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医生诊断是贫血,在住院2天后病情恶化去世,现在已过了半年还可以追责医院吗?该怎么办?

朱砂丄172cm


不要闹了,贫血的疾病很多,恶性贫血病情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人死不能复生,以后教导子女生病千万不要上医院就是了。实在求医,可以去美国,中国医院治不了的病人它都能医。植物人一听到美国救护车,立即从担架跳起来。

现在想从医院弄点钱不容易。我作为高年资医生,遭遇过全国最凶残的医闹和邪恶的医赖,经验太丰富了,想早日脱掉白大褂也来干几票大型医闹呢。这不每个人雇300元,已经雇了200多人,没有机会下手呢!

偷偷告诉你,全国医生荒,医护人员紧缺,国家特别重视。现在医闹、医赖、医暴都要逮捕刑拘。

我们这里一宗大型职业医闹,全国最大规模跨地区,也是刁难医院开始,讹诈巨额赔款。最后被关门打狗,拘捕10多个医闹积极分子,刑罚。

假如从医院讹诈100万,雇佣会哭的,会闹的,会打砸抢的,奖励积极分子,分给病人家属,组织一场大型医闹,实际挣得太少了。一旦被医护人员强势反击,医生穴位点穴、医生专业解剖技术要让医闹毙命是分分钟的事情。被刑事拘捕,牢饭可不大好吃。

心存善念,多些感恩。


脑力王子范知旭


作为一名血液科医生,贫血属于我的专业,因此免费为您支招。

如果您觉得亲人死得冤枉,而且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病人死于医疗事故或非法行医,则有追责且获得赔偿的权利。

不过,请允许我为各位,先普及一下贫血的知识。

贫血系血液科最常见的一种综合征,是指男性血红蛋白小于130g/L,女性小于115g/L。按贫血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

贫血可见于血液系统疾病,也见于非血液系统疾病,比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胃癌、结肠癌等。

贫血的病因,可见于良性疾病,也见于恶性疾病。

贫血病人的预后,除取决于贫血的病因,还与病人年龄、心肺功能,肾脏功能等伴发疾病有关。比如,病人是否合并有严重感染,肺心病,冠心病,心力衰竭及肾功能不全等。

根据贫血的发病机制,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第一,红细胞生成减少:见于各种急慢性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范可尼贫血,骨髓转移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缺铁性贫血,巨幼红细胞性贫血,骨髓纤维化等。

第二,红细胞破坏过多:见于地中海贫血,蚕豆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脾机能亢进,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尿毒综合征,毒蛇咬伤,心脏瓣膜置换机械瓣膜,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噬血细胞综合征,Evans 综合征等。

第三,失血:各种急、慢性失血。

您有四种维权的途径:

第一,向当地医疗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第三,向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投诉,申请调解。

第四,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案病人入院两天就死亡,估计病情发展很快,来不及做出诊断,不排除恶性疾病引起的贫血可能。

最后,祝您维权成功。

因为您没有提供详细的资料,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Joe周其锋


我公公去世前严重肝腹水,住院当时主任给做了一系列检查,当天癌胚抗原52,初步诊断癌症,然后安排了增强彩超,因为我们病的重,给加了号,但从住院到去世7天半,只诊断了肝转移癌,老人去世时都没查出原发癌症是什么。医院不是万能的,一定不能治疗所有疾病,但大医院和小医院在绝症面前的差别可能是让你死个明白,因为他们的医生见的太多了。亲人去世的悲哀,尤其是这种突如其来的悲哀真的是很难承受,但在疾病面前,人毕竟是渺小的,你只住了两天院,初步诊断可能就是血常规的结果,其他检查医生来不及做。你当时没有申请鉴定,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死亡原因是医疗事故还是自身疾病,申述不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100%,逝者已矣,建议你不要起诉,让家人安心去吧。


手机用户78339310603


从法律上讲追责当然可以,这是你基本的权利,也会有律师接这样的案子,一般讲最后多少也会有一点赔偿,但是这点赔偿估计不能覆盖你的律师费和其他成本。

从医学上讲你家人贫血只是临床表现,一般的贫血不可能2天死亡,估计多少应该是恶性血液系统疾病,进展快,而且人不舒服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死亡是疾病进展,而不是医生的治疗。

