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寧:赴常州大學公開宣告不起訴

近日,天寧區檢察院未檢科檢察官赴常州大學依法對被不起訴人小李(在校大學生)的不起訴決定進行了公開宣告,並邀請常州大學校領導、老師代表、學生代表等共同參與。

經審查,2018年3月至4月,在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的多場“砸金蛋”抽獎活動中,被不起訴人小李被詐騙團伙安排做“託”、在後勤車上回收“託”砸取的獎品並負責做賬等工作,後該犯罪團伙被偵查機關抓獲後移送天寧檢察院審查起訴。歸案後,被不起訴人小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天寧檢察院未檢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小李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平常表現較好,學習成績優良,由於家庭經濟條件困難,法律知識淡薄,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綜合考慮到小李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較好且具有良好的幫教條件,該院對小李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宣告中,檢察官首先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詳細說明了決定不起訴的程序、依據和理由。隨後,學校老師、同學代表發言,希望被不起訴人可以吸取教訓、改過自新,最後被不起訴人小李表示以後會好好學習法律知識,不會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檢察官走進常州大學對不起訴決定進行公開宣告,並對大學生進行了現場法治教育,進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儀式感,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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