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謨縣石屯鎮轄區發生了一起輕微交通事故,岑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與姚某駕駛的輕型普通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岑某輕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達現場後,經過詢問和調查瞭解,原來,事故發生地是一個彎道,小轎車駕駛員姚某在通過彎道前在沒有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並沒有提前減速靠邊的意識。而摩托車駕駛員岑某屬正常行駛,雖然雙方在發現對方後都採取了減速、靠邊等避險措施,但由於車輛的慣性,事故還是發生了。
在該起事故中,普通小轎車駕駛員姚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之規定,應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望謨交警提醒:農村道路不像城市道路那樣寬大平穩,在會車、超車、轉彎時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在過彎時切莫超速,要鳴笛示意並靠右行駛。
望謨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江文輝 蔡梅
電話:0859-18285989446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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