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重慶大巴車墜江?

藍冰天雪


這給乘車的同胞們提個醒,遇到這種事,大家都應心平和氣,不要因一時衝動,釀成大禍而終身遺窂。俗話說,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衝動的確是魔鬼,很多不該發生的慘劇,就是不能冷靜衝動,失去理智造成不可挽回的可怕結果。應該說,耍潑,耍霸也是社會一大公害,公交車司機也為自己沒有忍住,而失去職業操守造成慘劇。當時如果有幾個拆開那女的,勸解,不那麼冷漠,無動於衷,也不至於會發生這危險的結局,一車人的冷漠也把自己葬送到死亡之路。

看來我在乘公交車時,有乘客和駕駛員因上下車,或者乘過站互相爭吵,拉扯時進行勸解,制止是正確的,也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大家都要以這種心態,互相忍讓,就可以避免很多不該發生的人禍。

大家還是和睦相處才好啊。


自在瞭然1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終於有結論了,事情的過程大家應該都看過了,但是看完之後我有幾個疑問。第一,既然相關部門已經恢復了車內攝像頭的內容,為什麼視頻只有短短的十幾秒?為什麼不能把視頻完成的公佈出來?讓大家看看到事故的詳細過程!第二,在對方互毆的過程中,司機的神態一直不太對勁,在最後向左打方向盤的時候,神態依然很鎮定,不像是馬上要撞車之後,又要墜橋的神態和狀態!第三,司機為什麼在第一時間不是緊急制動,而是要往左猛打方向?如果是操作失誤,為什麼沒有回立即正方向的動作?


我覺得這件事從邏輯上有點說不通,我們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車輛在猛打方向之前,公交車前方並沒有車。如果有車,司機為了防止和前方車輛發生碰撞,下意識猛打方向,這從邏輯上還說的通。從事公交車司機這個行業是有嚴格標準的,並不是說取得了A級駕照之後就能直接上崗。每一位公交車司機都需要經過內部嚴格的培訓之後,並且有5年的駕齡以上,才有資格從事公交車駕駛員這個崗位,具體能不能上崗還要經過其他的綜合考核。

那也就是說,公交車駕駛員具備充足的經驗和優異的駕駛技術。既然是這樣,按照常理來說,遇見有第三方因素干擾自己駕駛時,並且前方沒車的情況下,應該先選擇剎車,這應該是下意識的反應。大家應該都記得很久之前有一輛大巴車在高速路上,被對向車道飛過來的石頭穿過玻璃砸到胸部的視頻吧,那位司機在深受重傷並且幾乎快要失去意識和行為能力的情況下,都能把車安全剎停,為什麼這次會變成這樣?

有的人覺得司機操作失誤是因為互相打鬥造成的,我覺得確實有這種可能!但是我們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設想一下!司機被言語侮辱,加上對方後來又對自己動手,從而失去理智,心裡產生了過激的行為和想法。他一定知道車上有視頻,而且還有10多位乘客可以作證,不管出了什麼事,打人的女乘客一定要付事情的全部責任。那我就給你顏色瞧瞧,沒想自己在情緒激動之下,失去理智,操作失誤,撞了對向車道的一輛車之後,車輛直接掉進的江裡。


巖哥的觀點: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說什麼都晚了!女乘客罪不可赦,因為她的衝動造成了一車人墜入江中死亡。但是既然相關部門公佈了視頻和結果,我只是對這件事情的經過產生了一些疑問,並且設想了一下當時的情況。大家可以評論和發表自己的想法,但是千萬別帶節奏!

我是巖哥,如果您有關於汽車方面的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向我提問,記得關注我呦!


巖哥侃車


今天早上看到了這個視頻,我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原來我猜測可能是司機突發疾病,或是車輛突然失控,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居然是乘客激烈干擾司機行使,司機違規與乘客爭吵導致的。

太難過了,為車上那些無辜的乘客而難過。

太憤怒了,因為一個人的無恥潑婦行徑,導致全車的人為她殉葬!

