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密集譴責十家滬市公司

12月28日,上交所密集披露一批紀律處分公告,對十家存在多種違規行為的滬市上市公司及相關“董監高”採取從公開譴責、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到通報批評等程度不等的紀律處分措施,其中不乏保千里、ST慧球(600556)等“老面孔”。

這十家公司包括*ST天業(600807)、*ST毅達(600610)、*ST保千(600074)、*ST工新(600701)、界龍實業(600836)、菲達環保(600526)、*ST新億(600145)、ST慧球、東陽光科(600673)、飛樂音響(600651)。除了公司自身及相關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被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外,*ST天業實際控制人兼時任公司曾昭秦,*ST毅達時任董事長(代)、董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代)黨悅棟,*ST保千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兼時任董事長莊敏,*ST工新時任董事長張大成被上交所公開認定為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違規佔用資金猖獗

在上述十家公司的違規事項中,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仍然顯得觸目驚心。

比如,*ST天業控股股東違規佔用上市公司鉅額資金。*ST天業於2018年5月10日公告稱,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約9.87億元被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佔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淨資產51.51%。截至2018年6月30日,控股股東已將9.87億元佔用資金全部歸還公司。此外,公司2017年度報告顯示,2017年度開展保理業務對外借款25.93億元,公司子公司天業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借款0.8352億元,年審會計師表示無法判斷上述業務的真實性及對外借款的資金去向。

此外,*ST天業還為實控人及其關聯方違規提供鉅額擔保。公司分別於2017年5月1日、7月13日、7月26日、8月28日、9月11日和2018年11月24日(擔保起始日)為控股股東天業集團及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山東天業國際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這些擔保合計11.67億元,佔公司2016年淨資產的61%。公司未披露這些擔保事項,也未按規定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程序,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在2017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控股股東的淨資產為負,公司可能因此承擔鉅額擔保責任。

又如,*ST保千控股股東、實控人莊敏違規佔用公司鉅額資金。根據公司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關於董事會核查對外投資等事項結果暨重大風險提示的公告》顯示,莊敏於2016年至2017年期間,主導公司投資深圳市樓通寶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威科電子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投資金額合計約32.75億元,佔公司2016年經審計淨資產的74.86%。截至2018年4月28日,除兩家公司外,其他公司經營均處於半停頓狀態。對此,公司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約29.86億元,計提商譽減值約7.93億元,合計佔公司2017年度淨利潤絕對值的48.87%,是公司2017年度大額虧損重要原因。

此外,*ST工新也存在控股股東控制的公司違規佔用上市公司鉅額資金的問題。

信披違規頻發

從上述公司的違規事項看,信息披露違規仍然是“事故多發區域”。

比如,*ST毅達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直至2018年8月30日公司才披露上述定期報告,延遲披露長達4個多月,情節極其嚴重。

*ST毅達還在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中虛增收入,財務信息披露不真實。當年,在未實施任何工程的情況下,*ST毅達將第三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工百分比法累計確認工程收入7267萬元、成本5958.94萬元和營業稅金244.17萬元,導致中毅達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7267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50.24%,虛增利潤總額1063.89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1.35%。公司於當年第四季度全部沖銷前期確認的7267萬元收入,導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為-7447萬元。

此外,*ST毅達還未及時披露開具3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的風險事項,公司2017年中期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披露也不準確、不完整。

另據上交所查明,菲達環保、*ST天業等公司都存在業績預虧公告不及時、不真實的問題。界龍實業控股股東存在隱瞞實際持股情況,導致公司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的違規行為,並存在內幕交易情形。ST慧球股東存在持股達到5%時未披露一致行動關係和權益變動報告書,並停止股票買賣行為的違規行為,且買賣股票數量、金額巨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