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官法”修改 委員:應立法保護法官的個人信息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姝)12月29日,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法官法修訂草案和檢察官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兩官法”修訂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楊志今建議,立法保護法官通訊方式、住址等個人信息。

楊志今說,“我們都還記得上個月,一名重慶女刑事法官被刺傷,受傷的不僅是法官人身,暴力一再挑戰司法,衝擊的是司法公信力和法律從業者的法治信仰,如果法官連人身安全都難以保證,維護司法公正就無從談起”。

楊志今提出,實踐中,針對法官及其家人的人身威脅事件主要案發地在法院與法官住所地,但修訂草案中只有關於人身權受到侵害的相關規定,並沒有體現居住場所等個人信息隱私保護的內容。“據瞭解,美國的立法就專門為法官的個人身份信息設立了特別的隔離保護條款,比如涉及駕照、身份證等信息都是以其所在法院地址代替其主要居住地址。美國的法院管理辦公室已經建立了司法秘密刪除制度,可以協助法官從網絡上移除自己的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同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關於切實保障司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緊急通知,也針對侮辱、謾罵、圍攻、毆打審判人員、檢察人員的問題,明確規定嚴禁違反規定洩露案情以及辦案人員的通訊方式、住址等個人信息。”

楊志今建議,“法官的隱私權同樣應該受到特別保護,建議在法官法中增設有關保護法官通訊方式、住址等個人信息安全的相關規定”。

新京報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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