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高密
在農村,有些人覺得自家的住房擁擠,就在自家耕地上加建了一棟房子。那在自家耕地上建房,算不算違法呢?對於幾年前就已經建好了的房子,又會怎麼處置呢?
首先 ,農村農民的地 ,分為兩種 ,耕地和宅基地。宅基地是允許用來建造房屋的 ,但耕地屬於農用地, 如果沒有得到批准 ,私自建造房子 ,就是違法的哦 。根據我國 ,土地管理法 ,規定禁止任何人佔用耕地用於建房 ,採石 ,採礦 ,挖沙等。我國的耕地面積少 ,人口眾多 。隨意佔用可能會影響糧食產量的哦。至於一些在幾年前就已經蓋好的房子 ,如果已經向當地國土資源局提交申請 。並且得到許可 ,那自然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沒有得到許可, 擅自建房屬於違建 。
一旦發現 ,輕者罰款 ,重者拆除 。而且 ,從去年開始 ,我國對於耕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 。幾乎是只要發現 ,必須拆除,如果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還要負刑事責任的哦,當然 ,也有人說, 有的地方先建房 ,後補辦手續 。也是可以給予確權發證的 ,但我們絕不提倡這種行為。
我國要以7%的耕地面積 ,養活全球22%的人口 ,就必須保證耕地面積 ,提高耕地產量, 真的很不容易呢
找靚機科普君
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好的房子怎麼處理呢?
從去年開始,對於嚴禁在耕地和農田上建房子的事變得非常嚴格。只要有人敢在耕地上建房子,必定被推倒。像我這邊,上個月就因為建在耕地上的房子被推倒後,屋主反抗,發生了大案。
過去,在耕地和水田上建房子,雖然也是不符合規定的,但是那時候管控的沒那麼嚴格。只要村集體家家戶戶簽名同意了。而屋主去和村委交流意見後,就可以建房子。而且上面的人也只是選擇性看不見。
就是因為這樣的不嚴格管控,很多耕地和水田變成了一棟棟的樓房。本身我國的耕地面積就很少。國家為了保證耕地面積,從去年開始變得非常嚴格。
那麼,過去在耕地上建的房子怎麼處理呢?我這邊現在是這樣處理的。
如果在耕地上建的房子,已經封頂,裝修好,併入住了的。屋主是本村人,而且符合一戶一宅的相關規定的,不會被推倒。而且,相關的房屋證件都可以辦理。
如果,你建好房子,也入住了。但是不符合一戶一宅的,還嚴重超標的。雖然不會被推倒,但是無法完全辦理相關房屋證件。但是,如果如果需要拆遷時,可以享受所有的補償和權利。至於以後的房屋證件該如何處理,就未知了。
如果,你建好房子,併入主了。而屋主不是本村人。那麼,房子不會被推倒。但是相關的房子證件是無法辦理的。當房屋需要拆遷時,屋主只能享受屋子的補償,而無法享受土地徵用的補償。也就是說,你的房子被拆遷後,你拿不到所有的補償金,也沒權利拒絕拆遷。
如果,耕地上的房子還沒有封頂建好,那麼經過法院的鑑定後和下達通知後,會被推倒。這個,不管你是村裡人,還是村外來的。被推倒的房子,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所以,現在農村的,一定不要在耕地上建房子了。也不要到別的村去買地建房子。等房子被推倒後,損失的是你自己。
村哥小凡
作為城鄉規劃部門工作人員,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首先,要明確,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是國家明文禁止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違反本法規定,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以上規定看出,在耕地上建房是違法的,要遭受處罰的,如果在基本農田建房,那處罰將更加嚴重了。如在基本農田建房,處罰將更加嚴重,因為國家有個18億畝地紅線的標準,管控很嚴。
2、其次,這樣的房子在2018年即將展開的土地確權時,很難獲得不動產登記頒證。因為耕地建房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不動產頒證那就更是不可能了。
3、再次,即使走正規程序,在耕地上建房,也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和用地審批手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申報農用地轉用,層層審批,受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控制。因此,審批難度較大,成功可能性很小。
4、鑑於你的房子已經蓋了幾年了,屬於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監管不到位,或者明知違法而未禁止,你可以找人說說情,也許有一線生機。可能是罰款了事,至於罰款多少,那就看各地政策是否嚴格,以及你的公關能力了。
5、即使土地管理部門不對你的房子進行處理,若無法確權,還是有很大風險的,比如拆遷、繼承、政策變動等問題。
