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巴車墜江現場視頻曝光,出事大巴可能出於何種狀況才會發生急轉?

月下0鬱金香


雖然目前曝光了現場視頻,但根據視頻當中的記錄影相,也只能確認大巴車是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突然左轉向撞開大橋護欄墜河,但至於大巴車為何突然左轉撞向護欄,目前仍然無法確定原因,甚至是。。。很難確認原因了!

由於大巴車事後墜入的70米深的河中,並且至今沒有打撈上來,今天的新聞來看救援人員已經開始進行屍體打撈工作,車輛在短時間內恐怕還不能打撈出來,只能先重點清理屍體,所以已經百分之百的肯定不可能有生還人員,外部的視頻無法精確拍到汽車在撞向護欄的時候,車裡究竟是什麼狀態,車裡的所有成員現如今更是無法說話,大巴車在最後一刻究竟發生了什麼?根據當前所能得到的信息來看,恐怕已經很難得到準確的推斷。



由於大巴車並沒有受到不可抗拒的外力的影響,從視頻來看似乎也沒有出現過輪胎爆胎,且從汽車撞向護欄時始終沒有減速來看,也不像是出現過爆胎的跡象,只能更大的可能性在大巴車的駕駛室,因為某些原因駕駛員突然選擇轉向,並在完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撞向大橋護欄。

後期大巴車必然會被打撈上岸,但在墜落和浸泡各種因素的干擾下,恐怕很難從車內獲得太多的線索,即便因為司機操作失誤而突然轉向撞上大橋護欄,或者司機是否受到了乘客的干擾而出現操作失誤,在車內一片狼藉的現場內,恐怕也很難找到證據來證明。



目前有消息稱司機在頭一天晚上熬夜在歌廳唱歌,不排除有疲勞駕駛的可能,甚至也不排除行駛在大橋當中時,身體突發疾病而造成汽車失控,車內的各遇難人員的屍體打撈上來後,相信法醫也會對司機的死因進行鑑定,以確定是否是因為司機身體緣故而導致這起事故。


遼寧資深球迷


重慶墜江公交車司機冉某,現年42歲,正值壯年,駕齡20餘年,駕駛公交車也已6年。據網上消息,此人性格活潑開朗,愛好健身、唱歌、釣魚;討厭違章,會照顧人。


事發的10月28日,跟往常一樣,習慣性的4點多就起了床,洗漱完畢,還興致很高的k歌《再回首》一首後,來到公司上班;6點左右駕駛公交車正式發車,來往於非常熟悉的22路公交車的固定線路之上;時間將近上午10點,冉某再次把自己每天操作的愛車開上了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沒想到他此次上橋,連同愛車和車內的乘客,都成了最後一次。……

從公交車在前方無車,又毫無症兆的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過紅色私家車,爬上人行道,衝破攔扞,掉入幾十米的江中這些在眨眼間就完成的連貫性動作,再結合司機冉某的年齡、為人、身體狀況、當天的心情、處於上午10點鐘的時間段,還可看到上面顯示公交路數的電子屏正在閃爍。個人猜測,覺得當時的情景,可能是冉某在與某人發生的爭執中,突然遭到某種外力對頭部的致命一擊,使他瞬間處於意識不清的狀態,才使車子在眨眼間完成了這些致命的連貫性動作,墜於江中。……



當然,這只是個人猜測而已,正式消息,還是再次靜待官方的調查公佈吧!


圖片摘自網絡


知足常樂1284922


昨天公交車行車記錄芯片已然搜索到,今天出事公交車也已打撈出水,接下來只要對芯片進行修復並對車輛進行技術分析相信離事故真相已不遠了。目前關於事故原因大家都有各種各樣的猜測,我謹將我所聽到的各種猜測闡述如下,至於最終結論只能靜待官方的調查結論。

根據當時前後車輛的行車記錄視頻來看:出事之前這輛公交車一直處於正常行駛狀態,卻在前方並無任何障礙物,也不存在超車現象的情況下突然越過中心實線,在撞擊一輛紅色小汽車後衝上人行道並撞斷護欄墜入江中。這的確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為什麼一輛正常行駛的車輛會在前方並無任何障礙物,也不存在超車現象的情況下突然越過中心實線呢?事發當時本人正身處事故發生地重慶市萬州區長江二橋橋頭一側的北濱路,因此在第一時間接觸到一些親眼目睹事故經過的行人並曾就事故經過有所交流。目前我大致聽說過如下幾種說法

