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陵縣編辦“四個堅持”力促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縱深化推進

【中原經濟網訊】(河南經濟報記者刁敬先 通訊員 李詩領 夏金明)為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管理,維護機構編制權威性、嚴肅性,增強各單位執行政策的主動性、自覺性,寧陵縣編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積極探索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措施途徑,以“四個堅持”力促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縱深化推進。

一是堅持宣傳教育與監督檢查相結合。利用“寧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微信公眾號”平臺,分門別類向社會大眾宣傳各級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大力宣傳和普及機構編制知識,提高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知曉率。同時以監督檢查為抓手,不定期地開展事業單位新任法定代表人培訓班等活動,促進監督檢查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是堅持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充分利用“把關定向”作用,加強對部門單位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日常監督管理,如通過機構編制與財政預算聯審相結合的方式,參與機關事業單位的經費預算和工資統發管理工作,加強對機構編制的有效監督;與審計部門聯合開展事業單位法人離任和任中審計,對其單位的機構編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聯合縣紀檢部門、審計部門不定期對重點領域、重大事項、關鍵環節進行專項督查,營造濃厚的監督檢查環境。

三是堅持事前調研與事後監管相結合。把監督檢查工作寓於機構編制管理的全過程,做到事前監督與事後監督並重。對部門提出的增設機構、調整職能、增加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等事項事前做好調研論證,形成有理有據的文字材料,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機構編制事項審批後,採取多種方式和途徑,對其機構運轉情況、職能履行情況、人員編制配備情況、事業單位登記情況等進行跟蹤監督,並逐步形成部門之間有配合、工作流程有監督,真正做到了事前有預防、事中有監管和事後有查處。

四是堅持內部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推行“陽光編制”,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在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作原則、審批程序等情況下,對機構編制管理政策、程序、內容等進行公開,落實人民群眾對機構編制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建立機構編制工作向本單位幹部職工通報制度和自查自糾制度,充分發揮單位內部監督約束作用,增強監督檢查工作的實效。同時在微信公眾號平臺增設互動交流板塊,開通意見徵集和在線留言通道,實時受理對機構編制工作的各類意見建議,及時接受公眾的諮詢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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