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證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方正證券昨晚公告稱,該公司5月9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方正證券及相關責任主體做出相應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書稱,方正證券的控股股東方正集團與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之間存在關聯關係,屬於方正證券法定信息披露範圍,但方正證券在招股書中並未進行披露,且此後各期定期報告中,也均按照招股說明書的披露口徑,未依法披露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構成信息披露虛假記載。此外,方正集團也未將簽署補充協議的相關情況告知方正證券,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按照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對方正集團、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方正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李友、何其聰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餘麗、郝麗敏、雷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韋俊民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方正證券表示,該公司對本次行政處罰涉及的處罰金額已全額計入2016年度預計負債,本次行政處罰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無重大影響,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曾炎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