綜上所述,擅自到耕地建房,是存在風險的。在農村土地大變革的當下,誰也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農民朋友最好別輕舉妄動,以免得不償失,畢竟建房子也是有成本的。大家說對嗎,歡迎留言討論。
李中東
幾年前在耕地上蓋的房子怎麼處置?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就所在地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看法:
在耕地上蓋的房屋統稱為違法建築,當然對於這類違法建築各地都有自己的處理辦法,並不是全國都統一的處理方法。各地都會結合中央的指示精神,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地情況的政策。
在筆者所在地,對於違法建築的處理總體思路就是拆除,對於在未經批准就在非建設用地上搭建建築物或者建造房屋的,一律根據法律及政策規定進行定期拆除。
對於這種前幾年蓋的房屋,如果近幾年因為用地類型規劃,使得這些耕地改變了土地利用類型,變成允許建設類型用地的話,就會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限期辦理土地使用、房屋建設等證件;如果土地類型仍為耕地的,那沒有二話,一律按照法律及政策規定進行拆除,而且也不會給予補償。
綜合來看,違法建築還是不能實施的,從長久來講,違法建築是沒有市場的,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農村問題答疑。東愛雨小公
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置?
像這種情況要看當地政府執法嚴不嚴,有沒有人際關係。像我們浙江有些縣市是比較嚴格的,凡是未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審批過的一通強制拆除,反正大家都拆,一視同仁,大家也不好說什麼,拆就拆了唄。
這次農村土地確權,這批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暫時不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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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幾年前在耕地上蓋的房子,那也是通過村幹部和村民同意,出錢才在耕地上建房,不也蓋不到那裡。農村人都喜歡把房子蓋到路邊,交通便利。這種事在我們那裡很多,因村子裡沒有建房用地,很多年前村裡就沒有申請宅基地的事情這一說。孩子多的沒宅基地建房娶媳婦,沒辦法都是拿錢給村裡,村幹部和村民幾個代表同意,就在村外路邊有條有序,就這樣蓋起來。現在馬路兩邊都是新建的房子,時隔多年只要縣級不搞運動不追究,村民不告就沒事。
前幾年農村建房比較隨意,可今年國家對農村建房用地監控得很嚴,只要在耕地上建房,不管是任何原因,都依法追究責任,屬於違建必須拆除。你在耕地上建房是屬於違建,既然幾年前蓋的房子不會只是你一家,但不知道你建房村裡給你開證明沒有,如果就像我們村那樣路兩邊都蓋很多房,村裡也會想辦法解決,去補辦建房許可證。怎樣處理個地方都不同,據我所知幾年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問題不是太大,只要不妨礙村裡交通設施,不影響農民耕種。應該不會拆除,最多罰點款。
至於,前幾年蓋的房子,怎樣處置政策上也沒明確規定。根據當地形勢裁決,最主要是鄉政府和村裡會怎樣的看法商議來執行政策。
趙姐說農
我國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政策,所有土地都必須按照核定用途予以使用,使用權人不得私自變更土地用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尤其對於耕地來說,國家對耕地的保護非常嚴厲,將切實保護耕地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因此,如果村民在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耕地上私自建房,是違反國家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的,其後果將會不堪設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如果村民想要建房,按照正常的審批流程應當是在申請到宅基地使用權並被批准建房後,才能在獲批的宅基地上、核定面積內建造房屋。這樣建造的住宅才屬於合法住宅,才能獲得鄉政府的確權登記併發放小產權證。
如果村民未經審批就私自在耕地上建造房屋,那麼就完全屬於違章建築。在管理不嚴的情況下,輕則不能獲得確權登記,而在管理趨嚴的情況下,重則房屋會被強制拆除,並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當然,幾年前在耕地上私自建造的住宅,最有可能的結局就是被強制拆除。此前有過很多案例,在耕地上違建的農村別墅都被一波炸燬了。
冰焰
宅基地原則上不能佔用耕地,但對於村內沒有空閒用地,沒有非耕地資源可利用的行政村,農民新建住宅能佔用農用地嗎?如何解決群眾建房難呢?
