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債權人查封債務人房產執行後怎麼分配?

風雲237814088


您好,根據提問,信之源律師做出以下解答:

首先,主持具體分配的法院應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8條之規定:
(1)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雖然不同,但執行的目的都是,相對於申請執行人來說對被執行人都享有給付金錢權或物權。在給付權的問題上,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的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自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2)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在分配中可以主張優先受償權。
(4)被執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再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債務執行的情況比較複雜,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先預約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讓律師給您專業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這個需要根據被執行人的情況進行區分的。

1,如果被執行人是自然人或者是其它組織的,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已經確定執行依據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分配。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取房子的拍賣或者變賣款。

2,如果被執行人是企業法人的。則按照各債權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來受償。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排在後面的債權無法受償。

供參考。


王律師的答題卡


我親身的經歷過一件經濟糾紛案:債務人欠本人錢被法院查封了被告人一塊地,但這塊地被告人好早就拿去抵押比銀行貸了款。後來法院拍賣這塊地後所得的錢先償還了比銀行,然後剩下的才輪到本人收的。


手機用戶再見楊柳


順位清償,即最先查封財產的法院或同一法院不同的申請人優先受償,同一案件眾多申請人按比例受償;被執行財產多於執行標的,輪候查封在先的法院順位受償!


靜水微瀾55


看其他債權人是否有優先受償權,如果沒有的話,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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