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夫妻生活的人,多久就可以離婚?

潘衛霞律師



心土雪蓮


村子的一個小夥子剛結婚九天,就離了。為什麼離了,因為他非常愛過性生活,天天不拉窗簾子,拉著妻子,在被窩裡膩著。天哪,妻子可受不了,趁三天回門就跑到家裡不回來了,終於,起訴離了。這個妻子長的俊,小夥子太喜歡了,過夫妻生活太多了,貪多人吃虧,女孩子就走了。

至於夫妻沒有性生活,多久可以離婚,我大姐的鄰居就是一個例子。那對夫妻都五十三歲了,離婚已經二十多年了。他們結婚二十歲出頭,生了一個兒子,可後來丈夫生病了,不能過夫妻生活了,妻子就起訴離婚了。後來,妻子又找了一個男人,又生了二個兒子。而那個原配丈夫,至今一個人,已經過了許多年了。

夫妻相處,有魚水之歡,才會更加甜蜜。俗話說,床頭打架床尾和,即指這個吧!性生活,也是夫妻的粘合劑,有個矛盾了,彼此如果互不理睬,誰也不碰誰一下,我想,肯定不會長久。但是,我的表姐,表姐夫得了性功能障礙了,兩口子生了小兒子後,三十年沒有性生活了,可人家卻一直恩愛有加,和睦相處到今天。女人可以忍受無性能力的丈夫,只要他人好。而男人,就很少了,妻子生病過不夫妻生活了,男人一般會變心,離婚的。


金色陽光溫暖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男人和女人分別可以忍受多久沒有夫妻生活?

有過性體驗的男女,一般是無法長時間拒絕性誘惑的,除非出現了不可抗因素。這個不可抗因素對於男人來說就是:自己不行;對於女人來說很多時候是:道德綁架。那麼,男人和女人分別可以忍受多久沒有性生活呢?據有關調查顯示男人為1個月,女人最多1年。

其次,我們來看一下離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性只是婚姻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也不足以動搖婚姻關係。那麼,大家離婚的主要原因都有哪些呢?

1.感情基礎淺薄,婚後缺乏溝通和包容。

2.其中一方出軌。雙方出軌大家還可以各玩各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出軌,那麼,多半婚姻就走到盡頭了。

3.其中一方無法生育。孩子在某一個程度上不但意味著傳宗接代,還意味著婚姻的紐帶。

4.長期性冷淡或者性懲罰。例如,以性要挾以達到某種目的。

5.無法忍受原生家庭的影響。例如,單親家庭。

6.不愛了。婚姻裡不只需要親情,更需要愛情。

再次,我們看一下性在夫妻關係中所起到的作用?

性在夫妻關係中扮演著調味品的角色。它可以讓矛盾在一場暢快淋漓的活動後,煙消雲散。可以是不只是我們身體溝通的方式,更是夫妻雙方除了語言交流外的重要的一個溝通方式。性生活不和諧的夫妻,生活中不和諧的聲音總是比一般的要多

我們不能否定性在婚姻生活中的重要存在,但是,

離婚與否通常都與性無關,跟愛有關,有種感情叫相濡以沫,不離不棄。

最後,如果你和TA沒有了性,你會離婚嗎?


蜜禪


這個不好說,夫妻感情好不好,雖然夫妻生活之實是必不可少,但也不是必需品,兩個人感情是否穩定、是否有感情、感情好不好,才是能堅持多久,會不會離婚的根本原因。


實話說,據我瞭解,身邊很多40歲夫妻,行夫妻之實次數少的夫妻,非常多,一個月可能就那麼一兩次,或者,一年不到10次,請注意,40來歲的人,而且,此類人群還真的不少,但夫妻兩個人感情挺好。

還有的,因為老公長年不在身邊,一年就回來一兩次,一次也就一個星期,你說,他們的夫妻生活更是少,但照樣感情很好。我以前辦公室兩個女同事,老公在外地工作,一年只能在春節期間回來,時間也挺短暫,但他們感情非常好,也很穩定。



反倒是,有的夫妻生活旺盛,但因為重肉體輕精神,感情不夠牢固、愛的不夠深,甚至彼此並不太喜歡,勉強過日子,但總不能把那個完全當飯吃,時間久了,也膩了,而感情又不牢固,離婚的也比較快。


所以,兩個人的感情好不好,才是考驗夫妻之間婚姻長與短、離婚的原因,很多人離婚,預計80%是出在精神感情之上,感情好,不會輕易離婚的,反之,沒有感情,會很快離婚。

何況,在這個人心浮躁的社會,真情難得,真愛難尋,人們更加把感情看的非常重,尤其是夫妻之間,把感情的牢固性、把真愛看做是婚姻的奠基石、是穩定器。

有了這些,也就不害怕離婚了。

不過,反過來說,如果感情好,夫妻生活又比較和諧,那就是更好不過的事情了,婚姻會更加的穩定,如果夫妻生活不是太和諧,可能就會影響夫妻感情,時間長了,也許,就會出現裂痕,也會成為離婚的導火索。

