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員工一入職就懷孕,產假休完就拍拍屁股離職走人的行為?

鄭偉悅


這種人真的可惡,婚假和產假雖然說公司的福利,但是那些刻意利用法律漏洞的人,真的是令人討厭。我以前公司也有幾個的這樣的人。

小珍是採購部新招的採購專員,進來前未婚沒有男朋友,進來兩個月不到就請婚假,還跟主管說近期沒有打算要孩子。三個月轉正後,不久就爆出“意外”懷孕了,按公司規定懷孕六個月才能休產假,但是孕婦不能加班、不能出差。

另外小珍本來是招進來頂替另外一個孕婦的工作的(這位同事有提前跟主管說要生二胎的),結果一下子部門相當於有兩個空缺,加上是旺季,他們的工作得有人來分擔。這樣一來不僅他們主管被老闆責罵,部門的人都得分擔更多的工作,搞得整個部門的人都心生怨氣。

這還不算,小珍產假結束後,還在哺乳期,每天只需工作六小時,這也就算了,畢竟休產假的兩個人都回來了。就在小珍孩子滿一歲不久,小珍又跟他們領導說,檢出懷孕了。比三年抱還快,兩這…把公司當成“生產”基地了嗎?聽說最後公司辭退了小珍,還賠了錢。

這樣的員工,招進來真的是企業損失,換成哪個老闆哪個領導都不高興。本來想要的大家分擔工作的,結果還需大家給她分擔,還要招人補位。

朋友小莊現在的公司也有幾個類似的員工,新進來的小妍在聊天中無意提到,自己進來就是為了消磨時間和備孕的,生完孩子就走人。小莊問我要不要把這個事情報告主管呢?否則她轉正休產假後,工作都會轉交給小莊。大家給小莊出出主意吧,謝謝!


區閱


我是一個小公司的小老闆,前年底招了個財務,月薪8000,因為公司小就沒有給工資劃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餐補交通補通訊話費補等,就是當月22天滿勤就發8000,請假一天扣除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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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覺得這女同事蠻靠譜的,35歲家裡有一個男孩十歲,誰知上班半年沒到告訴我她懷孕了,要生二胎了,當時心裡就是一緊,但內心也是給她祝福,她也安慰我說二胎有經驗了出了月子就能來上班,我想事已至此也只能這樣了,後來就是各種小半天孕檢檢查什麼的,晚上班早下班什麼的,因為我夫人也剛剛生完孩子,我們覺得這都可以理解。到快生前兩個月她說肚子大了行動座車不方便,要把電腦搬回家在家上班,當時我心裡是有點不爽但還是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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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正月她孩子出生了,快滿月了我和夫人帶著紅包 尿不溼 水果去她家看她,當然也是想問問她上班的事,到她家後看她還是比較虛弱,話到嘴邊就沒好意思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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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她在家也幫做點基本的工作,主要是給我們八九個人做工資表,拿到工資表時我看她的工資還是整整8000,心裡就非常不爽,想問問她,但再想想也就一兩個月的事,就算了吧,工資就按她做的給發了,轉眼生完孩子都快兩個月了,她還是一點動靜都沒有,也就是上個月的時間我給她打了個電話,問什麼時候能來上班,她告訴我孩子本來讓她媽媽來帶現在她媽來不了了,只能在家辦公,我說在家辦公要辦多久,她說這幾年孩子都沒人帶,得等孩子上幼兒園才能出來上班,我說這樣不行,那我們只能再找財務了,她說換人可以,我產假143天,把我143天工資給發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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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現在每個月還要把公司將近五分之一的利潤按時打到她卡上!最可恨的是前幾天讓新來的財務去取電腦,她很生氣說為什麼來取電腦不提前說,今天不行,電腦上還有孩子的照片,等我刪完了明天再來取,現在想要查過去的數據什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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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可以享受你的權利但你是不是也該儘儘你的義務呀!!!


金湯湖畔人家的人


挺討厭這種人的。 2014年時候,單位新召開一個女研究生,安排在我的手下工作,工作一個月告訴我懷孕了,要求我給她安排輕鬆一點的工作,咱也是好心,不需要她做項目就是跟著我打打雜就好,部門其他同事也很照顧她。 懷孕八個月開始休產假,按照規定給基本工資。 突然有一天她給我打電話,問我為什麼不給她發獎金,當時我就懵了,你在家休息為什麼我還要給你獎金? 她說是生孩子,又不是她不願意做。 最後鬧到大領導那裡,當時氣的就想開除她。 生完孩子來了也是每天遲到早退的,要回家餵奶,要這要那。 現在又要懷二胎了,合著來單位3年一個項目沒做,生孩子來了。 已經向集團打了報告,要麼開除她,要麼調離我這個部門,爺不伺候了。


小小小啥來著


2015.1.8 新員工入職,招了一個90後的小美女,感覺贊讚的

2015.3.1 參加小美女婚禮,作為老闆,包個2000元是起步價

2015.5.28 接小美女郵件,已懷孕2個多月,醫生建議靜養,作為老闆,只能含淚發個祝福。2016.3.17 小美女產假結束,終於回公司了,第一件事。。。。。。就是發了滿月酒請帖,作為老闆,再包個1000.

