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成:闯入“无人区”的滴滴,正学习做一家“公共企业”

赵继成:闯入“无人区”的滴滴,正学习做一家“公共企业”

向公共企业转型很可能是滴滴唯一的一条路,也是一条正确的路。

全文3000字,读完约需要4分钟。

01

滴滴闯入“无人区”


昨天和一位媒体朋友聊天。

他问我,“你注意到滴滴最近搞了一个公众评议会了吗?非常好。让公众参与讨论,然后再决策,这个做法太好了。”

我说我确实注意到了,而且上个月还参与了其中一个话题的讨论,还投了票,记得那个话题是“司机把乘客掉的东西送回来,乘客该不该给路费?”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于情于理,当然应该给路费”,我对朋友说,“可是你知道吗,竟然有10万人投票反对给路费,太让我吃惊了。”

我和这位朋友都有点感慨,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大家的看法都一样,自己以为的也是别人以为的,但如果不走出去,不做调查,不会发现公众的看法如此分化,处理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如此复杂。

这更证明了滴滴搞公众评议会有多么重要。

我不知道滴滴是怎么想出这个做法的,我看到这个词就想起了立法机关搞的听证会,以及一些国家在议会或社区里搞的评议会。

滴滴今年流年不利,接二连三出事,尤其是女乘客被杀害,引起了全社会的愤怒。滴滴提出安全压倒一切,今年也是滴滴涅槃反思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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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滴滴这个网约车新物种来说,要解决爆发的数不胜数的问题,绝不像按一个enter键或delete键就完事那么简单,每一项规则的制定都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平衡,是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以及公共道德的复杂纠缠。

比如,有乘客把一条宠物狗抱到车上,让司机把狗送到目的地,师傅怕狗毛掉落车上引起后续乘客反感,不同意,乘客给了差评,谁对谁错?

比如,一位乘客喝酒喝大了,到了目的地熟睡不醒,司机只好在路边等了20分钟,乘客醒来后发现没有结束订单,投诉司机,谁对谁错?

再比如,一位乘客晚上加班很累,叫了一辆网约车回家,上车后脱了鞋,把脚搭在副驾驶靠枕上,想放松一下,但被司机投诉行为不当。乘客觉得委屈,我花钱打车伸伸腿都不行?谁对谁错?

这些事都是真实发生的案例,而且一个大城市一天可能发生数百起。滴滴作为平台如何权衡谁对谁错,理清双方责任?如何既保护乘客,又保护司机?

所以,网约车遇到的问题,绝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前不久在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到一个词,我觉得用在这非常妥帖——无人区。

马化腾说,中国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了深水区,甚至是无人区,当新问题出现时,对于每一个参与主体来说,尤其是平台型互联网企业,更需要多一份挺身而出的主人翁态度,带动其他主体一起来解决问题。

滴滴作为共享经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相结合诞生的企业,触及的很多问题,是法律、道德和社会共识上的“无人区”,需要公众广泛讨论,需要立法跟上,更需要滴滴主动承担主人翁责任。

公众评议会就是个极好的做法。吸收公众评议会上的意见,再出台规则,滴滴能最大程度的凝聚社会共识,减小摩擦,获取理解,和全社会一起探索“无人区”。

我看到,滴滴根据公众评议会对“司机能否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的意见,12月10号率先在深圳快车、优享业务线试行“乘客醉酒乘车”规则,增加了相关报备、申请取消、收取洗车费等处理机制与功能,虽然规则不会完美,但我相信一定是目前公众意见最大公约数的结果。


02

向“公共企业”转型


长期以来,我一直关注滴滴。

不仅是因为我几乎每天都会用滴滴,还因为我对共享经济新模式很感兴趣,对由此产生的新法律和社会问题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很感兴趣。

今年曝出的两起顺风车司机杀女乘客案,让滴滴陷入了空前的压力,这种压力既来自社会舆论,也来自监管层。法律上来说,顺风车作为民事互助行为,不同于网约车和出租车,滴滴在其中的角色更接近于一个信息平台,就跟在拉萨青年旅馆的留言墙、各类小区论坛上的BBS一样,是给有意愿顺路搭车的双方提供了信息撮合服务。

