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月捐款近百萬被要求公開賬目,網友回懟:捐多少我願意,不用公開,你認為鄭應該公開嗎?

Dawn-遠


很多人還是停留在比較感性的層面來討論這個話題,那我努力用我所知道的粗淺專業知識,從公益慈善規則角度談談吧。首先要談的是,鄭月成目前的100萬里面是有不同性質的,一部分是屬於贈予款、一部分是屬於捐贈款,要分開看待,對不同性質的款項會有不同的要求。

在公益慈善領域,不是所有的錢都可以稱之為捐款的,像這幾年比較受關注的網絡個人求助,就比如說一個人生病了,其親朋好友在網上發起了求助籌款,這個時候,從公益慈善的角度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慈善募捐行為,它只是屬於社會個人救濟層面的一個善行,出錢的公眾他們都並不是真正的捐贈者,他這個錢是屬於贈予的,而不是捐贈的。

贈予和捐贈背後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贈予更多的是我把一個錢贈送予另外一個人,對方並不承擔義務和責任。但是如果是捐贈的話,接收善款的那一方,是有很嚴格的管理規範的,要嚴格遵從公益慈善相關的法律來規制的,就比如說要做到善款使用的公開透明。

如果明白這個邏輯的話,我們再回頭這個問題的本身,鄭成月及其家屬個人賬戶目前接收的這些款項,本質上是屬於贈與資金(通過輕鬆籌、水滴籌等),是公眾自發看到鄭成月的情況而主動贈出的一個行為,公眾本身是沒有要求鄭成月要做出贈款的公佈和具體支出的,所以作為非捐贈者的第三方,是沒有這樣的權利去要求他公佈資金使用情況的。

當然甚至包括贈款者本身也並沒有這樣的權利,可以讓受贈者公佈資金,因為這個資金本身是贈予出去的,在贈出去的時候,就和他沒有關係了,除非是用欺瞞或非法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到贈予款的。

這和公益捐贈不太一樣,捐贈的錢雖然捐出去了,但是它是屬於慈善款項,是有嚴格的善款使用規範的,同時捐贈者也是享有監督這筆善款使用的權利的。目前鄭成月一部分的善款是通過騰訊公益等渠道由第三方公益組織接受的款項,這個按照慈善法等要求,是必須公開的法定義務,不用大家呼籲。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在呼籲,社會公眾參與到類似贈予或捐款的時候,應該要通過正規的公益組織進行,這樣的話可以對未來的資金使用情況會有一個基本的規範保障。

如果是這種直接的個人贈與的話,是很難保障資金使用能夠實現贈予者的意圖的,這在之前也發生過很多案例,就比如說家長為生病的孩子發起個人求助的時候,善款會被挪用到其他方面去使用,而非只用治病救命,而公眾卻是沒有任何的辦法對之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不斷地傷害公眾的善心。


水禾田


首先作為一名媒體人,很敬重鄭老師的所做所為,堪為有擔當者的楷模。因此自己也在此次捐贈過程中捐了一點款項,略盡心意。

本輪捐贈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通過捐贈平臺進行的捐贈,一類是通過鄭老師家屬銀行賬號和二維碼捐贈。

通過平臺捐贈的主要是經騰訊公益和新浪微公益兩個平臺進行。目前總計籌款67萬餘元(騰訊公益47萬餘、新浪微公益20萬餘)。

這部分捐贈經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籌集並專款使用,同時也經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監理,並將在規定時間向全社會進行資金用途的反饋。目前在項目鏈接上已經開始披露。其中,11月11日,鄭老師赴京治療,善款將直接撥付至醫院對公賬號用於鄭老師治療使用。

另外一部分目前直接進入了鄭老師家屬的賬戶,理論上是有問題的,應當進行相應公開,並經由有公募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監理使用。這並非捐贈人意願如何的問題,而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開展募捐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集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

因此騰訊公益、新浪微公益的捐贈是合法的。而通過家屬渠道的捐贈,建議鄭老師家屬儘快進行相關具備公募資格的第三組織進行合作公開,否則會涉及違法。

鄭老師為人讓人敬重,但法律也不能肆意踐踏,否則鄭老師之前多年的努力就付諸東流了,相信鄭老師本人也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行者大益


曹德旺曾在崔永元的節目上,說起自己創辦的“扶貧基金會”,給每一戶發2000塊錢,並且親自委託班子監督,保證這個錢發到農民手上。這時候崔永元就問:“那你發這個錢是想讓他們用來幹什麼呢?”曹德旺說,作為災區的災民,家庭肯定有各種各樣的困難,有的人沒有油,有的人沒有糧食,有的人沒有水喝。

曹德旺表示:有的人還跑過來跟他說:“曹總,那邊有人會習慣拿錢去買酒喝,我跟他講,買酒也不錯,你那邊有沒有豬腳,豬腳買一個啃那個酒更好喝!”其實曹德旺這不簡單的只是幽默,而是真的豁達。曹德旺還非常理解地說:“因為這也是他的需要啊,因為他好久沒喝酒了,看到酒字就流口水。”


好大像


鄭成月是誰可能很多人不熟悉,但是提起聶樹斌,估計大家都有所耳聞。

2007年,聶樹斌的父母找到了鄭成月。聶母問到:我想聽你說句實話,我兒子到底是不是兇手?