爆胎說:如果當時這輛公交車的左前輪爆胎的確會導致車輛向左側偏移方向,不過從視頻來看該車當時並不存在超載超速現象,即使爆胎以一個老司機的專業素養應該會在第一時間採取措施,然而現場並不存在減速痕跡,也不存在塵土飛揚的現象。

方向失靈說:但方向和剎車同時失靈的現象是相對罕見的。

玩手機說:玩手機的確是導致交通事故的誘因之一,但在前方無障礙的情況下即使玩手機會導致車輛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但一般不至於偏離這麼多。

疲勞駕駛說:有一部分熱心群眾翻出了事故當天凌晨四五點時駕駛員的K歌記錄,但前一晚的K歌記錄是在十點左右,沒證據證明中間這幾個小時駕駛員沒休息過。

故意製造事故說:作為一個有22年駕齡的老司機應該不會輕易被一時的言語激怒而製造這樣一起重大事故。當然他在個人生活或工作上有沒有不順心的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打鬥說:有人推測事發當時有乘客和駕駛員起了爭執,甚至有打駕駛員、搶方向盤等動作,可如果是這樣作為一個老司機應該會在第一時間踩剎車,即使沒能來得及避免悲劇的發生,至少現場會有減速跡象,然而並沒有。

突發疾病說:個人以為這是可能性最大的一種說法,不過到底究竟事故的真相是什麼還是靜待調查結論,以上原因皆為推測。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每一幀都認真看了下,特別是最後幾幀,感覺根本看不到駕駛員,駕駛員先倒下的可能非常大,無論倒下的原因是什麼。

不相信以下網友推測:

1.自殺說。如果是自殺,他會極端亢奮,會選擇加速衝撞,即便不亢奮,很冷靜,他也會加速,因為殘餘理智會告訴他,不加速,可能衝不下去。但視頻車似乎沒有這個跡象。

2.爆胎說。沒看到塵土飛揚,沒法推斷這個結論。

3.機械故障說,不管怎麼故障,剎車還是,方向,一個失靈,一個打滿圈,不可能。要是油路斷了,大家都得失靈。

具體原因,我們還是得等專家拿到更多證據得出。





大面積殺傷武器


重慶萬州墜江事件,在歷經女轎車司機“中槍”等輿論反轉後,最後真正的原因曝光,讓人唏噓不已,原來是司機女乘客互懟惹悲劇!衝動是魔鬼!

根據調查情況,人們可以看到生死五分鐘發生的狀況,簡單歸納一下:22路公交車因道路維修改道,司機冉某雖提醒女乘客劉某,劉某錯過站仍抱怨司機,要求下車,發生爭吵。10點3分,乘客劉某開始起身到駕駛員右側爭吵,相互有攻擊性語言,矛盾升級。10時8分,公交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司機頭部右側,司機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雙方來回中,冉某用右手往左側急打,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撞斷護欄墜江。

五分鐘,口角之爭加肢體衝突,改變了十幾個人的一生。女乘客充滿戾氣缺乏公德,男司機喪失職業安全操守,原本生機勃勃的乘客被牽連,葬身江中,妻離子散。這樣的悲劇,有太多細節需要還原、相關法律責任需要追責。女乘客和司機涉嫌犯罪嗎?他們死亡後,其他去世乘客的相關民事賠償責任誰來負?公交公司時責任主體嗎?

可以確定的是,乘客劉某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司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駕駛員冉某在駕駛中,和乘客互毆,不意識到可能危害行使安全,還升級行為,嚴重違反公交車駕駛人職業規定。

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雖然女乘客和司機共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於兩人都已經死亡,公安不會立案,所謂人死案消。嫌疑人死亡,刑事責任不存在,但是死者家屬可以民事起訴公交公司和司機親屬。

無獨有偶,就在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發生第二天,北京也發生了乘客襲擊公交車司機事件。北京交通廣播《北京一公交司機遭乘客突襲釀車禍!警方:已刑拘 》報道,2018年10月29日上午,一輛678路公交車行至南三環外環,乘客鄧某(女,57歲,本市人)稱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遭拒絕。

