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碼:002728 股票簡稱:特一藥業 公告編號:2018-061

債券代碼:128025 債券簡稱:特一轉債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18年11月27日屆滿。為了順利完成董事會的換屆選舉(以下簡稱“本次換屆選舉”),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現將第四屆董事會的組成、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四屆董事會的組成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擬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非獨立董事 4名,獨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選舉方式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換屆選舉採用累積投票制,即股東大會選舉非獨立董事或獨立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擬選舉非獨立董事或獨立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

三、董事候選人的提名

(一)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公司董事會及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單獨或者合併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書面提名推薦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單個提名人提名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次擬選非獨立董事人數。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本公告發布之日單獨或合併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書面提名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單個提名人提名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次擬選獨立董事人數。

四、本次換屆選舉程序

(一)提名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17:00前按本公告約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並提交相關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時間期滿後,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將對被提名的董事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對於符合資格的董事候選人,將提交公司董事會;

(三)公司董事會根據選定的人選召開董事會確定董事候選人名單,並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四)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並承諾資料真實、完整,保證當選後履行董事職責,獨立董事候選人亦應依法作出相關聲明;

(五)公司在發佈召開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時,將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提名人聲明、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履歷表、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審核;

(六)在新一屆董事會就任前,第三屆董事會董事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繼續履行職責。

五、董事任職資格

(一)非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董事候選人應為自然人,具有與擔任董事相適應的工作閱歷和經驗,並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董事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 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 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總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 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 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尚未屆滿;

7、 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期限尚未屆滿;

8、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二)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公司獨立董事除具備上述董事任職資格外,還必須滿足下述條件:

1、具有《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2、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4、以會計專業人士身份被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應當具備豐富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並具備註冊會計師資格、高級會計師或者會計學副教授以上職稱等專業資質;

5、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的獨立董事培訓並獲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直系親屬是指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係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

(6)在其他5家以上(含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

(7)中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

六、提名人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選人,必須向公司董事會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選人提名錶(原件,見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選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原件備查);

3、被提名董事候選人的履歷表、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如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還需提供獨立董事的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及獨立董事資格證書複印件(證書原件備查);

4、董事候選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書面意見,同意接受提名,並承諾資料的真實、完整以及保證當選後履行董事職能;

5、能證明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為公司股東,則該提名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文件:

1、若為個人股東,則需提供其身份證明覆印件;

2、若為法人股東,則需提供其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3、本公告發布之日的持股憑證。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僅限於親自送達或郵寄兩種方式;

2、提名人必須在2018年11月2日17:00前將相關文件送達或郵寄至(以收件郵戳時間為準)公司指定聯繫人處方為有效。

七、聯繫方式

聯繫人:徐少華陳美儀

聯繫電話:0750-5627588

聯繫地址:廣東省台山市臺城長興路9、11號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

郵編:529200

特此公告。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27日

附件: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提名錶

股票代碼:002728 股票簡稱:特一藥業 公告編號:2018-062

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18 年11月27日屆滿。為了順利完成監事會的換屆選舉(以下簡稱“本次換屆選舉”),公司監事會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現將第四屆監事會的組成、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四屆監事會的組成

本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擬由3 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代表監事 2名,職工代表監事 1名。監事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二、選舉方式

本次監事選舉採取累積投票制,即股東大會選舉股東代表監事時,每一份擁有與擬任股東代表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職工代表監事由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三、監事候選人的推薦(監事候選人推薦書詳見本公告附件)

(一)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的提名

本公司監事會及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單獨或合併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向第三屆監事會書面提名推薦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單個提名人推薦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次擬選股東監事人數。

(二)職工代表監事的產生

職工代表監事由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四、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

(一)提名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17:00前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監事會提名監事候選人並提交相關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時間屆滿後,本公司監事會召開會議,對提名的監事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名單,並以提案的方式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做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承諾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後履行監事職責。

五、監事的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本公司監事候選人均為自然人,並且須具有與擔任監事相適應的工作閱歷和經驗,並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監事職責。凡具有下述條款所述事實者不能擔任公司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 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7、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期限尚未屆滿;

8、為本公司董事、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9、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關於提名人應提供的相關文件說明

(一)提名人推薦監事候選人,必須向本公司監事會提供下列文件:

1、監事候選人提名錶(原件,見附件);

2、提名的監事候選人的相關證件複印件(原件備查):

(1)身份證明、學歷和學位證書複印件;

(2)監事候選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書面意見,同意接受提名,並承諾資料的真實、完整以及保證當選後履行監事職能;

(3)能證明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向本公司監事會推薦監事候選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僅限於親自送達或郵寄兩種方式。

2、提名人必須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日17:00前將相關文件送達或者郵寄至(以收件郵戳時間為準)本公司指定聯繫人處方為有效。

七、聯繫方式

聯繫人:徐少華 陳美儀

監事會

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提名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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