鄭成月回答堅定:“你兒子不是兇手,不管哪一級領導來調查我,只要我這個頭在這兒長著,我就會說實話。”

此後出於對老兩口的同情,鄭成月以私人名義主動幫他們尋找律師,並幫助律師分析案件中的種種疑點。“

有人還勸我鄭局長,小心點兒,我說大不了就這一條命吧,大不了我這個局長不當了吧,我不是在跟政府機關唱反調,我是在唱正調。”

2009年,廣平縣公安局重新任命了一名主管刑偵的副局長,49歲的鄭成月被停職了。

隨著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無疑,鄭成月的功勞最大!

一位英雄生病了無錢治病,廣大網友為其捐款,還被大V要求公開賬目。


我想像鄭成月類的人,他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都不許自己的人生留下汙點,他根本不需要網友們去監督,所以公不公開都一樣。

我們相信他!不要再讓英雄落淚!


秘語相傳


鄭成月這個曾經的縣公安局副局長、河北省“優秀人民警察”,曾一年破案300餘起、孤身一人力擒8個持槍歹徒,因為堅持真理與正義。

可現在的鄭成月重病纏身,患有尿毒症、腎功能衰竭等9種病,因還不上30萬小額貸,他的房子被查封、工資被凍結、看病靠借錢,兩個孩子至今也未能成家。

鄭成月事件在11月9日,《民主與法制時報》刊發《病人鄭成月:往後餘生更孤獨》一文,引起廣泛關注。11月10日,便在公益平臺發起《幫助重疾好人鄭成月》眾籌項目,眾籌目標45萬元,一天的時間,募捐已達到471748.75元,7544人次參與捐贈。

很多人說鄭成月是為了還債,在網絡上進行詐捐,現在被大V說應該公開賬目。其實關於賬目這件事,個人是站網友這邊,所謂的正義公道都是自在人心,是英雄,百姓會永遠銘記!並且對於鄭成月是否真的是英雄,該不該捐款,他做了這麼多事,大家心裡都是有桿秤的。

鄭成月欠下30萬小額貸款,是因為家裡老人患病,本質上跟他患病眾籌是沒有關係的。醫生說,鄭成月隨時有危險,誰也無法保證,能給一個患有尿毒症、腎功能衰竭等9種病的人延續生命。

當然,鄭成月的捐贈款是有兩種,需要公開或者走正常程序的,還是要儘快走下,為了避免發生什麼事。


monkeyflowers


鄭成月的病牽動億萬民眾的心。當大家瞭解到鄭成月生活窘迫無錢醫治時便踴躍捐款,一下子就籌到上百萬善款。

於是有媒體大咖提出善款用途能否公開而引起網絡大討論!

許多網民意見統一:我們捐的錢管他怎麼用我們也樂意!

能怎麼用呢?一個大病之人不是用在醫治上還能用哪?

但有一點是可喜的,說明廣大網民認可鄭成月。一個正直、善良的警官一定是很有原則的人,錢斷然不會私飽囊中!

當然,善款專款專用。國家有明文規定,就不用大家提心了!

然而面對質疑,鄭成月很內疚,以致這幾天吃不下睡不著。他內疚自己為什麼要生病、為什麼要大家捐款?他心有不安!

鄭成月大善良了,他不想讓自己讓大家牽掛。他做的事是一個警察的職責所在,碰上哪個警察也會義無反顧去做的。

網民能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去挽救鄭成月的生命也是非常開心的,很多人一直表達了捐款的願望。

看到這些,我只有感動。億萬善良的人心繫同樣善良的一個警察的病痛,讓我們看到民族的希望!中國太多善良人了!

人們渴望善良。善良多了,邪惡自然就少了!這是我由衷高興的!

現在只有一個願望,就是鄭成月的病能夠儘快的好起來。至於公開賬目,你不說鄭成月也會告訴你的,某媒體大咖你就放心好了!











英雄拒絕黃昏


同意展江老師的看法,鄭成月家屬應該公開公眾捐款的去向,而鄭成月也在前幾日好轉一些的時候公開表示公佈捐款去向。現在老鄭病情加重轉到北京治療,老鄭的家屬重點肯定是先救回老鄭的命,等病情穩定了再公佈捐款具體去向不遲。

作為聶樹斌案的重要推動人,鄭成月確實展現了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的風采,為正義心安而不顧個人利益,最終促成了聶樹斌案成為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件。也讓聶樹斌家人得以沉冤昭雪。

老鄭這次病危發起的捐款,在普通人中激起了大家對正義之人的感念,紛紛捐款,以求能為老鄭最終治療好出一份力,這是善舉。

而受捐者老鄭和家屬向公眾公佈捐款去向,也是對公眾信任的一種信息回饋,理應之舉,老鄭也確實是這麼公開講過。在這個治病時機,不用大V藉此發聲來“逼迫”老鄭公佈捐款去向,以顯示自己的“大公無私”,網友也沒必要那麼意氣用事。一切都是先治好病,這是捐款的初衷,去向等治病好了,老鄭自然會公佈。

你覺得老鄭應該公佈捐款去向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依法不用公開,鄭成月警官大膽使用治病吧,把身體弄得槓槓的,吃飯嘛兒嘛兒香,人民需要這樣履職盡職盡責的好警察!

