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2018年12月5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七旬老人持枪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判处被告人韦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案情回顾

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12日15时许,被害人告知韦某某家门口有一只白鹤,韦某某得知后回到卧室拿出一只火药枪打白鹤时误伤了被害人,后被害人因医治无效死亡,韦某某的枪支系3年前向他人购买。

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在国家严管枪支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时有发生,其中多数案件发生在农村尤其偏远山区,而多数被告人不懂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只是在家中藏有枪支并不构成犯罪。在这些案件中,罪犯绝大多数都是居住在农村的中老年男性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其持有的枪支多为自制或父辈遗留下来的猎枪,用于防贼或打猎,大部分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一起案件的发生起到了很大的警醒作用。相关部门应重视这一状况,继续加强在农村地区的法制教育和定期枪支排查。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仍非法持有枪支的请尽快上交当地派出所,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韦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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