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六十五名婦女特大案(上)

拐賣六十五名婦女特大案(上)

1991年12月27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開宜判大會,對由16名罪犯組合而成的特大拐賣人口集團,進行最後判決。其中首要分子藏成江、黃淑珍、藏成水,主犯張吉峰,被判處死判,立即執行。主犯胡桂豔、藏淑花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餘均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集團自1987年6月至1990年11月,從哈爾濱等地將65名婦女拐騙至山東平原、武時兩縣,賣給當地農民為妻,共獲利十七萬餘元。被賣婦女中有少女17人,最小的才14歲。拐賣過程中藏成江等三犯,以威逼、毆打手段,強姦被拐騙婦女16人。這裡記錄的是他們從緣起到猖狂、再到覆滅的過程。

這個集團的第一號人物名叫藏成江,是山東省平原縣人。一說起特大案件的首犯,人們往往會以為他們生來就是壞蛋,或生性就殘忍狠毒。其實有些罪大惡極的罪犯,在犯罪之前他們本身也是千千萬萬個普通人中的一員(當然它屬於文化、道德層次較低的那部分)。只是在某些機遇上,個人把握不住,一步步滑入罪惡的深淵。也許只有如實地揭示這一點,我們所寫的案件,才更具有普遍的意義。藏成江小時侯來到黑龍江省五常縣其三姐藏淑英家上小學,18歲時回到家鄉參了軍。復員後正值全國改革開放,興起經商熱,這個當了三年兵,見了點世面的年輕人,來到哈爾濱一邊幹體力活,一邊想找點小買賣作。1986年的某一天,也許正是這一天成了他命運的轉折點。他住在哈爾濱市太平區一家個體小旅店裡,因下雨沒有出去,旅店女服務員黃淑珍來和他聊天。黃比他大三歲,沒有結婚。黃說要給他介紹個對象,他知道黃在開玩笑,說:“淨拿俺開心,你們哈爾濱大城市的姑娘,誰找俺山東屯裡人哪!”黃淑珍說:“要是像我這樣的肯嫁給你,你願意不?”藏成江的臉有點紅了:“別逗俺了那也不可能呵。”其實黃淑珍還真有這個意思。黃小時侯命也挺苦,母親離傢俬奔,照顧弟弟、妹妹的擔子就落到了她的肩上,為此上學只能上到小學三年級。長大後到江沿賣大楂粥,後經人介紹到旅店當了服務員。黃已經24歲,還沒有對象,心裡很著急。過去別人曾介紹過一些,都沒有談成自打進旅店以後,便暗中在來往旅客中物色。這次看到藏成江這個小夥子,長方臉,五官端正,長相挺理想,不免有意接近。她知道像這樣的小夥,要是城市裡人,人家是不可能“相中”她的,家在偏僻農村的藏成江,對她卻是求之不得的。白天摸到“底兒,到晚上她就行動了,她給藏找了個單間,半夜溜了進去,問藏:“我真給你當媳婦,你信不信?鑽進了藏的被窩第二天兩人協商後,她就跟藏去了山東。能在哈爾濱說上媳婦,而且模樣還不錯,這是光宗耀祖的事,藏成江當然要早點回去弦耀弦耀。兩人結婚沒登記,不到一年就生下一個女孩

也許真像藏黃二人交代的那樣,他們犯罪最初的原因是貧窮。黃到山東後看到藏的家鄉還處於較貧困狀態。好容易蒸一頓饅頭,老婆婆數了又數,生怕她偷著多吃,蒸熟後兒媳也不能上桌、萬一家中人吃過剩不下,就只好乾瞪眼。像黃淑珍這樣精明有心眼的人,也只是把饅頭塞到被窩裡,吃了一次。有一次老婆婆叫黃用剩粥餵豬,黃看鍋裡只有那麼一點粥根兒,想充分利用別浪費,就把兩頭小豬擦了擦,放到鍋裡,好把鍋底舔乾淨。之後再一併刷鍋。其貧困程度,可見一斑。但這次老婆婆不理解她的好心,反抄起扁擔,追打不停。生活在這種環境中,黃本來就不大安心,偏巧張吉峰因好幾個兒子為娶媳婦的事發愁,極力掇她到東北給領媳婦,說領成一個給三千塊錢。這事附近已有先例,有人曾從河南、四川領過姑娘來。黃淑珍也曾長期沒工作,知道現在外出謀生的女青年不少,估摸能幹成,遂下決心到哈爾濱領人。藏成江聽後不同意,怕黃淑珍一去不復返。黃借了點錢,找個機會偷著跑出來。

