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保证每一位法官的审判都是公平和正义的?

用户6460800541652


可以说,如此极端的要求根本保证不了,一直在实现的路上,但永远不可能实现。不过目前中国的司法制度,其实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肯定是有帮助的。

如果要做到,以下几点是必须的:

1.法律本身必须要保证公平和正义。但法律本身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有规定,都是用来帮助社会发展进步的。而社会在不断变化,法律也需要随之变化。正如我们现在看来,古代中国法律对女性的限制,是非常不公平的。但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是推动文明向前进步的。法律是在变化中适应社会的,通过不公平来反应出其自身的弊端并修正的。

如果法律能始终保证公平正义,那么其本身就无需变动,这样也就与其本身的随社会发展变化的特性形成了悖论。

2.法官必须严格依法裁判。这是法官的最高境界,但法官毕竟是人,与机器的精确无误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而法律制定所遵循的公平正义,是完全抛弃人类本性的,法官作为“人”事必然要受本性约束,无法达到如此严格的要求。

即使有少部分法官能达到该要求,能抛弃人性的一面坚持公正的一面,严格依法判案,又会因为法律本身的漏洞,而不被人民群众所接受。从而认为该法官,缺乏人性,因此不认同其裁判的公平公正。

3.审判结果必须被所有人接受。公平公正的裁判标准是难以掌控的,真正的事实,在事件发生时就已经结束,甚至连当事人自己都可能不清楚。

而法官裁判所依据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是在相关证据的帮助下,对案件真实事实的客观还原。这一事实认定,自然会与真实事实有所出入。在无法完全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所做出的裁判,自然无法保证正义。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不会完全认同法院判决,自然不会认为法院裁判公平正义。

如果是从制度的角度上来说,我只能说,中国当前的司法制度本身就已经很好了。

1.有成文法典。虽然还在不断完善,但成文法典能够对法官的权利进行制约,这一点是要比英美法系国家更好,要不然日本早就把《六法法典》扔了。

2.合议庭制度。让多个法官一同审理案件,通过发表不同观点来对裁判结果进行完善和监督,避免了单独审判的片面性。

3.终身追责制度。这一条可以说是非常厉害的了,枉法裁判一经发现,谁做的裁判处理谁,没死之前都要担责,没见过哪个法官是不怕的。

4.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身是非常好的制度,更何况今年还出台了《人民陪审员法》,以前的陪审员真没什么用,后面的还是要看效果。至少从理论上看来,是非常好的,不需要本科毕业证,高中文凭就能参加裁判活动。

5.监督制度。裁判文书网,庭审公开网人人可以看。

总之,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最起码的自信心还是应该有的。之所以大多数人不满意,是因为新中国成立至今不足100年,及时再快也与建成了上百年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有差距。但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网络越来越发达,媒体越来越敢说,但冤假错案却越来越少了。

不得不说,中国真的厉害,一旦制度完善,不会比欧美差。


唉1507232


本人认为:首先要公开,视频直播,邀请各界人士及百姓能看到,公平在阳光下,大众人民和业界专家的监督下。实施公平公正的审理和判决。

其次,对一审法官判决错误(冤案),二审法官继续维持一审错误(冤案)判决,没有严格起到监督纠正错误的作用,敷衍了事维持原判的责任人从重追责。

其三,检查机关没有及时纠正锆误判决,导致冤假错案的责任人也要严肃追责。

其四,对于审判不公“吃了原告吃被告” 的责任人,要有专门纠错垂直管理下的监督机关和团体来实施追究责任。

其五,对于判决不公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应该有责任人承担和国家赔偿,形成正比或者大小比例来赔偿。

其六,对于责任人清除法官队伍并接受刑法处罚。对于清除的责任人任何公职单位不可再录用。只要是有错误必须追责。

其七,人民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官就是为了人民。起到公正作用的。那么人民法院就应该让人民在阳光下起到监督作用。