鄧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擊砸司機手部,公交車司機躲閃中車偏離正常行駛方向,與左側車道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剮蹭。目前,嫌疑人鄧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公共安全不是兒戲,還有一起法律判決可以拿來參考,2015年11月30日晚,陳某乘坐廣州市夜48路公交車因睡覺錯過車站和司機發生爭執,並上前搶奪方向盤及強行踩下剎車,急剎車導致車上部分乘客摔倒。法院判決:陳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那麼後續的賠償,公交公司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相關責任領導是否被處分,還不得而知。但是交通運輸部門藉此事件組織教育學習,查漏補缺,完善應對方案,出臺嚴謹有效的標準,是明智之舉。

五分鐘的爭執互毆,十多人生命無辜逝去,重慶公交墜江事件,不僅僅要對兩個肇事者道義譴責,還要昭告天下,不要為了一時之快,損人損己,拿生命當兒戲。而公共安全的保障,公民道德的提高是加分項目,基礎項目是安全設施的周全配套,法律培訓的有力執行,還有應急狀況的正確應對。重慶公交的悲劇,教訓太深刻了!

同意南瓜的觀點嗎?歡迎留言拍磚,一起探討!


南瓜博士劉楠


重慶萬州長江大橋上發生的公交車墜江事件,隨著同一時間其他行駛在橋上的司機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曝光,排除了此前推測的可能是因為借道超車所致。

在一則相向行駛的車所拍下的行車記錄儀視頻裡,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肇事公交車在前面沒有車輛的情況下,突然在高速行進中轉向,衝撞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然後沖毀大橋護欄直接墜江。

鑑於目前出事車輛以及車內司乘人員尚未打撈出來進行司法鑑定,還無法有理有據地推斷還原事發時到底是什麼因素促使正常行駛的公交車在車流量並不大的情況下突然詭異地變道轉向徑直衝毀護欄墜江。但從視頻中的行為跡象,高概率問題應該出在司機個人出現異常狀況。

一種可能性是突發心臟病或腦溢血之類,在橋上正常行駛,突然病發難以自持致車輛失控墜江。這可以從司機是否有心血管腦血管病史來做推斷。還有一種突發的身體異常狀況,心臟驟停,這可能導致司機在短時間內失去意識和控制力。是否這種情況可以等打撈出來後屍檢查明。

另一種可能性是司機因為抑鬱症或其他精神障礙導致心理異常。抑鬱症的症狀有一種情況叫擴大自殺,即指的就是抑鬱症患者在自殺時連帶把其他無辜的人一起殺害。如果司機是因為這種精神障礙導致的心理異常而擴大自殺,那可以由專業心理醫生對司機肇事前的心理行為進行分析並作出甄別判斷。

除了身體突發疾病和精神障礙導致的異常心理行為之外,還有一種更為普遍,每個人在生活中隨時都可能遇到的生理反應,微睡眠。人們在缺乏睡眠,以及長時間單調枯燥工作時,很容易陷入微睡眠狀態。

所謂微睡眠,也就是在短短几秒到十幾秒的時間裡,身體陷入到睡眠狀態,大腦失去意識和判斷力,但幾秒到十幾秒後會立即警醒。駕駛員長時間高速公路行車過程中就很容易陷入微睡眠狀態,一般幾秒到十幾秒陷入睡眠,然後又警醒。

墜江公交車的司機在出事那一日的凌晨在K歌軟件上K歌,沒有休息好。行車在大橋上,車流量少,意識容易麻痺而隨即瞬時進入微睡眠,導致車輛失控,突然變道轉向,幾秒後墜江,司機來不及警醒就已經無力挽回了。

如果當時橋上車流量大,往來車輛較多,公交車司機反而不容易陷入微睡眠,即使陷入也不致釀成慘禍。

從概率上判斷,司機陷入微睡眠而導致車輛瞬時失控,陰差陽錯地徑直轉向衝向護欄,整個過程不過10來秒,司機警醒後已經無力迴天。這種可能性最大。

唏噓!開車前一定保障足夠休息。微睡眠大多數情況下幾秒十幾秒內就能警醒,可能不會有什麼大事,但一旦遇到過橋或會車時,就可能釀成惡性車禍。


唐映紅


重慶大巴掉江事件,從各種條件判斷,司機也是老司機,路況非常熟悉,車速也不快,關鍵是,而且能撞到一輛車,橫衝直撞的掉到江裡,當時的緊急情況,可能只有3種,一種是司機沒有知覺了,另一種是司機有知覺的情況下,被逼無奈,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司機主動,把車開到江裡,更像哪一種?



