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被任命为商水县副县长、代县长

11月26日,商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四项议程:一是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田林同志为商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其代理县长。审议免去了彭发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和姚哲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职务;

二是根据县检察院检察长顾涛的提请,审议免去了沈慧峰等10名同志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是根据县政府的报告,分别审议作出了关于城关乡撤乡设阳城街道办事处和张庄乡撤乡设镇的决议;

四是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孙新华、姚哲二位同志的辞职申请,审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孙新华、姚哲二位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来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代县长田林提出任职希望,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邵超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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