我想說幾點看法。

第一,責任

這件事情的責任,99%都是那個干擾司機的乘客劉某,司機雖然也有責任,但他是被動的責任。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中國,類似的乘客因為自己的失誤,導致沒能下車,就去幹擾、毆打司機的事情屢見不鮮!

請看下圖:

與重慶公交車幾乎同時,北京一箇中年婦女因為自己錯過了下車,於是非要司機停車,我們都知道,公交車不同於一般的車,司機承載的是一車人的生命,所以,有明文規定,公交車駛出站臺後不能隨便停車。

但是,總有些人總是以為自己是上帝,想怎麼來就怎麼來,這個女人居然用手裡的牛奶擊打司機,造成車禍。幸好沒有人員傷亡。

這個女人已經被刑拘了,要我說應該判個三年五年的。

而重慶,類似的事情幾乎更多,請看下圖,並注意時間:

上面兩個圖,看起來很像,實際是兩起乘客騷擾司機的事件。

這麼多類似的事件,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些問題?是不是我們得承認,總有一些乘客自私自利,完全不考慮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只顧自己?

第二,此類事件的本質

這件事情,或者說此類事件的本質是什麼?

大家是否還記得,前不久有一家人在瑞典,不按照酒店規則,最終被當地警察處理,這家人還哭天搶地,最終導致國家層面出現了一系列很不愉快的事情?

大家是否還記得,前不久頻繁曝光高鐵上一些霸座男、霸座女、霸座老太太等新聞,這些人想坐哪兒就坐哪兒,對號入座?不存在的。

……

上述事件與重慶公交的事情,本質是一樣的,就是: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不遵守規則,可以不考慮公共利益。

這就是本質,而這樣的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這些人有的是文盲,有的是高知(高鐵霸座男),這說明,這與知識無關,與教育無關,而是與人的品格、品行有關。

那麼,又是什麼造就了這樣的品格、品性呢?

值得思考。

第三,建議以後公交車司機的駕駛室與乘客隔離。

我覺得,今後此類乘客騷擾公交車 司機的案件還會有,還會更多,因為有些人本質就是極端自私,極端情緒化的。只靠對這些人防範,防不勝防。

應該給公交車司機建立隔離屏障,從硬件上徹底避免此類現象。我們不能把一小撮自私自利的人的責任,轉嫁到司機身上。

另外,一旦再有這樣的乘客,建議全部刑拘、判刑,賠的傾家蕩產。


danyboy


從頭到尾來看,這真是一起讓人憤怒、傷心、難過、生氣的社會事件!憤怒是出事車輛上的惹事女乘客,駕駛這班公共汽車🚌的司機,包括圍觀他們吵鬧的所有乘客,都有罪!都有問題!從而導致這起車禍和悲劇!

這起重慶公交車撞車墜江沉沒事件,首先上這個該死的女乘客,沒事找事惹事找麻煩!干擾了公共汽車的安全駕駛,還動手打正在開車工作的司機!

這個司機一邊還嘴,不管不顧安全駕駛開車分心,你不能給走在路邊安全停車,打雙閃燈報警,或者是停好車再和惹事的女乘客吵架打架麼!

惹事生非的女乘客應該負主要法律責任;不管乘客生死的司機佔次要責任!

而在公共汽車上看熱鬧的乘客,一直冷眼旁觀,不管不顧,對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在意,也要承擔一定後果。

不管怎麼說、不管如何反思!事故已經發生了,悲劇已經釀成!在這起悲劇中,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

只有那無語的江水,沉沒的公共汽車🚌,毀壞的大橋🌉是無辜的!如果魯迅活著,他一定會生氣的吶喊:世道怎麼就變成了這樣!