這個社會,確實因為夫妻生活不和諧離婚的大有人存在。不過,很多人的夫妻生活不和諧,前提是感情不和諧,甚至沒了感情,才導致不願意去過夫妻生活,有因才有果。因此,夫妻生活和感情穩定有機結合起來,才是夫妻之間婚姻穩定的最重要法寶。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主 權

張菊花二十一歲時,和村東頭的王小五結婚。儘管王家在村裡是人口大戶,但因王小五老實巴交,張菊花的心裡仍不痛快。

媒人介紹時,只以為未婚夫老實可靠,但不知那方面有生理缺陷。自從結婚到現在二十多年,他們中間從沒有行使過夫妻生活。但好在王小五有自知之明,也就默許了張菊花在外的風流韻事。時間一長,張菊花就如魚得水,漸漸地在村子裡風光起來。

兒子長大後,在好幾個乾爹的明幫暗助下當上了鄉長,已變成王老五的王小五揚眉吐氣,時常在人前人後變著花樣地宣佈主權:“看看俺媳婦,看看俺兒子……”


龍的傳人66057


夫妻生活是感情的一部分,沒有了性生活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之一,起拆離婚。不管時間長短。

我有一個同學的老公,在她懷孕快生時,終耐不住幾個月的寂寞,爬到工廠公共澡堂的牆頭偷看女同志洗澡,被逮了個正著。這在當時可是一個巨大的醜聞,儘管如此,我那個同學並沒有選擇離婚,可能是為了孩子吧。不過他們的感情應該由此破了一個洞,經常漏風。

我的一位男同事這方面的慾望比較強,他前妻因為身體不好,許多時候不願意,為此倆人經常吵架,最後終於離婚。男同事後來找了一個比她小8歲的女人,名聲有點不好,有人提醒他她可能看正的是你的錢,男同事振振有詞地回答: 用錢換性福生活,值!




可見大都時候男性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當然不是每個男人如此。我身邊就有一位好男人,現在已經80歲了,在職時是事業單位的處級幹部,老婆38歲就中風了,這位領導不離不棄風風雨雨與老婆一直走到現在,在幾十年沒有夫妻生活情況下,從未沾花惹草,這樣的男人是男人中的極品。


般情況下,沒有夫妻生活的婚姻終竟會走到盡頭,但是不和協的夫妻生活,一樣會給婚姻亮紅燈

但現實生活中,仍然會有沒有夫妻生活的夫妻,一樣恩恩愛愛攜手到老的事例。


漫鏡頭


一般新婚燕爾的夫妻,兩三天就會有一次夫妻生活。夫妻過了蜜月期後一般一週會有一次夫妻生活,少點的兩週一次夫妻生活,更少的一個月一次夫妻生活。

正常情況下,除非夫妻兩地分居或者年紀太大,力不從心或者身體有問題或者妻子懷孕等。一般夫妻最少一個月一次夫妻生活,偶爾工作太累可能會兩三個月沒有夫妻生活,但是絕對不會超過半年沒有夫妻生活。

所以,我以為在夫妻兩可以進行夫妻生活的情況下,而超過半年沒有夫妻生活就可以離婚了。原因可能很多種:夫妻中有一方出軌了或者厭倦了配偶等等。

如果你認同我的觀點,請幫忙點贊、評論、轉發,謝謝!如果你不認同我的觀點,可以說出你的見解,不勝感激!

農村大學生


餘華在長篇小說《兄弟》裡講述了這麼一段故事。童鐵匠已經年過半百,但還是一如既往地生猛,需要天天過夫妻生活才能舒坦。可他妻子可就沒他那個福氣了,已經年老色衰不能過夫妻生活了。於是,慾火難耐而又無處發洩的童鐵匠,因為這事變得脾氣暴躁,整日整夜都心煩意亂,還有事沒事都拿店裡的夥計痛罵一場。


童鐵匠的妻子通情達理,她深知再這樣下去非得出事不可,於是就對童鐵匠說:“我帶你去嫖妓吧。”童鐵匠驚訝過後就欣然答應了。於是,隔三差五童鐵匠就被妻子領去嫖妓,每次都親自給他挑選一個合適長相、合適價位的,讓他盡情歡快一場。

於是,童鐵匠恢復如初,每天都興高采烈地工作生活,和妻子一起幸福美滿地共度餘生。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夫妻之間不能過性生活,也不是非得離婚不可嘛。

至於夫妻之間不能過性生活多久以後能夠離婚,法律並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我國法律同意離婚的法定情形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同時也列舉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情形,但是,性生活是否和諧卻不再其中。因此,原則上我國法律是並不排斥無性婚姻的。

所以,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後,要想成功離婚,就得把不能過性生活推演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比如,雙方經常因為不和諧的性生活而大吵大鬧,或者乾脆因為此事而長期分居,並發展成水火不容的嚴重程度。這樣的話,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會很高。

性生活是夫妻之間的重要內容,如果雙方在這方面不和諧,大多數人都會選擇離婚吧。


冰焰


夫妻生活,就是指性生活罷。作為一名婚姻律師,我的回覆是:沒有性生活的婚姻是個問題,更是個問題的是,法律還真沒有規定婚姻必須過性生活,多久不過,就可以離婚。

說得有點繞,事實就是這樣。

先說法律:

