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老人摔倒,协助送往医院后被讹诈,法院判决30%的责任,该如何自证清白?

木子闲谈


很多事情是无巧不成双。南京的彭宇案王浩法官的神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怎么现在又重现?

据说法官是根据常理和日常经验断的案。“不是你撞的你为何要送他上医院,还先掂付医药费”。

与南京王浩法官的神论如出一辙。

难怪手,网上在讨论“如果有老人摔倒,你还扶不扶”?马上几位网友第一时间冒出几行字:

南京的王浩法官被解职,我才去扶。

这是在嘲笑当今的社会。更是嘲笑某些法官的法律水平、无知。

眼下是好人难做。你如果还抱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普世价值。做了好事再遇到王浩法官的“铁面无私”,你将出事了,你将出大事了。

扶老携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如今却不知不觉滑进了犯事的边缘。

难道几千年的优良传统硬生生从我们手中丧失掉?

我们的这几位法官大概也是科班出身。逻辑推理应是他们的拿手活。但为什么一碰到实际问题脑思路就断开?

这二起案件都是只有双方当事人,而无旁观证人及其他旁证。

假如当事人撞了老人又扶起送医,却不承认是他撞的,我们可暂定当事人品端不好。

但问题又来了,既然品端不好,在事发现场无旁证、无旁观众人的情况下,他为何不逃走?这是任何一个品端不好的人第一时间反应。

脑子是个好东西但要会用。

我们的法律是保护好人,惩治坏人的。但千万不能伤了好人的心。





孤峰散人


谢乡村大李子等网友的邀请。

关于上述问题同一个村子的老人倒地你把他扶起并帮忙送往医院救助,还垫付医药费。如果不是你撞倒的,那从人品及道德上说你是一个高尚有品德的人,助人为乐,乐于帮助他人的人。但是从法律上讲,你缺少法律知识的人,也可以说无知的人。现实社会无论办什么事,首先考虑法律行的通行不通,而后是道德行的通行不通。好人好心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否则,好人好心也会把事办砸。用百姓的一句话作结束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吃一堑,长一智。


人正不怕影斜


这不怪別人,怪就怪你自己,没钱还装逼,中国的法院有正议的吗?


Yun248279871


早都告诉你们了~不能做好事~不听~再次声明~,法律不允许做好事~法律不允许见义勇为~法律不允许做好人~重要事说三遍


阿笨猫619


这个30%就是混淆是非了,有责就是百分之百,没责就是没责!这样的和稀泥法官如果多了,将来扶危济困的人肯定越来越少了。


理性为原则


为何不扶,因为中国的法官告诉你,扶了就要赔钱


user2020357790977


雷锋应该学,好事必须做,但打铁还需自身硬!当年雷锋为何敢做,敢扶,因为那时候人们把道德品质放在首位,以做好事为荣,谁胡说,讹人会被耻笑!工作组会接二连三的开会批斗,小队批斗,大队批斗,游街等,亲戚朋友都没脸见人!重要一点过去看病不花钱,医者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现在是一切拿钱说话,没钱就闭嘴!


上善若水662245344642


这种法官,应该离开这个队伍,因为事非不分。


毎天都在生长


遇到这样缺德的人没有监控没有旁观者你还真的难以说清,说实话好人真的不一定有好报,你说这叫人多恶心,一时的心软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如果他(她)真的困难需要救命你帮助一点或者借给他(她)一点哪怕以后没能力不还给你也能接受,你帮助了他他还以这种方式对待你真的让人难受,报警吧,哪怕说不清让你给钱你也让他内疚内疚,以后见了他绕着走,


qzuser196682292


法官说,事不关己和稀泥,让他们斗争起来,法院律师才有生意,下级法官不能判的太公正,要给上级法官留下点儿工作干,如果下级都干了,上级法官也不高兴。中国人的智慧,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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