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娘”“媒婆”联手干这事……缺德还违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然而,生活中总是不乏挖空心思

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之人


我市两女一男就利用大龄单身男子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急切心理,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疯狂敛财11万余元。婚姻乃是人生大事,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三名疯狂的行骗者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近日,被告人段某、谢某、杜某被修武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刑罚。



焦作“新娘”“媒婆”联手干这事……缺德还违法!



去年7月至今年2月期间,被告人段某、谢某预谋后,谢某摇身一变成为待嫁新娘王红霞(化名),段某扮演媒婆,杜某成了谢某哥哥,三人表演了系列婚姻骗局,以介绍对象、见面、订婚、结婚等虚假事实为戏法,先后骗取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薛先生、焦作市示范区李万乡西大寨村孙先生、修武县七贤镇方庄村秦先生共计114067元。

修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谢某、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结伙或分别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其中段某、谢某诈骗数额巨大,杜某诈骗数额较大,鉴于全部赃款如数退赔,并结合三被告人其他情节,依法判处段某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判处被告人杜某罚金5000元。

修武法院忠告未婚男女: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谈婚论嫁一定要加深了解,提高警惕,尤其是当陌生人介绍对象时,要慎重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家世背景、处世为人,切莫操之过急,轻信“媒妁之言”,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特别是当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要格外当心。一旦被骗,及时报案,避免落得人财两空。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天罡 报道

线索提供: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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