1.我國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可准予離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看清楚了吧,分居滿兩年,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才是准予離婚的法定事由。1.分居不一定也不等於沒有性生活,沒有性生活不一定也不等於分居;總之分居和沒有性生活是兩碼事;

2.不能發生性行為,是指一方(注:指男女雙方,沒有性別歧視,雖然這事主要發生在男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經常被隱晦地稱為“不能人道”),是“不能”,而非“能而不為”。

以上是法律規定,咱們再看事實。

雖然你可以和我抬槓:沒有性生活和分居,有什麼兩樣?我告訴你,有很多兩樣。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那是真的彼此或者彼對此厭憎了,像潘金蓮對於武大郎,隨他怎樣早出晚歸賣炊餅養活你,怎樣殷勤給你買花戴,到底奴心裡不美,搬出來,眼不見心不傷。而沒有性生活呢?

某老太,在60大壽上,莊嚴向老伴宣佈:“60了昂,從此不幹亂七八糟的事了!”老兩口依舊白頭到老,沒有誰去起訴離婚;

某女士,40多歲,自己和女兒睡一屋,老公睡一屋,已經5年之久。性生活?啥叫性生活,就是吃飯睡覺拉孩子嗎?

你我身邊N多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長們,孩子在外地甚至國外讀書,夫妻一方陪著,另一方在家留守,一別經月甚至經年……

古時候那些秦香蓮們,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說,沒有性生活,是個問題,問題是這個問題,不一定是感情不和所致,所以,不能用它來比量感情是否破裂。

你可能還要說,“能而不為”性生活,比“不能為”更能說明兩個人關係惡化。我要說,“能而不為”,至少還有“為”的可能和希望,法律的意思也是,能湊和著過就別弄出倆單身來給社會添亂。而“不能為”,卻是一點也不給人念想,你又不能給人安排個活佛噹噹,能安排人家也不一定樂意去,參見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說到倉央嘉措,我又忍不住,拈出來他的《那一世》:

那一日 /我閉目在經殿的香霧中/ 驀然聽見你誦經的真言/ 那一月 /我搖動所有的經筒/不為超度/ 只為觸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長頭匍匐在山路/不為覲見/ 只為貼著你的溫暖/ 那一世 /轉山轉水轉佛塔/不為修來世 只為途中與你相見

…………

俗世的愛情,讓他如此地渴望,如此地煎熬,如此地身心俱裂;俗世的男女,卻把愛情當成塵埃,在呼啦啦翻過的日子裡,隨意抖落。

用心地去愛,愛才會來,用心地去留,愛才會持久。


潘衛霞律師


沒有夫妻生活的人,多久就可以離婚?一個“就”字,體現了提問者的急切心情。但沒有夫妻生活並不是離婚的決定因素。這個時間要多久?有的人幾個月,有的人二年,有的人一輩子。

從法律上來講,夫妻分居兩年可以起訴離婚,但必須提供法律依據。法院經過調解無效可以判決離婚。至於夫妻之間有無性生活,法律是不支持的。只要住在一起就沒有理由判決離婚。

判斷離婚的主要條件是確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只要一方不同意,都意味著有感情存在,是不可准予離婚的。

2018新《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五條,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的;

  •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根據題主所表述的情況,可以參考第五條。但條件還是雙方都應明確表示沒有感情,完全自願認定感情破裂。這樣可以申請離婚,辦理離婚手續。

從情感上來講,夫妻生活確實是婚姻生活的潤滑劑,食色性也,想要離婚也無可厚非。但性也並非剛需,兩個人走到一起來,肯定是有一定感情基礎的。

想想當初相識的美好,將注意力轉移到共同的生活情趣愛好上來,也是可以幸福一輩子的。

我們老家對面的鐘大叔和李大媽,兩個人就這樣過了一輩子。兩個人就是彼此的依靠。

一起做飯,一起出去養蜂,足跡跑遍了附近的山山水水,也幸福著、快樂著。現在都快七十歲了,前不久回家,看到兩位老人在夕陽下手牽手的背影,很有感觸。

他們無兒無女,卻也相偎相依了一輩子,比很多有孩子的家庭要過得幸福。

沒有夫妻生活多久可以離婚,其主動權還是在當事人心中,如果鐵定了要離婚的心,強扭在一起的瓜不甜,好聚好散,相信通過深入溝通會形成一致意見的。

但如果三觀一致,彼此感覺相處還不錯,僅僅是因為這個原因,就沒有必要急著離婚,夫妻是前緣,無緣不聚。

好好地相處一段,去發現生活的美好,除了夫妻生活,還有更多重要的事做。在共同的追求裡,在愛與關懷中,在彼此的寬容裡,說不定她(他)就是最適合你的。

相識容易相處難,我們都要且行且珍惜。

至於多久離婚,是幾個月還是二年?還是不離婚過一輩子,時間會給你答案。祝你幸福!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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