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關於擴大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適用範圍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22號)

為進一步提升應稅船舶負責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支付海關稅費的便捷性,提高稅費入庫效率,海關總署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擴大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適用範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支持的稅費種類擴大到船舶噸稅、稅款類保證金、滯報金。其他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4號執行。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7號內容與本公告不符的,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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