拐賣六十五名婦女特大案(上)

這是1987年6月的一天,黃淑珍在哈爾濱火車站轉悠,看到一個十八九歲的姑娘,像是外地,坐在站前臺階上,一會便向別人打聽什麼。黃上前搭話,得知姑娘家在四平,因與父母吵架跑了出來,想找點活幹。黃給姑娘一個燒餅,姑娘就緊跟她不捨。黃這時說她要找個保姆,每月給180元,姑娘看黃抱著孩子,毫不懷疑,當即同意了。她帶姑娘乘火車去德州,換汽車去平原,謊稱回家安排一下後,帶姑娘一道去北京看病。將姑娘帶到王大掛鄉張序班村,交給了張吉峰。張原名藏成河,是藏成江的哥哥,因過繼給親戚改姓張,張也由此充當轉賣人。姑娘在張家察覺受騙、又哭又鬧,藏黃便先打後嚇,說“不幹就整死你”、姑娘在這兒舉目無親,呼天不應,呼地不靈,只好任人擺佈。幾天後由張吉峰賣出,給黃3千元。藏成江一看黃淑珍馬到成功,發財這樣容易,不但支持黃,反而親自出馬,和黃一道幹。從此開始了罪惡的勾當,當年就作案四起,拐賣六個姑娘。第四起被拐的有個名叫胡桂豔的,18歲,雞西人,在火車上與一個呼蘭縣的姑娘結伴,在哈市火車站一起被騙至山東,賣胡時,胡不從,被藏成江打了一頓,其弟藏成水看胡鴨蛋臉、白皮膚,長的挺漂亮,想要。藏成江收了7百元,胡成為藏成水的妻子。藏成水看這個勾當簡便易學,來錢又快,也開始幹,1988年1月與其姐藏淑英第一次作案成功,同年5月開始帶胡桂豔一起作案,胡由被害者變成了害人者。

藏成江夫妻倆1988年作案16起,拐賣18人,手段都是以顧保姆或合夥做買賣、找幫手為誘餌。藏成江“錢多脾氣漲”。動轍大耍淫威,不僅拳打腳踢扇嘴巴,還要強姦被害人。他們案子越幹越多,參與的人也越來越多,不僅其弟藏成水夫婦,其姐藏淑花、五弟藏成幫及張吉峰等也都開始出來“領人”,藏氏兄弟姐妹10人中有8人先後捲入了這一骯髒的勾當。作為插曲,這裡說說藏淑花。一次她孩子得病發燒,需錢為孩子打針。她找到黃淑珍借錢。黃說手裡只有出去領人的“底錢”,此外沒錢了,並給她出主意說:“這趟你若跟我出去領人,回來給你1千元。一路上不用你幹別的,只給我抱孩子就行。於是,藏淑花扔下自己生病的孩子,抱上黃的孩子。到哈爾濱火車站,一下子就碰上結伴而行的兩個姑娘,黃花言巧語,藏抱孩子在一旁觀望。看到這麼容易就把兩個女孩騙上火車,藏真是“大開眼界”。到家後,黃賺了6千多元,給她1千元。她這回不幹了,說:“領來兩個人,你應當給我3千!”黃說:“說好了這一趟給你1千。”二人先吵,爭執不下,接著就撕打在一起。藏花抄起一個飯碗,砸在黃的頭上,把黃淑珍的頭部砸開了個大口子。從此,藏淑花也開始獨立領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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