在滴滴顺风车事件中,媒体、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对滴滴进行了一次集体审判。从顺风车无限期下线,到十部委检查组进驻调查,滴滴可谓创下了互联网公司的多项纪录,如果处理不好,滴滴前途难料。

赵继成:闯入“无人区”的滴滴,正学习做一家“公共企业”


在人类商业史上,因为涉及到人身安全而被叫停的技术创新、商业创新、模式创新的案例太多了。死一两家企业,对人类社会来说代价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一家企业来说却是全部。

不管是程维还是柳青,我相信换任何人坐在滴滴领导者的位置上,今年都会面临极大的压力——向左走向右走?如何在“无人区”还能安全驾驶?如何做一家受人尊敬的企业?

从我对半年来滴滴搞安全整改和公众评议会等做法的观察,我认为滴滴找到的一条路,就是向“公共企业”转型。

“自古华山一条路”。向公共企业转型很可能是滴滴唯一的一条路,也是一条正确的路。

什么是公共企业?

我的看法是,公共企业不等于通常所说的“公用企业”。后者常常是指水电气等自然垄断行业,国家定价,基本上不存在竞争。

而公共企业不同。公共企业往往在充分竞争的领域,有多个市场主体存在,但同时“大而不能作恶”,要承担公共责任,接受高于普通企业的约束和监督。

判断一家企业是不是公共企业,我总结了四条标准:

一是要为社会提供具有公共性质的产品和服务。比如滴滴的网约车服务,微信的通讯服务,顺丰的快递服务,支付宝的金融服务,以及谷歌的搜索服务、脸书的社交工具服务。

二是用户基数足够大,涉及人群足够广泛。滴滴平台上每天下单量有3000万左右,微信上的用户数基本等同于中国10亿网民数。

三是在商业模式上以To C为主,也就是to 消费者。To B类型的企业即便体量很大,但因为是企业级服务,往往并不被认为是公共企业。

四是政府在经营许可方面有特殊的限制和监督机制。不管是网约车牌照,还是金融牌照、通讯牌照,政府都有特殊管制。

如果符合以上四点,我认为一家企业就是公共企业,就应该按照公共企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有主人翁精神,承担社会责任。

滴滴显然明白了这一点。


03

“凡杀不死我的,使我更强大”


尼采有一句话,凡不能杀死我的,必将使我更强大。

畅销书《反脆弱》的作者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也有一句话,既然黑天鹅事件无法避免,那就想办法从中获取收益。

赵继成:闯入“无人区”的滴滴,正学习做一家“公共企业”


今年滴滴遭遇的舆论讨伐和政策重压,会使滴滴变得更好吗?

目前下结论或许为时尚早,但从滴滴一年来在安全保障上所做的整改,以及出台的公众评议会等一系列做法,我认为是走在正确的路上。

我经常和朋友讨论网约车行业,我说,以前在没有滴滴打车、首汽约车、易到用车、曹操专车、美团打车等等的时代,只有出租车和黑车,那个时候也有司机强奸杀人(当然也有司机被杀),也有各种各样的纠纷,但我们有没有在公共平台上看到公众评议会,让大家发表意见,投票,进而出台出租车或黑车管理办法?有没有搞一键报警、行程分享、紧急联系人这些功能?

那么反过来,有没有想过,如果网约车行业在重压之下,通过一键报警、录音录像等各种各样的功能升级,通过出台类似乘客醉酒乘车规则等一系列办法,把安全这件事做好了,人们会不会更快的逃离黑车或出租车,让网约车成为出行领域的基础设施和主流模式?

哈佛商学院教授克里斯坦森有一本很有名的书叫《创新者的窘境》,他说,那些颠覆性创新者在出生的时候,往往是不完美的,优点突出,缺点更突出,但这些颠覆者最终成功逆袭,打败巨头。

说实话,如果我是出租车公司的老板或黑车司机,当我看到滴滴们不断的整改,不断的出台新办法,不断的在“无人区”摸索规则,我感到的是恐慌——一个优点突出,又没有了短板的对手,难道不是更可怕吗?也许只能期望用“户籍、轴距、排量”来拖慢行业进化的步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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