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訓機構球員被“連鍋端” 足協徹查真相大白

青訓機構球員被“連鍋端” 足協徹查真相大白

近日,一自媒體爆料在逐漸發酵,這篇題為《小球員成教練“私產”一夜跑光,如此青訓亂想談何足球崛起》的文章稱,瀋陽東澤俱樂部培養了三年多的近20名07-08年齡段的小球員被他們聘請的教練員李浩“連鍋端”地帶到另一傢俱樂部。文章控訴這種青訓亂象不僅擾亂了青訓秩序,而且也是中國足球水平一直低迷的根源。

青訓機構球員被“連鍋端” 足協徹查真相大白

據瞭解,東澤俱樂部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還專門上書中國足協,認為管理部門疏於管理,讓一些心懷不軌的教練帶領球員私自流動,而這恰是國家隊水平低迷的主要因素。

面對瀋陽東澤俱樂部的申訴,中國足協快速做出反應,立即發公函給遼寧省足球協會,責成其“調查協調瀋陽東澤俱樂部教練員李浩帶領球員出走上海國菁俱樂部事件,切實做好所轄區域青少年培養和管理工作。”不僅如此,足協甚至對調查結果上報的時間都做出了規定:請於12月7日前形成調查報告報送中國足協。

12月7日,足協得到了來自遼寧省足協的調查報告,雖然筆者並不瞭解其具體內容,但是得到的關鍵信息卻很讓人意外:首先,這家喊冤告狀的瀋陽東澤俱樂部並未按照規定在遼寧省足協註冊以及遼寧省下屬會員協會註冊,只做了工商登記。其次,瀋陽東澤俱樂部雖然按照其自己說法,對球員培訓了近4年,但是這些小球員也未註冊為業餘球員。

2016年4月,中國足協就印發了《中國足球協會註冊管理規定》,其中對各類足球學校註冊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各類足球學校應在屬地會員協會辦理註冊。瀋陽東澤俱樂部作為一個足球青少年培訓機構,理應去當地足協註冊,但遲遲沒有註冊,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為被人挖角埋下了隱患。

在《中國足球協會註冊管理規定》的第六章“球員註冊”部分的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業餘球員年滿7週歲方可在戶籍所在地的會員協會進行註冊”,這意味著,早在開始招收這部分學員時,瀋陽東澤就可以為他們註冊,但這些防患於未然的措施,瀋陽東澤卻都沒有做。

青訓機構球員被“連鍋端” 足協徹查真相大白

青訓機構球員被“連鍋端” 足協徹查真相大白

假設瀋陽東澤在上述兩方面都非常規範,再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名正言順了。因為在中國足協今年夏天發佈的《中國足協關於調整青少年球員轉會與培訓補償標準制度的實施意見》(也就是61號文件)裡,調整了原先青少年球員國內培訓補償限制的年齡,將原先獲得青訓補償的起始年齡由12歲調整為8歲,即:球員從8週歲至21週歲期間,培訓過該遠遠的單位均可依據相關注冊記錄獲得國內培訓補償費。

青訓機構球員被“連鍋端” 足協徹查真相大白

解讀61號文件,瀋陽東澤有機會拿到青訓補償費,但由於他本身不是中國足協的註冊青訓機構,操作起來必然要費一定的周折。不過,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作為青訓機構,辛辛苦苦好幾年,因為一個教練員的挖角,就有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想想也挺可憐。

從另一個角度講,熱心中國足球事業投入青訓固然精神可嘉,但是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足協不是沒有規定,不是不去管理,各項規章規章制度都公開透明地擺在那裡,只是沒有出事兒,大家不願意花點時間去研究一下。不過一旦出事兒,就撒潑打滾投訴足協不作為,那實在是無理取鬧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