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區“福星普法365”第462期」熊孩子玩火燒燬27萬新車,父母拒賠!法院這樣判


「西夏區“福星普法365”第462期」熊孩子玩火燒燬27萬新車,父母拒賠!法院這樣判


近日,浙江東陽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案件的被告是2個不滿10歲的孩子及其父母……

原來,數月前的一個假期,家裡的大人都去上班了,兩個孩子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自己在村子裡玩耍。

玩耍過程中,兩個孩子拿著打火機點燃了路邊堆放的廢舊棉布。由於棉布屬於易燃物品,著火後很快就迅速蔓延,火勢沒有被及時控制,棉布堆邊一輛新買的、價值27萬的福特轎車,也被火焰吞噬。

周圍的村民發現起火,馬上報了警,消防隊趕到現場滅掉了大火,可原本嶄新的一輛轎車已燒成一具焦黑的空殼。

事後趕到現場的孩子父母傻了眼,面對受到驚嚇的孩子和眼前的突發狀況,兩對父母均不知所措,由於車輛價值昂貴,所以都不願意賠錢給車主,現場未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

後來車主來到法院起訴。法院審理認為,兩個孩子玩火引發車輛損毀,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事故發生時二者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判決兩個孩子的父母共同承擔車輛焚燬的全部賠償責任共計27萬餘元,由雙方父母各自承擔一半的賠償金額。

法官提醒,父母或其委託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有監管職責,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滿十週歲的孩子,對自己的行為的危險程度認識不足,理應加強監管。

本案中由於監護人未盡監管職責,導致兩個孩子在玩鬧中引發火災,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監護人應予以賠償。幸運的是孩子並沒有在火災中受傷,但是生活不總是這麼“幸運”,因此監護人不僅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好對孩子的約束管理,更應該加強安全防護方面的家庭教育,保護他人的同時也是在保護孩子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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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在各類引發火災的直接原因中,「小孩玩火」位居前列。

此外,有數據顯示:2013年到2018年期間,全國因小孩玩火引發的火災達到了2.7萬起,導致264人死亡,財產損失高達1.3億元。

日常中你能想到的所有能引發火災的小物件,熊孩子都試過!

打火機

案例1:2016年3月26日,震驚全國的廣東惠東大火,就是一名9歲兒童在該商場四樓一家店鋪前玩打火機引起,導致17人遇難,其中以學生居多,最小的僅5歲。

只因一個小小的打火機!

案例2:2017年4月,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張某放學後,在小區牆邊用打火機燒蜘蛛玩,結果將該小區8號樓住戶王某堆放在此處的雜物引燃。

事故造成多家住戶外牆及部分室內財物被燒壞。房屋牆壁頂棚、廚房電器等損失共計10030元。

最可怕的是:孩子說,打火機這麼嚴重嗎?爸爸每天還在用啊!

煙花爆竹

案例1:2018年5月21日,美國一位15歲男孩因為放煙花引發嚴重山火,造成192平方千米的森林和兩個景點被燒燬。

法院判處他受罰近3700萬美金(約2.3億人民幣)罰金、1920小時社區服務和150多封道歉信。

這可能是熊孩子玩火賠償最嚴重的一次。

案例2:2017年除夕前夜,一位媽媽忙著在廚房包餃子,兒子不知何時將擺在一樓過道的煙花爆竹拿到了三樓閣樓,並和姐姐一起點燃了聚攏在一起的煙花。

因為當天天氣暖和,姐弟倆並未穿多少衣服,瞬間爆燃的煙花將蹲在地上的姐弟倆衣服點燃,造成兩人上肢、胸部和麵部不同程度燒傷。

孩子對於用火、消防的意識根本沒有清晰的意識,大人的引導以及教育就顯得十分重要。

放大鏡

案例:2015年7月月30日,重慶一個9歲男孩坐在陽臺上玩,他想用放大鏡點廢紙,看藉助放大鏡聚焦功能能否將紙屑點燃。後來,因為天氣炎熱,玩耍一陣子後便隨手把放大鏡放在了陽臺上。

“不曉得啷個回事,突然就起火了。”陽臺上當時還堆放著廢紙、紙板、塑料瓶、雜物櫃等物品,等他聞到煙味拉開落地窗查看時,火苗迅速躥進客廳,火災造成損失至少六七萬。

每年由兒童玩火引起的火災不在少數,如何教育“熊孩子”注意消防安全,成為了每位家長的心病!

事實上,在防範火災之前,你要先知道,兒童為什麼喜歡玩火?

孩子為什麼愛玩火

有一個成語叫“引火自焚”,火既可以幫助我們,也可能會傷害我們,孩子對於火的危險沒有較高的意識。

因此,家長需要經常教育孩子不要亂玩火。那怎樣預防孩子玩火引發火災呢?

兒童玩火,最不應該玩的危險遊戲

希望各位家長們要以此為警醒

要教育家中孩子不要玩火

告訴他們玩火的嚴重性

這不僅是保護孩子

更是讓家長免於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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