司機正式40多歲,家裡正好是上有老下有小,這個年齡的人,理智的概率更大一些,說他主動把車開到江裡,顯然站不住腳,也沒有任何根據和前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逼無奈,這種被逼無奈起源於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與人發生了口角,情緒比較波動的情況下,另一種情況就是,被人突然間,威脅到,不得不這樣做,這個可能也不大,因為車上有十幾口子人,都有手機,早就報警了,這種可能性貌似也不太成立,剩下的就是第三種可能了。

司機在沒有知覺的情況下,心臟病復發,癲癇病,還是哮喘復發,司機有沒有這樣的病史,這個有待調查清楚,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人撞傷,或者遭人襲擊,自己沒有直覺了,也無法控制汽車,直接就橫衝直撞,掉到江裡了,無非就這些情況。

汽車有價,生命無價,安全駕駛,請隨時關注公眾號,超級駕駛員,希望車友們每一天都能夠平安。


川藏自駕遊


冉某是突然被人拽到前門投幣機那個位置,被拽的那一瞬間,冉某條件反射的用左手抓方向盤,結果順勢就把公交車帶入左轉方向。具體情況還需要警方調查




我19歲打爆梅西


老司機分析如下;第一,基本不可能是有人搶方向盤,如果有人搶方向盤肯定會第一時間踩剎車,而該車根據視頻根本就沒有踩剎車。第二,肯定不會是爆胎,因為視頻是看不出來輪胎有爆了碾壓的情況,並且爆胎可以事後從輪胎痕跡上看得出來,關鍵是即便是爆胎也有充足的時間來踩急剎。第三,有百分之八十可能不是因為睡著了,因為老司機睡著了在醒來的瞬間也會不由自主的踩剎車,而該車即便是在撞車、撞橋時也沒有剎車意思。第四,該大客車後面的小車的記錄儀拍的視頻直到大客車翻下橋也沒有看到大客車的剎車燈亮,間接證明當時沒有剎車。其他原因如突發疾病這些就不能分析了,這要看車上的監控才能得知。


xdh大海


真相來了。

經過10/31號潛水人員的努力,行車記錄儀和SD卡打撈出水後,SD卡數據恢復成功。事情如下:10月28日凌晨5點50分,駕駛員冉先生駕駛重慶萬州22路公交車路線正常行駛,9點35分,乘客劉女士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但是由於道路維修改道,車開到南濱公園時,冉先生提醒大家壹號家居館的乘客請在此下車,劉女士未下車。

直到劉女士發現坐過了站,要求下車,但是該出沒有公交車站,駕駛員不會停車的。於是劉女士與冉先生開始爭吵,雙方爭執逐漸升級,並互相產生了攻擊性語言。當車開到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劉女士用手機毆打司機頭部,揮拳毆打司機頸部,過了一會,劉女士再次毆打司機肩部,冉先生用右手格擋。在10點8分51秒,冉先生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與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墜入了江中。後來也正是小轎車的女司機並沒有錯。

駕駛員冉先生前幾天的生活是正常的,行為也是正常的。前一天,他與父母吃了飯,沒有飲酒,一切正常,當天天氣晴朗,事發路段也是平整的,路況、燈光等等也是正常的。

當時車上沒有一個乘客願意出來勸架,結果就是15個生命香消玉殞。

一、吃瓜群眾:“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如果車上有人及時制止並勸阻劉女士的行為,告訴她行駛在橋上很危險,很可能她就情緒緩和得多,就會明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為什麼一個勸解的人都沒有呢?

這就要說到社會心理學上的社會現象:旁觀者的干擾。大部分人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是選擇冷漠、無動於衷,覺得與自己無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有人明白了這樣的危害,想要去勸架,也可能會猜想其他人也許會去勸的。巧合的是,大家都這麼想,結果就是誰都沒有伸出援助。這就是

責任分散現象在場的人越多,單個人越不可能提供幫助

什麼情況下,旁觀者才會願意幫助他人呢?社會心理學告訴我們:只有當情境讓我們意識到了事情的發生(條件1),將其解釋為緊急事件(條件2)並確信自己有責任要(條件3)去幫助時,才會伸出援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不幫助與自己無關的人,這就是勿以惡小而為之。

什麼時候我們最願意為他人提供幫助呢?

1.受害者指定要我幫忙

2.我們感到很內疚

3.我們剛剛看過了其他的助人行為

4.受害人與我們很像

因此,如果受害者是我們,可以採用這些方法及時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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