探照燈


萬惡的女人啊,就因為你的一次錯站,卻讓十幾名無辜乘客錯過了一生。

毋庸置疑,重慶大巴墜江悲劇的始作俑者乘客是罪魁禍首,是整個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而那名大巴司機,雖然情有可原,但畢竟因為他和乘客的不理智,導致了其它13名無辜乘客的喪命,不管怎麼講,他同樣也負有不可饒恕的責任,雖然你有委屈雖然你一開始並沒有錯,但讓13名乘客為你的憤怒買單,這都是不容原諒的行為。

乘客毆打司機,最終用這種無比慘痛的事故又一次教訓了我們。在以往的生活中,我們時常會看到類似的新聞,一些不理智的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為開的是私家車,想任著自己的性子隨心所欲,在得不到滿足時就把怨氣和憤怒撒到司機身上。很多司機選擇了忍氣吞聲,選擇了把委屈嚥進肚子裡,可人都是有情緒有脾氣的,不是所有的挑釁者都能遇到理智和隱忍的司機。

元芳以為, 是時候對無理乘客做出立法約束了,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必須對任何干擾司機的行為做出懲罰,讓他們付出代價。如果是司機的錯,你過後可以投訴,可以舉證,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公道,但絕不允許在司機行駛過程中有任何刺激司機的行為。如果一旦發生,必須繩之以法。

勸你冷靜沒用,因為對沒有素質的乘客來講,道德上的說辭沒有一點用處,只有實實在在的處罰才能讓他們長記性。


元芳有看法


看了好多遍這個視頻,一直沒有搞明白,公交車司機為什麼最後向左打了一圈方向後死抓方向盤並無回正動作,以至使公交車偏離車道並直接衝下大橋。這一刻公交司機是被那個女人氣昏了頭了嗎?死者為大,願車上無辜的十三名受害著能夠的到一個公正說法~





天堐酒吧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故原因公佈,是車內一名女乘客與司機發生衝突,在互毆過程中導致車輛失控墜江。



從剛剛曝光的車內視頻顯示:

乘客劉某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

公交駕駛員冉某,在駕駛公交車行進中,與乘客劉某發生爭吵,遭遇劉某攻擊後,將右手放開方向盤對劉某進行還擊,後又用右手格擋劉某的攻擊,並與劉某發生抓扯。期間,冉某在駕駛公交車打方向時曾向左側打了方向,致使公交車偏離了正常的行車路線,與對向行駛的紅色轎車相撞,雖然隨後司機向右打了方向,但是已經晚了,公交車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因為微不足道的小事引發的爭執葬送了十五條鮮活的生命,我們在強烈的譴責肇事者劉某和司機冉某不理智的同時,是否更應該反思一下在這件悲劇中公交公司的責任呢?

乘客在接受公交公司提供的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公交司機安全駕駛保障車內乘客的安全是主要職責。同樣是服務行業,有些行業的服務人員可以做到“接一待二照顧三”,而作為公交行業的公交司機,讓他們一邊開車,一邊解決車內乘客的各種突發事件,是無法做到集中精力安全駕駛的,作為司機安全駕駛才是第一位的,顯然每輛車缺少了一位服務員。

這幾年,公交車上司機與乘客的爭執並非少見,公交車在運營過程中難免遇到素質參差不齊的乘客,面對不講道理的乘客,駕駛員除了需要費勁口舌各種解釋外,有的甚至過分到搶奪方向盤,乘客的生命安全當然無從保障。重慶墜車事件中,由於吵架致使司機注意力分散,大腦處在放空狀態,意識不到危險的發生,等到緩過神來已經來不及了!如果車內多一位服務員,在第一時間擋在司機前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慘劇就不會發生!


惠風和暢207547485


同大多數人一樣在得知公交車墜江後的原因,第一件事就是在憤恨的譴責女乘客。

然而在看到一位長者也曾經是我的領導更是老師說了一段話後讓人醍醐灌頂。


他說:“很多人看了視頻,都在痛罵女乘客和公司機,痛罵他們因為自身的惡劣行為,葬送了一車人的生命。我不這麼認為,我同情女乘客和公交司機,我認為他們首先是社會的受害者,然後才成為惡劣的加害人。


如果,如果我們的社會有著文明社會的公平法度,或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在一個文明社會,任何一個人敢於隨便打人耳光,他需要在牢房中度過幾個月的時間,反省自己的錯誤和罪責。哪怕你是警察、市長、或者土豪、流氓和惡霸,在伸出抽人耳光的手掌之前,都會產生深深恐懼。也無論你是一個平民、一個孩子、或者一個懦弱女人,哪怕你貧病加交,當你被任何人打一個耳光,你都能夠必然獲得公道,都能獲得自然的救濟和保護,你還對這個社會充滿憤怒和怨念嗎?