骨肉情


一、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程序违法,一律下岗;凡办错案,一律剥皮;凡一年三件以上法官违法案,院长一律革职。二、严肃清除族护黑:对举报法官违法一年不调查处理的,一律革职下岗。


青骥伍尧


把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交由受害者(如受害者已死,交由其亲属)处置;并赔偿受害者经济及精神损失,追究法院院长连带责任,并在媒体上公之于众。制造冤案法官的直亲后代,三代内(至孙子辈),不得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不得参军,不准移民。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官判案的公平、公正。


qqy2010


一是“司法独立”,二是新闻自由。


用户18497451286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来回答这个敏感的话题。我认为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清楚什么是公平正义?

第一、公平和正义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每个人心中丈量公平和正义的尺度不一样,就决定了要做到绝对公平和正义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同一个案子,张三李四认为公平,可能王五麻六认为不公平。但公平正义恰恰是每个人的追求,包括法官他们自己。

第二、推进司法公开是保证公平正义的一大举措。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所有的流程都向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可以在网上查询案子所处的阶段以及结果。庭审公开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都是一大举措,这样使得人人都能监督,哪能不公平正义?这些年法院都是这样做的。

第三、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错案终身追究。现在司法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制度,使得员额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这是一个很严厉的举措,在此背景下,哪个法官还敢乱来?


第四、建立合理公平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法官根据时代的发展,新形势的变化适当的作出调整,以适应新时代的人民群众的要求。法律具有滞后性,有些法条和司法解释可能有几十年了,都没有进行修改或者重新制定,这就要求法官具有前瞻性,适应发展做出公正的判决。


第五、坚持法官独立办案,杜绝外部干预,坚持司法独立。


第六、公平正义不仅仅是法官的责任,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普通人需要做的就是要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诚实做人,诚信做事!

总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一直的追求!


福牛普法


法官判案怎么样才可以做到公平正义?

法官本身的素质最重要,如果能做到实事求是,务必求真以外,还要做到刚正不苟,不畏强权,不贪不谋私。正直有如史上“包青天”包公一样。应该能做到公平正义。

要使到每个法官都要做到?这个实在有点难!每个法官的政治素质有差别,也有些法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审慎,草草了事把案结了,也可能有些变质的,有贪欲意念的收受脍赂而办枉案。

只有在阳光下办案,阳光要充分不留阴点。再者凡有案件当时人不服的交叉复核,异地再审,另外监督机制改革完善。再者必须有较严的责任追究制度,让办错案的法官,不评先进,不发当年奖,5年至10年不得升职升官,已升了的要降级处理……。这些想法是我个的意见,不足之处不怪,因我是法律界外的人。


卢维庆1


中国必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涉及人命和资产在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审判,必须有人民陪审团旁听。陪审团认为法官判决不公,陪审团有权力推翻判决并由陪审团做出判决。法官坚持不公正判决,陪审团有权力当场逮捕法官并让法官享受和打输官司的人一样的待遇。


520HP520


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法院维持原判不改,检察院不能再抗诉了,这种案子就只能终结了,这终结的就是一个冤案,在诉讼的程序上,一定要给这种冤案再有诉讼的途经。检察院只监督不管效果不行。


梅花鹿62991702


要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出公平正义,做到以下几点就可以(以民商事案件为例)

1、至少安排两次可辩论的庭审,使庭审充分发挥澄清事实,确认证据、讼争法律关系,确定双方各自观点,让双方充分辩论,当庭确定原告主张是否全部(或部分)成立或不成立,公开认定理由。

2、强制规定诉讼必须经由律师代理。

3、当庭宣告判决并宣读判决理由。

4、改进回避制度,给当事人一次(绝对/无条件)回避申请权。

5、要求代理律师必需给出己方对争议的处理建议方案,一旦提出禁止反言。

6、建立生效裁判文书的评述制度,对被改判的原生效文书的司法人员进行错案追责。让现行诉讼法规定的院长发现错案决定再审、最高院发现错案决定再审变成真正可以运行,可问责的活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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