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分包异地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啊小贱啊


你好,这个异地预缴增值税有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下面我们举个简单的小例子来说明一下这个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甲公司在A地承包了一项工程,总价2000万元,把其中的400万元分包给乙公司,收到工程款2000万元后支付分包款

1、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3%)×3%=46.6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 46.6

贷:银行存款 46.6

2、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3%)×3%=46.6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 46.6

贷:银行存款 46.6

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10%)×2%=29.1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9.1

贷:银行存款 29.1

预缴增值税需提供资料如下: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总结:

1、纳税人身份不一样,预缴增值税采用的计税方法可以一样。

2、同一纳税人采用的计税方法不一样,预缴增值税产生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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