本省出臺了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切實破解農民建房難的意見,農民建房申請使用土地涉及佔用農用地,可單獨組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宅基地供地審批由鎮(鄉)會同國土所負責辦理,再上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建房戶佔用農用地建房,符合建房條件,符合村鎮規劃,經過依法審批,按審批要求規定建造,竣工驗收後,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根據用地批文及竣工驗收材料,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對於歷史遺留問題,農民建房未經批准佔用土地,如果建房戶符合‘’一戶一宅‘’審批政策,建房沒有超出規定面積的,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規劃,經政策處理(處罰)到位後,可補辦用地審批手續。
而對於未經審批,擅自佔用耕地建房,不符合建房條件的,將會被依法拆除。對未經批准超佔超建的,如不能取得補辦手續的,將不能確定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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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觀察匯
幾年前己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置?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並沒有統一的處理標準的,各個地方的處理辦法都不太一樣。
現在很多農民因為家裡人口多,或者農田靠近公路,選擇在自己農田裡面蓋了房子,這種情況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處理辦法也有所不同。我說一下我們那邊的處理辦法吧。
因為蓋的時候都沒有農用地轉為建築用地的手續,蓋的時候都是屬於違建的,當地的土地部門,城建部門都不會允許的,一旦發現就拆除。不過如果房子蓋好封頂了,就不會拆了。那個時候曾經出現過3天3夜就蓋好房子的事情,就是為了打時間差。
對於以前已經蓋好的房子,這次在宅基地確權的時候,有的地方會給予確權的。如果蓋房所佔土地,在蓋房規劃區內的話,之前蓋房就屬於先上車,這次也就給予確權,進行後買票,補辦手續就行了。
有的是因為家裡孩子比較多,當地辦事部門存在銜接不到位的情況導致的。孩子大了,需要分戶,戶口管理部門要求有自己的獨立住所才能分戶,這就需要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申請的前提是分戶才能申請,這就陷入了死循環。這樣有的也就出現了佔用耕地作為宅基地,有的也給予了確權。
農村實際情況都比較複雜,很多事情都不會劃一處理,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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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客
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子怎麼處置?
農村自建房的建設用地,按照相關規定耕地只能用作農業生產用途,是不能在耕地上建農村自建房的。以前農村自建房審批相對寬鬆,有些房子是建在耕地上,那這樣的房子一般會怎麼處置呢?
1、以前建的房子,沒有拿到證的以後拿不到證。
部分農村存在著搶建的現象,按照相關規定,耕地上是不能建房的。但有些人沒有通過審批直接建房,以前管控相對較寬鬆一些,建了也不會去拆除,但是拿不到宅基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等證件,屬於違建,但大部分不會拆除。
2、有可能會拆除。
各地政策實行不一樣,對於佔用農田、耕地建設的農村自建房管控越來越嚴,有些地方會強制拆除。
3、現在農村建房需要先審批才能建,未經審批建設的房子會強制拆除。
以前農村自建房很多是建設完成之後,才申請自建房的相關證件。現在農村自建房,都是需要先審批才能建設,而且審批需要繳納押金1~5萬元不等。如果搶建,不但押金拿不回來,建設的樓房有可能會被拆除,管控越來越嚴格。
4、“一戶一宅”拆舊建新。
在以前農村一戶擁有多處宅基地還是比較常見,老房子佔有一塊宅基地,新房又佔用另外一塊宅基地。隨著“一戶一宅”的實行,農村自建房的審批越來越嚴格,一個戶口本只能擁有一套農村自建房,要建新房先把舊房拆除,而且現在也不允許在耕地上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