關於募捐,國家法律有明文規定,只有經過法定程序批准的捐款項目,並由國家募捐機構組織實施的捐款,必須賬目公開,捐款專用。

也就是說,經過批准的捐款,在未捐之前是私款,而捐款之後就成為公款了,所以必須賬目公開,捐款專用。

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1條私款變為公款的法定條件,私款經過公共單位組織"管理、使用、運輸",就是公款。

而鄭成月警官在任縣公安局副局長時履職聶案後又在偵破其它刑案時,發現了該案真兇,並輯拿歸案。逐將聶案被冤向上級報告後又披露報端,聶母堅守21年終於為兒聶樹斌洗冤。

而鄭警官此後副局長被免,致使九種疾病纏身,命懸一線。此時,澎湃新聞在融媒報道了鄭警官境遇,聶母現埸擁警失聲,民間發起了為鄭成月治病捐款,先是47萬,鄭成月即到北京治病,現在捐款到了百萬。

於是個別Ⅴ要求賬目公開。問題是憑什麼公開,法律依據何在?況且鄭先生到京前就表示要公開,可見其胸懷。

在這個問題上,還是依法辦吧!只要鄭先生身體好起來,全家人都好起來,人民就是你的靠山。

賬目公佈與不公佈自便!有句古話說的好,聽啦啦咕叫喚,不種莊稼。

管見了。











商世好


我就納悶一點:作為一名公安局長,在公務員序列裡處於哪一級別?至少免費醫療跑不掉吧?如果沒有聶樹斌案,鄭如今不管是不是在職公安局長,或者更高級別,那該享受的待遇應該不會被取消吧,如果有相應的待遇,是否還會落到如今疾病纏身,沒錢醫治的結局呢?

廣大網友捐也好,贈也罷,不正是為了心中的那份正義感嗎?不用人為拔高鄭局長形象,只看他因為聶樹斌一案的所作所為,就值得老百姓認可和點贊。如今狀況不佳,群眾自發自願,沒毛病。

至於要不要公開,個人看法是不要極端,按照法律,人情來,是捐款,依法需要公開,那就公開,畢竟依法治國,誰都不是例外,哪怕情感上一時不能接受,但長遠來看,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是有益的。但同時我想強調是,這次平臺的募捐行動和那些賣慘博取大眾同情的不一樣,那些所謂公知,大V也不用急吼吼的跳出來刷存在感,一切以治療為首要目標,老鄭一切安定了,適當的時候公佈出來,也一樣是遵守法律!

至於那些私人直接贈予的,送那些公知,大V一句話:有多遠給老子滾多遠!老百姓是因為正義認同了老鄭的為人,所以才自發自願的贈予,這錢和你們一毛錢關係沒有,老鄭愛怎麼花怎麼花!

最後,我想說的是,仗義出手相助,是因為那份對正義的認同,大家的本意也是希望老鄭能過得好一點。既然這樣,就沒必要好心辦壞事,給老鄭增添不必要的麻煩,話說老鄭本就是公檢法序列中的法律工作者,總不能害的他知法犯法,給某些跳樑小醜有跳出來怒刷存在感的機會吧?

具體法律程序我不太瞭解,但我想是不是可以有相關的專業人士出面處理一下,幫著搞一個定向贈予的渠道,我們認可這個人,願意給他送點錢,他愛怎麼花怎麼花,這樣是否能少一些口水,省一點事?


單腳行走的魚


王局過於較真,反倒顯小氣了。鄭成月之所以被關注關愛,是網民被其義舉深深感動。這個錢,一是救命,二是救急,都是網友自發的善念與救助。



如今的鄭成月仍多病纏身,無時無刻不在與病魔作鬥爭,掙扎在生與死的邊緣。而仁兄王局卻盯著錢大作文章,要求人家公佈用度賬目,你這是在懷疑網民愚蠢?還是在質疑群眾眼瞎?抑或是在懷疑鄭成月借病斂財?



網民回懟得漂亮!個人慈善捐款與領取慈善基金有很大不同,捐多少大家願意,這些捐款鄭成月想怎麼花就怎麼花,這沒毛病。



但凡知曉事件梗概的人,都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也許王局本身並無惡意,但這話講得確實過於隨意,至少是會傷人心。位子坐得高了,難免疏離基層,高調唱得久了,難免形而上學,甚至給人呆板迂腐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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