2016.8.31,小美女在群裡發個紅包,告訴大家她懷了二胎,要在家繼續養胎,作為老闆,含淚祝福。

2017.3 接到小美女郵件,說老公事業有成,準備辭職回家做全職媽媽,感謝公司2年多來的關心,在這家公司學到了很多。。。。。。。。。。。

當時光回到2015.1.8 他作為老闆,感覺到自己招了個假員工。滿滿都是淚啊。。。。


乂貓小白乂


作為一名HR老鳥回答一下。先來看一個HR朋友的真實經歷~


去年,朋友的公司,入職了一個新員工,簡歷優秀,名牌大學畢業,工作經驗豐富,能力出眾,用人部門很是滿意,就讓朋友進行入職安排了。就在這個新同事剛轉正的第二天,就宣佈自己懷孕了。老闆發話說:那好吧,那就休產假,休完可以來上班~結果後面更精彩的是,這位員工休完產假,回公司第二天,就提了離職!


朋友就被老大狠狠批評了一頓,說她做事不嚴謹,朋友覺得委屈,體檢報告也看不出來有沒有懷孕啊,但是沒辦法,天降大鍋,也只能揹著。老闆發了狠話,以後再招人的時候,對於已婚未育女性應聘者,謹慎錄用!!!這樣的做法可能有些偏激,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人,但是也可以理解,因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可能也是怕再被坑了。


通過這個經歷,大家有看出些什麼嗎?給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1、這家企業受到經濟損失。
2、新聞發出來之後,廣大未育女性同胞更加難找工作,受害。
3、女性同胞就業歧視越來越嚴重,女性收入減少甚至可能有很多女性失去穩定收入,男性同胞也將面臨更大的工作壓力和生活成本壓力。
4、最終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


員工隱瞞懷孕入職,也許可以理解,為了一份工作,為了自己面試的時候不受到歧視對待。這並不是問題。但問題是在於,生完孩子休完產假後就立刻辭職。這就太不地道了。而之後企業很難再考慮其他未孕的女性應聘者,這受損的,將會是其他那些正在苦苦求職的女性。


而對於企業,你花錢僱一個員工,她卻無法好好工作,反而坑了十個多月足足的產假薪水,你也會很無奈的。從長遠來看,“隱孕入職”它是損害了整個社會的合法權益。


作為HR,員工入職前,首先應該採取恰當的方式告知女性應聘者崗位的性質,明確特定崗位因為崗位性質、勞動強度的因素,應聘者是否懷孕對履行崗位有密切的關係,如果女性應聘者在入職前隱瞞已懷孕事實,入職後企業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最後還是想告訴大家:誠信是職場立足之本。職場有風險,工作需誠信,一步不慎可能就會影響終生,再難翻身。不知道那位隱孕入職、產假休完就離職的姑娘,現在過得怎麼樣,如果她應聘的公司,有心做背調,估計哪家企業,都不願意接收這樣一位不誠信的員工。


不管在任何企業工作,專業能力、誠信品德都是我們的核心武器,現在越來越多企業,開始重視“職場誠信體系”的建設,在未來職場中,沒有誠信,將寸步難行。


薪人薪事,極致好用的人力資源系統。

薪人薪事百萬HR聯盟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這樣的!說實話心理有點不好意思。我1月份入的職的一家日企,7月份懷的孕。也就是上了半年班就懷孕了,其實當年計劃是上完一年再懷的,沒想到一次就中招了,總不能拿掉吧,當時我是懷著特別不好意思的心情告訴我上司的。

在公司,懷孕的女性到第7個月後可以提前一小時下班直到生孩子。產假、晚婚晚育假、剖腹產假再加上自己的年假,又請了一些假我記得我總共休了半年。產假結束回去上班了,還可以提前一個小時下班直到孩子一週歲。我生完寶寶後上了5個月的的班就辭職了。那時候是我孃家的媽幫我帶孩子,以為一直就這樣下去了,誰知我哥的小孩也想要奶奶帶,我也不能把我媽強留在這裡給我帶而不管我哥的孩子吧,最後只能是辭職自己帶!

