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宣城譁變始末

1927年,隨著北伐戰爭的節節勝利,國內統一大局已定,國共兩黨之間、國民黨內部各派系之間、新軍閥與舊軍閥之間的各種矛盾也日益突出。 如果說,“四•一五”反革命政變、“七•一五”反革命政變是國共兩黨之間矛盾激化的結果,那麼,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在宣城的譁變就是國民黨內部派系之間矛盾鬥爭的結果。

一、第十軍宣城譁變的政治背景

第十軍原是貴州的地方部隊,其前身為黔軍第2師,其創始人為王天培。王天培(1888—1927),字植之,號東俠,貴州天柱人,侗族。王天培早年先後就讀於貴州陸軍小學堂、武昌陸軍第三中學堂、保定陸軍軍官學校,辛亥革命時加入同盟會。由於他智勇雙全,在歷次戰鬥中表現出卓越的軍事才能,深為孫中山所器重,逐漸成為貴州地方實力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宣城譁變始末

1926年5月,王天培響應國民政府北伐號召,率黔軍第2師從貴州綦江出發,進軍湘西。8月,在湖南洪江,黔軍第2師擴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十軍,王天培任軍長,金漢鼎任副軍長,高冠吾任參謀長,周仲良任黨代表,甘嘉儀任秘書長兼政治部主任。下轄四個師:第28師(師長王天錫)、第29師(師長楊勝治)、第30師(師長王天生)、教導師(師長吳國樑,後稱教導第一師)。從第十軍的高級軍官組成看,王天錫和王天生都是王天培的弟弟,可見第十軍的家族色彩極濃,這也是後來第十軍在宣城譁變的重要誘因。

第十軍揮師北上,由於王天培善於指揮,一路所向披靡,特別是僅用十四天時間,就取得了徐州大捷,殲敵八萬餘人,一時王天培名勝大噪,第十軍也同葉挺的獨立團一樣被稱為“鐵軍”。此時第十軍實力急劇膨脹,已下轄六個師,十萬餘眾。這就引起了蔣介石的猜忌。

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宣城譁變始末

四•一五”反革命政變、“七•一五”反革命政變後,北伐幾近停止,王天培同情共產黨人和進步人士,拒絕接受蔣介石“捕殺軍中共黨分子”的密令,並公開發表《告本軍全體武裝書》,號召停止內鬥,堅決北伐。蔣介石終於下定決心排除異己,他首先密令停發第十軍軍餉,再加上北洋軍閥大舉反攻,蔣介石指揮失當,終致徐州失守。

8月8日,蔣介石電令王天培赴南京面商機宜,隨即將其扣押,羅織的罪名是:“不聽指揮貽誤戰機導致徐州兵敗,隱兵不報圖謀不軌,剋扣軍餉動搖軍心。”王天培成了徐州失利的替罪羊。9月2日,王天培在杭州西湖被秘密處決。

二、第十軍宣城譁變的經過

徐州失守後,第十軍退至江寧、當塗一帶休整。王天培被捕被殺後,在第十軍引起了極大的震動,一時全軍上下人心惶惶,高級將領們開始分化,各打算盤,希圖另謀出路。第二十九師師長楊勝治首先抱上了國民革命軍代總司令何應欽的粗腿,被任命為第十軍代軍長。原不屬黔軍系列的教導第三師師長潘善齋、軍直教導團團長雷應楫,均脫離第十軍而去。楊勝治任代軍長後,即不動聲色地逐步排擠原屬王天培的親信,從而引起了王天培的弟弟王天錫等人的不滿。第二十八師師長王天錫、第三十師代師長羅啟疆及軍部軍械處長周志群、秘書長兼政治部主任甘嘉儀等決定前往江西投靠朱培德。

