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谢乐敏先生、文向南先生、程源女士、张建华先生、崔治祥先生、陈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波先生、魏东先生、徐绍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绍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波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东先生、徐绍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乐敏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谢乐敏先生曾就职于四川空分,并担任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01年投资设立深冷空分,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08年设立成都深冷液化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乐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77,115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2%,谢乐敏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文向南先生、程源女士、张建华先生、崔治祥先生以及股东黄肃、肖辉和、唐钦华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谢乐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文向南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传热传质与流体动力学专业。曾任四川空分工程师,深冷空分总工程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文向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3.88 %;文向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源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曾任四川空分工程师,深冷空分技术部部长,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设计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82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3.88 %;程源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曾任四川空分工程师,深冷空分销售部副部长,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销售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617,358股;占公司总股本2.91%;张建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治祥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毕业于内江师范学院数学专业。曾任四川空分工程师,深冷空分项目部部长,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崔治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617,358股;占公司总股本2.91%;崔治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永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获得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四川空气分离设备厂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四川简阳港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简阳港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永先生为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665,5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8%;陈永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波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获得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央办公厅技术员、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成套项目商务运输部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推广总监、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中融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副总裁、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中国国际产权与资产交易所董事长兼CEO,2016年至今兼任中欧证券交易所筹备委员会中方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魏东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曾任重庆市开州区中和中学老师、四川省公安厅警察、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今任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今天兼任四川大学法学教育老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徐绍建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曾任资阳祥符塑料厂会计,资阳二轻供销公司会计、财务负责人,资阳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资阳世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四川鑫鑫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绍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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