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大膽使用個性鮮明、不怕得罪人的幹部

新京報快訊(記者 倪偉)軍隊建設中,在尚無明確限制和政策規定的探索性試驗、開創性工作中出現一定失誤,將可以容錯免責。

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全軍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明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並大膽使用個性鮮明、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幹部等三類幹部。

軍委明確六種情形可容錯免責

《實施意見》明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特別是以下六種情形,要同故意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在貫徹落實上級和本級黨委決策部署中,因認識侷限、形勢變化等因素出現過失的;在實戰化訓練、執行戰備任務等過程中,因不可抗力、難以預見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在深化部隊改革、推進建設發展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發生失誤錯誤的;在臨機處置突發性事件中,因情況緊急導致一般性工作失誤的;在尚無明確限制和政策規定的探索性試驗、開創性工作中,出現一定失誤的;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矛盾糾紛中,主動作為、迎難而上,出現一定失誤的。

對給予容錯免責的幹部,考核考察要客觀評價,選拔任用要公正合理,評先評優要不受影響。對因領導責任受到處分已過影響期,且能夠改正錯誤、做出工作成效的幹部,選拔任用時與其他幹部一視同仁。

明確大膽使用三類幹部

《實施意見》指出,各級要把激勵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作為關係軍隊建設全局的緊要大事,作為黨委領導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充分發揮幹部考核評價的激勵鞭策作用,探索加強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以評價導向引領精力投向、激揚強軍志向。堅決落實軍隊好乾部標準,突出實踐實幹實效,改進完善幹部任職資格制度,積極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持續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實施意見》明確要大膽使用三類幹部:要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待幹部,大膽使用個性鮮明、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幹部,大膽使用關鍵時刻豁得出來、衝得上去的幹部,大膽使用默默無聞打基礎、幹實事的幹部。健全完善“三位一體”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體系,優化幹部成長路徑,注重在重大軍事行動中鍛鍊和考驗幹部,培養強軍打贏、擔當作為的本領能力。

政策待遇向作戰部隊、艱苦邊遠地區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傾斜

《實施意見》要求,要堅持嚴格管理和關心信任相統一,執紀執法、巡視審計、教育整頓等各項工作既要嚴格執行政策法規,又要充分相信幹部、尊重幹部,維護和保障幹部正當權益。

同時,加快推進軍人榮譽制度體系建設,政策上、待遇上向作戰部隊、艱苦邊遠地區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傾斜,著力解決幹部轉業安置、家屬隨軍、子女入學等實際問題。大力加強黨內政治文化建設,領導幹部要帶頭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承擔責任,黨組織要為擔當負責者擔當負責、當幹事創業者的堅強靠山,推動形成氣順勁足的幹事創業環境。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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