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一起來“打老虎”“拍蒼蠅” 甘肅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

每日甘肅網11月26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李楊 通訊員王彬)記者今日從甘肅省紀委監委獲悉: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近日出臺《甘肅省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決定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並對特約監察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規範。該《工作辦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該《工作辦法》是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省紀委與省監委合署辦公優勢,推動監察機關依法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家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而制定的。《工作辦法》規定了甘肅省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的聘請範圍、任職條件、聘請程序及任期、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和履職保障等內容。《工作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是省監委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優選聘請,以兼職形式履行監督、諮詢等相關職責的公信人士。特約監察員主要從在甘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中優選聘請,也可以從住甘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省級黨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媒體和文藝工作者,以及一線代表和基層群眾中優選聘請。特約監察員在省監委領導班子產生後換屆,每屆任期與本屆領導班子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一般不得超過兩屆。根據《工作辦法》,特約監察員履行的職責包括: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對制定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出臺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監察建議等提供諮詢意見;參加省監委組織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成效;辦理省監委委託的其他事項。

《工作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工作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省紀委監委中心工作,服從服務於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大局,著重發揮對全省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作用,著力發揮參謀諮詢、橋樑紐帶、輿論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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