但是我們的社會不是這樣,你在網上批評一句警察,可能面臨10天的拘留,但是你在大街上被人抽幾個耳光,對方可能會大搖大擺走了。當整體社會缺乏一個懲惡揚善的體制,無權無勢的底層人民的自相殘殺就自然成為必然!


車娘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次重慶大巴墜江事件就是:女乘客萬般無賴,但動機並不想殺人;司機萬般委屈,但動機卻是殺人!

看過車內視頻後發現,女乘客對司機雖然進行了攻擊,但顯然傷害程度並不至於導致司機喪失控制車輛的能力,讓我們發現異常的地方就是司機在還手的同時並不是減速或停車,依然保持甚至加速踩下加速踏板,因為監控右下角有瞬時行車速度顯示,女乘客和司機動手的時候車速50km/h。

但最後撞開護欄瞬間的車速提升到52km/h,說明車輛至少是沒有減速的。更為反常的是司機在清醒狀態下故意往左側打了一圈方向,並保持住這個方向直到最終車輛墜江,顯然這不是司機躲閃或規避風險的原因,很明顯是故意這樣操作的。

但結合重慶22路公交車過往的一些事件似乎能夠得出一種可能性。早在2015年12月12日重慶22路公交車就先後發生過兩起乘客和公交車駕駛員發生肢體衝突後,公交車撞樹的事故。

從這種情況上分析,司機對這類情況很可能是早有心理準備的,不排除司機有故意打方向造成一些碰撞事故的動機。其實司機採取制動措施停下車是很容易的,但往往沒有造成任何損失的情況下,即便報警肇事乘客也很難受到什麼處罰,往往是批評教育了之。難免會讓公交司機心理不平衡,但如果因為乘客攻擊公交車司機而導致了事故或人員財產傷害,那麼對於乘客就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甚至判刑。

所以,司機是有可能有這種心理,希望鬧事的乘客受到更重的懲罰。但這次在橋上也許司機沒有想到橋樑的護欄如此脆弱,或盛怒之下失去了理性導致操作幅度更大,女性乘客也肯定沒有想到自己這個耍潑無賴的舉動會導致司機做出如此嚴重後果的舉動。而當時在車上的其他13位乘客誰也沒有站出來避免事態的升級,導致自己也成了這個事件的陪葬者。

現在問題徹底暴露出來了,顯然這類情況並不少見。那麼就是要看法律一方面如何對公交司乘人員有效的權益保護,避免這種衝突的升級,有效震懾那些自私或無賴的乘客。而公交公司內部切不可以某種潛規則的模式縱容司機採取危險的舉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並懲罰那些惡人,相信這類問題如果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之後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關鍵是要有所作為。


感觸汽車影像特效


這個視頻我反覆看了十多遍。首先,那女人絕對不該打司機干擾其駕駛。那女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死也應該被判刑。但是,那司機對其他乘客的安全來說,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看視頻,感覺當時車速還是不慢的,加之被幹擾,被用手機打,那司機本能地應該降車速或停車,但司機沒有。另外,就算那司機還手時,將方向盤猛打了方向,導致偏離了行駛路線,但當撞上對面小車的瞬間,那司機起碼應該踩一腳剎車,但是沒有踩剎車的任何動作。更加不可思議的是,當公交車毫無減速地騎上大橋人行道坎時,我注意看了,那司機還是沒有踩剎車,任憑大巴撞斷護欄墜江而下。事故現場沒有留下任何剎車印跡。那司機不想活了嗎?我看不是。拋開別的對乘客負不負責不說,單從他處理突發情況來看,儘管聽說有24年的駕齡,但還是缺乏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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