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人涉案資金超七百萬元!利用微信遊戲設賭 湄潭 11 人被判刑

10 月 23 日,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從湄潭縣警方獲悉:萬某等 13 人因利用微信遊戲開設賭場,被送上法庭,有 11 人分別判刑並處罰金。據稱,該案最大單人涉案資金超過 700 萬元。

去年底,萬某通過微信群,無意中進入一個 " 鬥牛 " 的 APP,參與到賭博中。幾天後,輸了幾千塊錢的他,退出這個微信群。之後,他在與朋友趙某聊到此事時,兩人認為與其輸錢給別人,還不如自己建群找人來賭錢,讓自己處於 " 不敗之地 "。 於是,兩人在經過準備後,建了微信群,開始邀約人參與賭博。

萬某和趙某制定的規矩是:一個遊戲積分等於一元或兩元。輸家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把輸掉的賭資統一轉給擔任 " 財務 " 的萬某。" 財務 " 收款後抽取一定比例賭資作為成本、利潤後,再把剩餘賭資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給贏家。

據介紹,在兩個月的時間內,萬某和趙某為了避免被公安機關打擊,先後建了 5 個微信群。同時,他們還邀約了嶽某、陶某、王某等 5 人作為股東,邀請任某、婁某等 6 人擔任 " 財務 "。

今年初,湄潭縣公安局網警在巡查中,發現這幾個微信群成員的有密集的轉賬行為,由此產生懷疑,遂秘密調查。


單人涉案資金超七百萬元!利用微信遊戲設賭 湄潭 11 人被判刑


▲庭審現場

經三個多月調查取證,4 月 8 日,警方採取收網行動,先後抓獲王某、趙某等 13 人。

據警方查明,萬某、趙某涉案賭資均超過 700 萬元,非法獲利均為 7 萬多元。此外,其他股東涉案資金均過 100 萬元,非法獲利 9000 至 20000 元;" 財務 " 涉案賭資 20 萬元至 130 萬餘元,非法獲利 900 至 10000 元。

案發後,除萬某外,其餘人員均自願退繳了全部非法所得。 此後,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萬某、趙某等 13 人被依法提起公訴。

10 月 19 日,當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前述人員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其中萬某、趙某為主犯,其餘人員為從犯。

10 月 23 日,記者從湄潭縣警方獲悉:法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萬某有期徒刑兩年,處罰金兩萬元。趙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處罰金兩萬元。對參與時間短、認罪態度好的盛某,單處罰金 1000 元,彭某免於刑事處罰。其餘 9 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兩千至一萬五千元。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黃黔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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