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移動支付有風險 謹防“熟人”盜刷

以案释法|移动支付有风险 谨防“熟人”盗刷

如今,手機移動支付日漸便利,但是移動支付在方便用戶的同時,手機客戶端自動登錄、小額免密支付、二維碼掃碼支付等功能存在安全隱患,一些犯罪分子就動起了歪腦筋。

以案释法|移动支付有风险 谨防“熟人”盗刷

近日,北海市海城區法院一審判決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因盜取他人支付寶中錢款而獲刑。

案情

被告人周某俊因為賭博輸錢無力償還,竟起了盜竊女友的錢以償還賭債的念頭。

2018年4月間,周某俊趁女友不注意,用女友的手機通過支付寶內的“花唄”貸款軟件,以女友韓某珠的名義貸款25000元。貸款到了韓某珠的銀行賬戶後,周某俊利用其支付寶賬號綁定的銀行卡將這筆錢轉賬到自己的支付寶內。除此之外,周某俊還在女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其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內秘密轉賬22000元到自己名下的支付寶內。

周某俊兩次利用女友的支付寶盜得了47000元,並全部用來歸還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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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某珠發現錢被盜後,在家人的要求下報了案,隨即周某俊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周某俊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其親屬也如數退還47000元給韓某珠,取得了韓某珠的諒解。

審理

海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周某俊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周某俊與被害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已賠償其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積極繳納罰金,確有悔罪表現,判處緩刑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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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決

被告人周某俊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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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支付寶、微信轉賬功能越來越便利,但是在享受便利的同時,也要注意保管自己的錢財。本案被告人正是利用支付寶“花唄”功能透支貸款竊取欠款,作案手段迅速而隱蔽,僅僅通過手機操作就在被害人疏忽大意下輕鬆竊取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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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1

使用此類金融工具的用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工具,不要隨意外借手機,科學設置各類密碼,更要防止手機密碼和支付密碼的洩露;

2

不要將支付寶、微信綁定多張銀行卡,綁定的銀行卡不宜存儲大額存款;

3

根據需要開啟免密支付功能,合理設置免密支付限額;

4

經常性查看自己的賬戶餘額和交易明細,一旦發現賬戶有異常資金出入,要立即與運營商取得聯繫採取凍結賬戶、保存相關證據等措施,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供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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