對公司我確實是覺得挺不好意思,看到別人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我忍不住想澄清一下我自己的情況。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這麼沒心沒肺的。


舒暢媽媽就是我


我公司有一個來的時候其實已經懷孕,但是故意隱瞞不說,然後我是老員工了,正常的懷孕,而且很早之前就跟公司打過招呼說要生二胎了,我後來想提前休,也不要產假什麼的了,就一直辭職,那個女的就問我說公司不是有產假嗎為什麼辭職,還問了一些很細節的事情,我才知道她已經懷孕了,我問她預產期她也支支吾吾不說,只說是來公司之後才懷的,自己根本不知道,什麼意外七七八八,而且工作能力真的讓人無語,出了好幾次錯誤,工作也不積極,然後領導找她談過幾次,像勸退,哪怕給她點補償都可以,人家就是死賴著不走,後面公司沒辦法給她調崗了,說實話全公司的人知道她的情況後沒有一個人理她,同情她,都在背地說她,最後她生產的時候比她說的預產期提前了一個多月,人家最後說醫生算錯了預產期了,我覺得吧你享受自己應得的福利沒錯,但是這種動機不純,刻意隱瞞,還沒給公司創造利益呢,就要公司回報的,勞動法應該明確規定一下,不然吃虧的都是公司,雖然我也是打工的,但是我們也要換位思考。


闊寶貝1


我在公司兩年,懷孕反而是被單位開除的那位,因為前三個月請假保胎,領導明明都同意了,說好年後上班,年後反而沒通知上班,最後才知道招新人了,內部操作把我辭退了,社保也斷了,可笑的是,仲裁的時候單位說直接以礦工開除我的,但是我不但沒拿到辭退通知書,反而社保也是在辭退我兩個月後以自動離職停保的,但是仲裁真的太慢了,2月份申請仲裁,6月份才出結果,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很慢,估計等強制執行有結果的時候,我孩子都要落地了,早知道仲裁這麼慢,我就直接申請單位賠償的,我仲裁是申請回單位上班,單位繼續幫我交社保,支付拖欠我的工資,等強制執行結果出來了,單位通知我上班,我孩子落地,也不好去上班了,仲裁協商環節,單位明確說了,不接收孕婦繼續回單位上班,


土豆貓貓君


確實,我舅舅公司就碰到這樣的情況,人還是他招來的。雖然沒有工作經驗,但是人十分機靈。已經有一個三歲大的寶寶,近期應該不會再生育,那段時間人有經驗的員工不好找。他們是設計院的。

後來就盡心盡力的教這個員工,這個員工也好學,試用期過了,就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結果過了一個月說自己懷孕了,想要生二胎。

當時已經籤合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只能繼續叫她,因為他們設計院的培養一個新人不容易,既然開始培養了就盡心盡責。這個員工也很聰明,一路從青銅上了王者。

休產假,拿補貼,拿了設計院很多錢,最後在大家最忙的時候,她的合同期滿了,就離職了,我舅舅說她把設計院當成一個跳板去了更好的地方。

只能說人心薄涼,設計院這麼多人教她,也沒有虧待她,各種補貼都沒有少過她,前前後後補貼了她十幾萬。結果最後養了條白眼狼,都沒有提前離職,說走就走了。

後來我舅舅說招人也問有沒有懷孕的……吃了一次虧,再也不想吃了……


念夕小記


我總結了身邊兩個案例,希望可以給出答案:

案例一:一位女性朋友辭職北上,辛辛苦苦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工作,剛辦入職正在培訓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榮升母親的她卻一點也開心不起來,也不敢跟公司說,害怕公司顧慮她懷孕,不給轉正,利用試用期解除合同關係,而她自己也很珍惜這份工作,但更珍惜這個意外來臨的小生命,不知如何是好。

案例二:一位女性朋友迫於北京的工作壓力,辭職回到老家,在北京幾年的工作經驗,幫助她很容易在老家找到一份工作,老闆也挺器重她,大事小事都讓她挑頭,佔盡天時地利人和以後,她就瞞著老闆偷偷備孕,果不其然,幾個月後挺著大肚子就跟老闆請假休息了,老闆叫苦不迭。

女性員工懷孕後,涉及到很長時間的產假,哺乳假,在此期間工作安排,保險成本勢必成為老闆頭疼的問題。

以上兩個案例,從員工角度來看,員工懷孕無論是計劃外和計劃內,都是一個家庭的喜事,不能因為工作原因而影響了小生命,前提是向公司及時說明,讓單位有時間做好工作安排,即使休完產假有離職意向,也要做好工作交接,儘量不給企業帶來更多的損失,這是職場基本的道德;

從企業角度來看,女性員工懷孕後,受勞動法保護,不可通過調崗,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迫使員工離職,而且員工休假期間,企業需要承擔員工社保公積金繳納,收集員工生育材料進行報銷,建議和員工溝通,在支付生育津貼的時候把企業代繳的保險進行補釦,即使員工離職,也把損失降低到最低。

所以,員工如果想報銷生育津貼的話,是不會休完產假拍拍屁股就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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