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工業和信息化部職責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工業和信息化部職責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准,現就工業和信息化部職責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調整後,工業和信息化部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不變。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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