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肇事准岳父顶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1月20日11时45分,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吴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报称,在国道109线与青铜峡市汉源街T型交叉路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骑电动自行车的妇女相撞,骑车妇女受伤。

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大众小轿车车头向北停在路中间,车辆前部保险杠有明显的撞击痕迹;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倒在道路西侧,受伤妇女已送往医院救治。就在民警勘查现场、寻找肇事驾驶员时,一名50多岁的男子突然出现在民警面前,说自己名叫郭某某,就是肇事司机。

在向郭某某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时,郭某某的回答让民警感到疑惑,一些事故细节与民警现场勘查掌握的信息明显不符。民警通过监控视频技术手段进一步查明,发生事故时,开车的司机是一名年轻男子,且衣着颜色与郭某某也不一样,通过综合分析,民警判断郭某某是在“顶包”。

为解开谜底,民警又一次将郭某某“请”到大队,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郭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交待了事情经过。

原来,郭某某女儿的男朋友王某才是肇事者,王某让自己未来岳父顶包事出有因。开车撞倒电动自行车后,看到骑车妇女伤得不轻,想到自己无证驾车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交警又会怎么处罚自己?王某匆忙之下就向乘坐该车的未来岳父郭某某求救“我是无证驾车,你有证,交警来了,就说车是你开的”。然后,以给受伤妇女看伤为由,坐上120急救车离开了现场。在交警到达事发地点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时,郭某某就主动上前说自己是肇事者。随即,被传唤到案的王某对自己无证驾车、让准岳父郭某某顶包的违法事实也供认不讳。

经查:11月20日11时40分,王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尾号82P牌号的白色大众牌小轿车,沿国道109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与青铜峡市汉源街T型交叉路口北侧人行横道时,撞上了由西向东骑着两轮电动自行车横过人行横道的薜某某,造成薜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王某让郭某某慌称是郭某某驾驶车辆发生了事故,自己离开了现场。

经青铜峡交警认定,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12月4日,王某因“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交通违法行为,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分别给予1500元和2000元行政罚款处罚;郭某某因“帮助肇事逃逸人员逃匿或隐瞒事实真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给予2000元行政罚款处罚。

2018年12月6日

无证肇事准岳父顶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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