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9月28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8日公佈了長治銀監分局對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長銀監罰決字〔2018〕19號)。
決定書顯示,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主要負責人為郝曉峰,該分行違規開展存貸款業務。
長治銀監分局依據《銀監法》第四十六條,對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罰款3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9月10日。
長治銀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長銀監罰決字〔2018〕19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名稱 | 單位 | 名稱 | 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分行 |
主要負責人姓名 | 郝曉峰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違規開展存貸款業務 | ||
行政處罰依據 | 《銀監法》第四十六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30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長治銀監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18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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