷的幌子,做著傳銷的事情。從法律上講,可以從營銷模式、營收來源以及層級關係來判斷一個企業到底是傳銷還是直銷。

對普通的公民,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的人來說,如果想參與到某一“直銷”企業當中,最直接也是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通過“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網站來進行查詢,由國家機關來把這個關。

新京報記者 張澤炎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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