11月初,第二十八、三十師南下到達宣城,作短期停留,分駐各處民房。由於軍餉缺乏,他們要求宣城縣政府供給軍餉一萬元,這麼龐大的數字自然遭到宣城縣長孫傳軒的拒絕。此時第二十八師警衛營營長沈一鵬被何應欽以重金收買,要他尋機刺殺王天錫。沈一鵬不忍下手,遂密報王天錫。王天錫大為惱火,卻又無可如何,從此開始心灰意冷起來,也就無心管束部下。

11月13日中午,第二十八師第一、三兩團,第三十師第二團突然譁變,首先開始四處搶劫。一時槍聲四起,子彈橫飛,“商民猝不及防,聽其挨號搶擄,並槍斃商民三人。”同時部分第十軍官兵開始圍攻宣城縣政府,將庫款洗劫一空,並將監獄中的囚犯全部放出直到傍晚,眼見搶無可搶,這場洗劫才基本結束。譁變官兵呼嘯而出東門,雙橋鎮又遭蹂躪。“燒殺淫掠,徹夜不停,凡大街商店、小巷窮民,皆被姦汙燒擄,無一人不損失,無一家能倖免。”午後三時許,第十軍士兵數十人,衝向宣城縣監獄,“向監獄鳴槍擁入內,破門扭鎖,劫放已決犯十六名,未決犯三十四名。”(《安徽高等法院呈報宣城縣變兵劫獄人犯脫逃辦理經過情形由》,《司法公報》1928年第4期)

14日晨,第十軍到達永寧鎮(即孫家埠),15日,到水東鎮,第十軍官兵仍然是如法炮製,一路掃蕩而去,秋毫不遺,一時“天昏地暗,慘目傷心。獻、闖之行,無此殘酷,誠空前未有之浩劫也。”(孔慶泰《王天培被害後的申訴與十軍官兵去向》引宣城縣兵災臨時急振處語,《黔東南文史資料》第9輯)

三、不了了之的結局

第十軍的譁變洗劫,給城關、雙橋、孫埠、水東四鎮造成重大損失,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統計在一百萬元以上,同時造成商鋪歇業,人心恐慌,社會混亂,影響極其惡劣。事後,宣城縣政府即組成宣城縣兵災臨時急振處,一面撫慰受害百姓,一面電告國民政府,要求國民政府 “迅予通電堵剿,嚴懲禍首,以雪沉冤而伸軍紀,並責令十軍賠償,不勝迫切待命之至。”同時電告徽寧旅滬同鄉會予以聲援。雙橋鎮災民代表查鴻渚、劉慕旂等亦組成了五千四百人的“宣城兵災善後宣會城民眾軍災請願團”,呼籲國民政府“派大軍堵剿,責令該軍長賠償損失,撫卹死難家屬,並求頒發急賑以濟災黎。”

罪魁禍首周志群等也不斷電告國民政府為自己辨解,將譁變洗劫的罪責推卸到少數人身上,“惟在宣城出發後,裴正鑫(28師2團團長)率有少數部隊乘機譁變,在宣城附近一帶恣意騷擾,蹂躪地方”,同時假惺惺地自責,“志群駕馭無方,罹茲劇變,凶耗傳來,心傷如割。”

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宣城譁變始末

然而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內鬥尚且不暇,哪還有精力顧及到小小一個地方民眾的死活。國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雖然也象徵性地發出通令,要求各地將王天錫、羅啟疆、甘嘉儀、王天生、楊麗生、張蘊良、周志群等一干肇事者拿獲歸案。結果卻是無一人落網,無一人被嚴辦,更具諷刺意味的是,被周志群等出賣的第2團團長裴正鑫不久即“榮升”為第三十師師長,可見國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所謂通令完全是一張“空令”,只是為了糊弄宣城百姓,欺騙社會輿論而已。

第十軍經宣城南下後,“命令難行,群情渙散”,“攜械潛逃者,不可遏止,一經堵截,益易散颺”,除潰散者外,其餘官兵大多投靠了朱培德和白崇禧的部隊。1929年,由於在山東戰場對桂系作戰不力,第十軍番號終被撤消,雖然此時的第十軍早已不是原來黔軍的第十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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