对我们而言应该多关心父母的健康,经常嘘寒问暖,每年定期体检,有什么不舒服要及时发现,尽早医治,不要等到病入膏肓,驾鹤西去才后悔,怪医生头上,当个医闹。

医生能力也是有限的,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好,如果真是医生问题,不负责任,误诊误治,该什么办就怎么办,该追责就追责。


tttxxxxxxx


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追责,追谁的责?依据在哪里?千万不要因为病人在医院死亡了就应当叫医院赔一笔钱。

不过问题既然提出来了,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首先凭亲属身份证和亲属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同户,户口本即可),到医院病案室打印一份住院病历(收费的,每页五角)。

然后自己看一下诊疗过程。最好是找一个懂医学的朋友帮看一下,看医院的诊疗有无过错,如果没有过错的话,一般就不必追责了,追也没什么意义。

如果发现有过错(例如,用药不对症,用药剂量有问题,违反医疗常规,因不负责任错过抢救时机,病历有涂改以及不符合逻辑,前后矛盾等等),则建议当事人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鉴定结论是诊疗行为没有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则医院没有赔偿的义务。

如果鉴定结论是诊疗行为有过错,且过错和病人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当事人有权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不信你就试试吧

这个季节中西部地区的中老年人,如果感冒久拖不愈,或者肠胃或者心区不适,也没找像样的中医治疗过,或者除了吃西药,同时也找过二货中医“清火”了一段时间的,身体越来越虚,为了速战速决,便到西医内科去寻求输液。

输液之后死亡很快。

这种死亡比例不低,医院的答复无一例外都是“心力衰竭”或其它什么奇葩的“综合症”,请放心,以往出现类似死亡,他们都是随口编造(发明)一个病名轻易塘塞过去,事后鉴定又总是云里雾里、不明觉厉、无从下手。


中医自然疗法


关医院什么事?医院只管把人忽悠上手术台然后加价收费!至于患者的生死那是听天由命的事!



杨佳第二


反感帖子里不少医生反对家属追问或追责。

医患矛盾的一个原因是医生不能共情,没去理解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以及对医疗过程是否规范合理的疑惑。

感觉医疗过程的规范应该及时告之家属病情、病程变化的原因,可选的治疗方案以及优缺点。如果病人去世,医院应该开治疗反思之类的会,更应主动和家属沟通,告知过程和原因。

如果医生确实做到了全程无失误,家属明了理解了,那就不会有矛盾。

如果家属有疑问,也应该有规范程序可以追溯,其中包含第三方的专业认定,以及裁决。

医患纠纷,源于医改,基于医患双方的对立和不信任。只有规范医疗行为和过程,才能治标。只有推行全民免费医疗,才能治本。


胖头鱼6397


当时诊断你母亲是贫血病!住院两天后病情恶化!有时病人也会突发其它病症!就是病发症!都属于正常!一个身体很弱的病人,随时都会发生病发症的!我母亲当年也就是感冒咳嗽,后来住了三天医院,就出现病发症了,就是没抢救过来!虽然我母亲去世了,我们一点怪医生的想法都没有,因为我们送我母亲去的是鼓楼医院!最后病发症去世的!我当时后悔!应该早一点送我母亲去医院治疗的,当时在单位医院治疗,我认为感冒、咳嗽是小毛病!就没重视!最后导至了我母亲的去世!我直到现在都没怪鼓楼医院的医生!我恨我自己,应该早一点送我母亲去鼓楼医院的。


荷146142338


我国已经出现全国性的医生荒了,医患战争即将结束,患者胜利在望,患者继续努力,发扬不怕流血不怕牺牲的精神,将我国的医疗系统彻底打垮,将医务人员一个不留全部打跑,到了那时,就再无医患纠纷了,同时也会迅速减轻地球的人口负担,环境也会得到极大改善,河流清澈见底,野生动物成群!不过到那时已经与你无关了,因为你已经病死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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