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基層「蒼蠅」亂飛也要拍

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並且指出,要把“掃黑除惡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掃黑除惡和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要深挖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等等。

由此可見,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同以往的“嚴打”相比,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意在全局,突出了源頭治理

以往這類專項鬥爭中,多使用“打黑除惡”的詞語,而這次變為“掃黑除惡”,一字之差,意義大不相同,有著表面治理和源頭治理,“點”與“面”,“局部”與“全局”的區別。

新中國成立後,共進行了四次較大規模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也稱“嚴打”,分別是1983年8月,1996年4月,2001年4月和2010年6月,這四次“嚴打”,對維護國家政權的穩固,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發揮了積極的重要作用。

雖然歷次“嚴打”也打掉了一些保護傘,但由於一些客觀原因,黑惡勢力“春風吹又生”的現象並沒有得到遏制。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就是要從源頭上拔掉黑惡勢力再生的“根”,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徹底掃除罩在黑惡勢力頭上的保護傘。

而能夠提供這種保護傘的,只有腐敗的公權力。所以,黨中央才協調多個部門聯合行動,從源頭上進行綜合治理,把形成保護傘的這種腐敗的公權力徹底掃掉,達到淨化黨的肌體,純潔黨的組織,徹底消除危害黨的基層政權隱患的目的,因此,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不僅僅侷限在社會經濟範疇,已經上升到了政治的層面。

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彰顯了黨中央誓要打贏這場攻堅戰,建設平安中國的堅強決心。

二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質上是反腐敗鬥爭的延續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下大氣力進行反腐敗鬥爭,使黨心、民心為之一振,政治生態環境明顯好轉。

但在基層組織建設中,仍有一些腐敗現象較為猖獗,且部分腐敗官員同社會閒散人員勾結在一起,魚肉鄉里,欺行霸市,欺壓民眾,形成了腐敗分子與黑惡勢力相互串通、共同為害民眾的形態。

一方面,黑惡勢力依靠腐敗官員的保護傘,經營黑色產業,大發橫財;另一方面,腐敗官員依靠黑惡勢力,賺取不義之財,坐收漁利,形成了一條可怕的產業鏈。

在這種涉黑涉惡問題出現了新的動向的情況下,黨中央審時度勢,及時做出決定,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和基層“拍蠅”、反腐敗結合起來,既要有力打擊黑惡勢力,又要剷除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打掉其保護傘,實現基層政權的乾淨、穩固,因此,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質是反腐敗鬥爭的延續。

三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指揮層級高、威懾作用明顯

本次掃黑除惡的《通知》,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是歷次“嚴打”、“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最高的《通知》下發部門,同時,明確由各級紀委、組織人事部門全程參與,這也是之前沒有過的。從中可以看出,中央對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分重視,不但要把黑惡勢力掃掉,還要把其保護傘掃掉,並強調這是實現社會大局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和基層政權穩固的需要。

從另一個側面也說明,當前的黑惡勢力已經滲透到了部分黨組織之中,發展到了危及黨的基層政權穩固的程度,對執政黨的執政基礎以及國家的法律制度產生了巨大的威脅,必須出重拳加以整治了。

既然黨中央的決心這麼大,那麼,對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來說,勢必將產生一種巨大的心理衝擊力,其震懾作用十分明顯。

今年是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一年,在此時,進行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對於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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